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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3 10:10:15瀏覽1786|回應5|推薦1 | |
陳同佳盼本月來台投案 葉元之:蘇貞昌要向馬英九道歉 簡單回應一下,第一,這是符合人性,人性向上猶水就下,孔子有「苛政猛於虎」,柳宗元著「捕蛇者說」。不需扯太遠,想陳同佳乃一介殺人犯,唯人在香港只能關到現在,放出來就得自由,卻仍願來台受審,判完可是要關,還要關很久的。這不就是苛政猛於虎的翻版,讓一個重獲自由的香港人,寧可來台灣被關很久,也不願自由的活在香港..因為有苛政啊。 第二,此時陳同佳願來台被關,台灣就可以收。這個道理我把它稱為馬英九特別費「大水庫理論」(按:即事前的錯加上事後的對還是可以)的陳同佳版。蓋陳同佳當時想來之時,是香港反送中鬧得不可開交之際, 一年前,聯合網有份快評說 :蔡政府膝反射 錯失解決陳同佳案良機 我當時就評論了:假如只是要證明「無論有無逃犯條例,都還是有辦法處理此案」,香港現在要送台,就可以證明了,誰說一定要台灣肯收才能證明? 李敖說:雞蛋臭了用聞的就可以,不用一定要吃下去。 韓國瑜昨晚遭蛋襲未中 今笑:蛋要用來煮湯、煎荷包蛋 雞蛋本來,當然可以用來煎荷包蛋,煮蛋花湯..但是拿去丟人後,還能用來煎荷包蛋,煮蛋花湯嗎?不然這樣好了,下次共產黨讓人在台灣犯罪逃回者,請馬上送回台灣,台灣也會馬上收,用來煎荷包蛋,煮蛋花湯。至於反送中的這個殺人犯,不用煎荷包蛋,煮蛋花湯..一聞就知道壞掉,又臭又酸,是個半路落跑,酸掉的臭雞蛋,這顆臭雞蛋馬英九跟韓國瑜要,但我們光聞到就泛噁,台灣人不要! 再重申一遍,反送中前台灣本要收(最好是殺人犯根本沒逃港,出境前就被逮到),偏偏香港要搞送中條例才肯送,港府此處應先交代,幹嘛當初非要立個法,在法條偷渡送中,使全案本該叫送台條例,成了反送中運動的濫觴?如今要把殺人犯直接不經條例就送台,台灣要收下了..足證第一,反送中是冤枉港府,真的只是要送台。第二,殺人犯只能送台處理,在香港連關都關不上,第三,送台可以,幹嘛送中就不行? 送中條例2.0就會用殺人犯送台當成判例,讓港人哭不出來。 問題討論到這,道理應該很清楚,只要是反香港反送中的,港府,黑警,共產黨,福建幫,白衣蒙面殺手,紅媒,國民黨,韓國瑜,人民日報社論等等,一律都支持殺人犯此時回台投案,批評蔡政府。但是老奶奶的智慧告訴我們,凡是共產黨喜歡的人或事,台灣人若是聽進去,肯定要被一國兩制。(轉貼「共產黨派殺人犯來,韓若當選馬上收」到此) 俱往矣。如今香港已經被共匪髒手直接伸進去,再無昔日東方之珠的繁華景象,在港版國安法箝制下,已經一國一制,共匪要誰送中都可以。此時陳同佳要來台灣被關,就只剩下兩個人道考量,一是受害者的人道考量,馬英九這時候哭才是時候,那時哭得太假(誤)..太早了。二是加害人的人道考量,來台灣會被關,就像有老虎會吃他,但共匪苛政比老虎可怕得太多,從前的人都可以用同理心,那要給老虎吃就去給老虎吃,要給毒蛇毒死,就去給毒蛇毒死,苛政猛於虎,共匪也勝毒蛇。陳同佳真是自己要來,台灣就應該收,把這可惡的殺人犯關起來,彰顯公理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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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