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貪污嚴重,還是逃漏稅嚴重?
2020/09/22 14:02:33瀏覽1181|回應5|推薦2

立委集體收賄案,收李恆隆錢幫助開會的,除徐永明還沒收到錢,賄款也是叫捐到時代力量戶頭,不是自己要的沒關,其他全都還押。立委單獨收賄的,最後查成是助理詐騙中間人再詐廠商的鉅額詐騙案,以及立委只是在仲介土地,一點點財產搞不清楚來源,還把佣金當政治獻金的逃漏稅案,無保請回。

我們知道,逃漏稅有很多樣態,像馬英九這樣真不知特別費放進戶頭是貪汙,還拿去報稅的是一種。但更多的是金錢來源本身就是犯罪所得,像是賣黑心油的廠商,賺進大把大把黑心錢,能把它拿去報稅嗎?當然只能把錢藏起來,最後竟然還真以逃漏稅辦掉,叫老百姓不知該哭還是笑。底下是我看到真正能獨立完成案子的某立委無保請回時的一點心得感想,

170萬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 立委趙正宇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指出,趙正宇去年7月間仲介昭揚投資公司購買桃園市土地,成交後要求昭揚投資公司副總經理以捐獻政治獻金名義支付221萬餘元仲介佣金,趙正宇也配合開立政治現金收據,規避佣金被納入課稅,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餘元...趙正宇被檢調搜索時,家中被搜出以牛皮紙袋裝的920萬元現金;趙正宇供稱,其中20萬元是政治獻金、20萬是向朋友借款,其餘880萬元是他仲介多家建設公司土地交易的佣金,但檢方調查,有170萬元趙正宇說法和證據不符,因此認定為財產來源不明,依貪汙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嫌起訴。

我猜這個委員最後可能會沒事。但「兼職」事業做這麼大,比立委本業賺的多太多了,根本是神級超級仲介員,沒有違反啥利益迴避,公職人員兼職辦法嗎?又,若非兼職仲介土地名聲太響亮,會有業主趕緊捧大把鈔票上門求助,被助理詐騙上千萬嗎?

拿老闆趙正宇名義詐取1100萬元 林家騏裁定100萬元交保

假如政府本來就要變更土地,沙子變黃金,業者自己會不知,有這麼笨的業者,那要怎麼賺大錢呢?

「陽管處經法定程序評估後,同意將土地劃出國家公園範圍外」

那其他地主要不要也請啥子管處的順便法定程序評估看看?這業者花這麼多錢,搞這麼大件疑似可以官商勾結獲取暴利的事,竟然從頭到尾沒跟立委本人朝過相,中間人也跟著被騙,只是該賺的錢有賺到,像這樣肉腳的中間人,真能搞出一群立委(還有個黨主席)被李恆隆行賄這樣動搖國本,天大地大的案子嗎?

只能說小英政府辦案,總是能荒腔走板到讓人匪夷所思。

而「蘇震清打蘇嘉全名號索賄兩千萬 檢從未訊問蘇嘉全」,給我們的啟發就應該是:蘇震清之於蘇嘉全,大概就跟助理之於立委差不多。至於助理說「我被賭博害死了」,則跟信義區潑糞人「臉書上結怨」,殺館長槍手「被館長侮辱」差不多。騙來的錢全賭光了,是最好的斷點,檢察官要不要再槓上開花,查獲台灣最大助理賭博案啊?

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左傳)

這是古代同樣偵破的貪汙案,主子都是貪大條,很少有兢兢業業幫人仲介土地賺血汗錢的。然後東窗事發要逃命,半路肚餓口渴,手下就拿錢給店家整治一桌好料。主人邊吃邊掉淚,納悶的問手下,「你..薪水很低,又愛賭博,哪..哪來這錢?」主..主人,實不相瞞,當您仲介這,仲介那,大貪其污的同時,我..小的..想到日後可能要跑路,也有趁機給自己貪污了一點點。「可惡!那你那時幹嘛不勸我別貪污,要誠實納稅,政治獻金只能在選舉時收,花用都要報帳呢?」我怕..「怕啥?」怕那時要說出來,會不知上哪兒去要飯了。

坦白說,集體貪汙的立委,收錢幹的還是立委本來就在做,開會的事。這叫不違背職務收賄。而開會的目的,無非是幫李恆隆鬼叫鬼叫,說是施壓官員,一群立委施壓半天,沒半個官員被壓,受迫配合幹啥違法亂紀的勾當。我猜應該通通是「怕得罪徐旭東」吧?換言之,這是一場白做工,過過場,跑龍套的戲碼,李恆隆行賄一群立委幫他找來官員,在立法院開公聽會還是協調會,但沒有官員因此違法亂紀,也沒違法的法案因此通過立法院所有委員投票同意,說是李恆隆想奪回經營權,這又不是立委與官員該管,結果也沒奪回,那家公司仍然是徐旭東的。

反觀個別逃漏稅的立委,平常領著民脂民膏,卻花更多心神在建商與地主之間,以仲介多家建設公司土地交易,而這些完成任務賺來的錢,都是藏在家中。除了有一筆221萬餘元仲介佣金,疑似違反政治獻金法..蛤?稅..稅法喔?捐成政治獻金,就變逃漏稅。其他藏在家中的,不就通通沒申報政治獻金,當然更沒申報佣金,更是逃漏稅了。只是這樣的行為,領高額公帑,扛國家名器,卻專給自己做生意,立委發大財的,真的不叫貪汙嗎?

是貪汙可怕,還是逃漏稅可怕..或是把貪汙辦成了超買香菸或逃漏稅,誰更可怕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50860246

 回應文章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20/09/23 14:40
貪「污」是環保業,逃「漏稅」是愛國商人。何罪之有?

3
2020/09/22 18:49
你好聰明 裝吧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0/09/22 17:02
通常,逃漏稅只是圖利自己,罪較輕
而通常,貪污隨伴的是違背職務,刑責很重
沒有違背職務的貪污,罪較輕

這次檢查官的做法應該正確
jun5238(jun5238) 於 2020-09-22 17:25 回覆:

李恆隆那掛委員,開會是立委職權,幫李開會沒有違背職務。單獨的這個委員,做土地仲介不是立委職務,是違背職務,收到的錢說是仲介費或政治獻金,以及不明來源之貪污,是為違背職務之貪污,不違背職務之貪污要續押,違背職務之貪污無保請回,呵呵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0/09/22 16:51
毛賊東受人愛戴是因為:凡貪污超過人民幣五萬(還是十萬,忘了),唯一死刑

國民黨,民進黨不受人愛戴,是因為判決2266,乃至貪污腐敗

鵝蛋
2020/09/22 14:52
貪汙跟逃漏稅畢竟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東西
jun5238(jun5238) 於 2020-09-22 14:58 回覆:
那林益世的8000萬..叩叩..還記得這個人嗎..應該也只是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