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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陳菊當吧
2020/07/14 10:23:02瀏覽1553|回應2|推薦0

突襲改走鎮江門 藍委推擠中陳菊被綠委簇擁入議場
監察委員提名惹議,上午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將到立院報告與備詢,爭取同意權票。國民黨團原預計陳座車可能從青島東側門進立院,凌晨4時起安排立委在門前靜坐阻路。但民進黨臨時變陣改由鎮江側門互送陳進議場,5分鐘進議場。

有關陳菊涉及被監察的爭議,我這裡不擬重敘,大家可以自己參看維基百科陳菊項下。本文著眼的是第一,蔡英文提名陳菊任監察院長的利益迴避原則,這條原則如下:

蔡英文笑說...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張善政台灣大董事、蔡明興也是台灣大副董事長,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

jun5238也笑說:陳菊是總統府前秘書長..還有那個蘇嘉全是現任總統府秘書長,蔡英文也是總統府的..中華民國總統,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

當然蘇嘉全這一部分也很有梗,我才在【這個政黨真骯髒】這篇格文笑過說,

唐榮總經理是蘇嘉全外甥,蘇嘉全是小英的秘書長,王美花是顧立雄太太,顧立雄是貪扁御用律師,貪扁是一手提拔小英的政壇再造父母,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

當然,蔡英文也有她的辯解,濃縮成一句,就是要廢監察院就來廢,拎祖媽怕誰?

這一段就准用蔡英文的領18趴罵18趴去做思考了。蔡正元說,

「蔡英文不正義的18%!」蔡正元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蔡英文在當總統之前 ,只做了5年的政務官,加上政大教授13年,卻能在1997年以43歲(實為41歲)的年齡,總共才18年5個月的年資,辦理退休,他痛批,完全違反「公務員最低要滿50歲、年資要滿25年的最低標準」,但蔡英文退休時,卻可以用4,108,600元本金,領取18%利息....蔡正元提到,雖然蔡英文在2011年1月因為要參選總統,才放棄領取18%利息,取回本金,「如果不是為選總統,蔡英文會放棄嗎?」而作了30幾年的公務員退休時,卻只能以幾十萬元的本金領18%利息,竟遭到蔡總統批評「違反轉型正義」,讓他直言:「我們作了一輩子的軍、公、教,能享受這麼好的待遇嗎?」他批評,這次蔡英文主導的年金改革,完全看不到她對政務官所領取18%的改革。

回頭看看國民黨的委員,要擋陳菊又不肯認真演戲,像是對這件利益不迴避的事,該有些動作表示,卻又不知道怎麼辦似的,只好串串場跑個龍套,這裡面固然有資淺的委員,可能連廁所在哪都不曉得,但裡頭總有些元老級的,豈有不知立法院有幾個門,離建築物最近,連車都不用開,用走就走得到的門是哪座?

也可能是因為鎮江街腹地太小,拍起照來沒法多擺POSE。像是一個笑話,有個人在路燈下找東西,找了大半天..有個路人好心,想要幫忙,

先生,您怎麼了?
喔,鑰匙掉了。

於是路人也開始忙和了起來,同樣找得大半天,一身是汗..

先生,您確定您鑰匙掉在這兒嗎?
不,我的鑰匙,我相當確定給掉在那頭了。

那您該往那兒找去,這裡哪兒找得著啊?
可是那頭烏漆媽黑..這裡,路燈底下,比較亮呀。

上帝說:要有光!(jun5238說:要有閃光燈)

既然如此,何以我的標題,竟然像是贊成要給陳菊當似的?其實,這中間也是有相當的苦處,方才看到UDN又一格主被人告了,兔死狐悲,想起了一樁兩個月前的往事,

張琍敏道歉、但又稱「我沒嚇到」 陳菊:不再追究
先前指控陳菊在高雄市長任內涉及3千億元的張琍敏,今日上午在臉書表示,她「於民國108年4月3日於臉書中未經查證屬實即轉載文章,指稱陳菊女士主政下之高雄市政府涉及3000億元的重大弊案及『蛇鼠一窩』等不實事項,致陳菊女士之名譽受損,為此表達歉意,並承諾爾後不再有類似行為」。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既然張琍敏已經道歉,並承認所言的都不是事實,真相已經釐清,陳菊便不再追究。但也希望張琍敏,身為公眾人物,對於自身言行都應負起社會責任,也期盼她能信守承諾,爾後不再有類似行為。

告輸道歉就算了,告贏了也要道歉,因為告贏的就像邱毅,一個泡湯案的官司,當年作大水時,陳菊還真的在官邸睡覺,

陳菊告邱毅 違反選罷法
2010-10-27
指邱「登廣告懸賞」意圖影響選情
〔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國民黨立委邱毅日前刊登廣告懸賞一千萬元,徵求高市長陳菊於凡那比颱風當天赴高雄縣田寮泡冷泉的證據,陳菊昨天委託律師控告邱毅違反選罷法。

一告再告,快過五年終於起訴

稱陳菊颱風來時去泡湯 雄檢起訴邱毅
2015年06月24日 17:31 中時 曹明正
前立委邱毅5年前在政論節目點名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颱風跑去田寮泡冷泉,後來陳菊告他妨害名譽等罪,高雄地檢署兩次處分不起訴,經陳菊聲請再議,雄檢認定邱毅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邱毅違選罷法起訴 高市府:還陳菊和高雄人公道2015-06-24

最後(?,蓋告選罷法的部分仍可上訴)

影射陳菊風災泡湯邱毅二審仍無罪
2017年11月8日 -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8日電)前立委邱毅影射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風災當天泡湯,被控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一審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仍判無罪,其中誹謗無罪定讞,違反選罷法部分可上訴。

邱毅說法:「泡湯」官司判無罪 邱毅:這5件事不能放過
2017-11-08 16:03聯合報 記者楊濡嘉╱即時報導
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的「泡湯案」今天定讞,被高雄市長陳菊告的前立委邱毅無罪確定。對於判決結果,邱毅說他終於擺脫司法糾纏,但有5件事仍不能放過,包括陳菊在颱風天到底去那裡?當年陳菊的兩名機要為何要改市長行程表?陳菊打官司的費用是自己出的、還是用公帑?此案起訴他的檢察官是否有違失之處?一再說他用雨量分布圖裝成通聯紀錄的媒體要不要出來道歉?

法務部檢討,「檢改新制明年上路! 再議案件發回一次為限」
2017年9月17日 -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曾聽過一案偵續達9次、耗時近5年..

因此,私心為台灣眾多以為你有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網友大眾設想:太多人不明白,一旦評論的是陳菊可受公評的施政,人家就會要你付出捍衛言論自由,法院跑不完的代價。倒不如給她去當個監察院長,想那監察院還管著法官..台灣的監察院長,從來都是年高德劭之士,沒有聽過有誰會因為一點批評跳下來告人的吧?別,別屆時真冒出個監察院長告網友誹謗的新聞,那就真是太..太..太利益不迴避了。

隨文附上

賤院題名記
現代:jun5238
今者賤也無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工商,皆有得賤者。小英以來,始賤官。
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眾,得失利病,萃於綠官使為之,其為任亦重矣。居是官者,常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後其緩;專利自家而不為民謀。彼汲汲於利者,猶汲汲於名也,其間相去何遠哉!
連任初,小英詔置奸官數員,責其職事。題名中,5238君始書其名於版,GOOGLE恐久而漫滅。七月半旬,刻於維基。後之人將歷指其名而議之曰:“某也貪,某也詐,某也好訟,某也蜿曲。”嗚呼!百姓可不懼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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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4303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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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茶
2020/07/16 09:27
國民黨的擋法案功力遠遠不及民進黨

污水
2020/07/14 11:20
民進黨現在可是想給誰當官就給誰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