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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被反滲透法妄想症
2020/01/01 12:35:38瀏覽6691|回應9|推薦3

反滲透法昨天通過後,有網友問我:

版主,
我弟妹是共匪人,我有無可能被蔡英文抓去關五年?
蔡英文會不會說我拿共匪錢(透過我弟妹),去詆毀蔡英文?

我說,
第一,蔡英文要先拿出你拿弟妹錢的證據。
第二,還要證明你有『故意』以『不實之事』,使蔡英文『名譽受損』。最後一點有點主觀,但拿錢,故意,跟不實之事,需有確實證據才行。

不過,同樣恐懼的氛圍還在蔓延,像是底下這位,

反滲透法過關 馬英九:說不定下一個被約詢就是我
前總統馬英九批評反滲透法等於恢復戒嚴。他說,自己長期批評反滲透法,「說不定下一個(被提訊)就會是我」,但是,他一點都不害怕,因為反滲透法違憲、違法,完全沒有程序的正義。

報告馬前總統,根據反滲透法的規定,

第三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一項規定,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二項所定之罰鍰,由遊說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之機關處罰之。
第六條
任何人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至第一百五十三條或集會遊行法第三十一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七條
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由此觀之,只要您不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幹以上法律不許可的事,就不必太過擔心。我們素知您自奉甚儉,為官清正,從不包砂石,花天酒地,偶有小酌至醉,但也絕不夜宿女性友人家,以避瓜田李下,歌喉不佳,難謂愛唱,遑論還要抱著女人一起唱(這裡大家應能明白,喝酒時手要放在杯子上,也不能抱女人,某人說他喝酒時不抱女人之謎順便解開),一直住在文山區一棟多年老舊公寓的某一樓,跟您多年未丟的破球鞋,棉被一起,甚麼農舍,違建農舍,還是普通豪宅,工業豪宅或海外地下室豪宅,通通跟您搭不上邊。您連任八年總統,貪汙犯都快填滿整個國家,填滿您的辦公室,左益世,右素如,但您始終堅守原則,「我只知道我一毛錢都不貪,但是別的人在別案子裡有沒有貪,我通通不知道」。故也絕無受誰資助,委託及指示,幹出上述違反法律規定的事。

那您為何還要擔心呢?

馬英九談陳同佳投案講到哽咽:我也有女兒...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上午發表對陳同佳投案遭拒一事聲明,講到哽咽。馬英九說,人命關天,蔡總統不在乎,我們在乎。這是一條人命,一個媽媽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燦爛美好的青春年華卻慘死台灣。「將心比心,我也是兩個女兒的爸爸,想到她爸媽心中的痛,我真的非常非常難過。」說到這讓馬英九紅了眼眶。

所以我們大概明白,您的女兒現在應該是在香港,我想起多年前,在您偷嫁女兒曝光,我連發數文力阻,期期以為不可,可是您絲毫不為所動,底下轉貼其中的一篇,

老鼠嫁新娘

補請喜酒仍未證實 馬唯中手提禮盒飛港馬英九總統大女兒馬唯中低調回台補請結婚喜宴,昨天中午與妹妹馬元中一起搭機飛往香港,馬總統夫人周美青到桃園機場送行。
上一篇,我提了馬總統如果連自己大女兒婚宴都如此冷漠不聞不問,「沒有評論」,那些擁核四的好朋友,焉能將核四運轉安全無虞的承諾,押在馬總統身上,你們有比馬唯中與馬總統更親嗎?
而且馬唯中嫁的對象,國人一無所知,僅知她是嫁去香港,這很明顯有著國家安全的問題,這麼說吧..美國總統的女兒,可以嫁給塔利班或蓋達組織的人嗎?或者說婚後要定居在阿富汗呢?話先說到這兒,接下來要講兩個寓言故事,一個是比喻馬總統嫁女兒所牽涉的國安問題,另一個還是談回核四這個國安問題,
有一窩老鼠,要嫁女兒,鼠王說,我的女兒一定要嫁給全世界最偉大的,幕僚鼠說,那就嫁給老天爺吧,老天爺最偉大。於是鼠王要把女兒嫁給老天,老天爺趕緊說,不,我不是最偉大的..我也怕..
你怕啥?
我..我怕雲。
也對,鼠王想,烏雲一來,老天就不見了,那就嫁雲吧..雲趕緊說,不,我不是最偉大的..我也怕..
你怕啥?
我..我怕風。
鼠王想,風一來,雲就會被吹跑,那就嫁風吧..風趕緊說,不,我不是最偉大的..我也怕..
你怕啥?
我..我怕牆。
鼠王想,風碰到牆就被擋住,那就嫁牆吧..牆趕緊說,不,我不是最偉大的..我也怕..
你怕啥?
我..我怕老鼠。
鼠王想,對喔,牆會被老鼠挖洞,那就嫁回給老鼠吧..老鼠趕緊說,不,我不是最偉大的..我也怕..
你怕啥?
我..我怕貓。
切!別說你怕,我也怕得緊..阿哈,對了,全世界最偉大的..不就是貓嗎?於是鼠王率同鼠族,浩浩蕩蕩的,席開數桌,把鼠公主嫁給了貓老大。
因為這是一則童話故事改寫的,接下來場景十分血腥,大意是說貓老大用牠的肚子來保護鼠公主,讓人不忍卒聽,總之鼠國的鼠輩很快就讓貓老大逐個兒吃掉,鼠國也終極滅亡了。這個寓言故事,寓意非常深遠,我把它獻給台灣最偉大的馬總統,並給他的女兒一點祝福。(轉貼【老鼠嫁新娘】到此)

那會不會是因為這個緣故,沒辦法嘛,女兒女婿的身家都在人家手裡,隨時都能編個理由,類似「服貿案敢改一個字視同背叛祖國」,像許多國人不知凶險,不分藍綠的紛紛在大陸被失蹤,那時在台親人連哭都不敢哭出聲呢(哭出來的,請GOOGLE李明哲案,不是韓國瑜的小舅子喔)。

所謂天下父母心,愛護子女乃人情之常。則您若因此,從陳同佳是否來台,到反滲透法一路批評反對,這些都是情有可原之事,同時也不涉及金錢,即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是您自動的所為,當然也不在反滲透法查處的對象之內,請您勿疑。

至於您談到台大教授批評政府被查水表一事。跟反滲透法相去甚遠,

台大教授蘇宏達被查水表 調查局說明
調查局回應指出,本案是李姓民眾於108年10月間於臉書社團轉貼「民進黨計畫2025消滅故宮之不實影片」,故宮博物院曾嚴正駁斥相關內容非屬事實,經該局溯源蘇宏達教授於臉書製播該則影片,因認屬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故依法將全案於108年12月2日函送北市政府警察局逕依權責處理。調查局指出,假訊息充斥網路環境,依據調查局法定職掌,該局就構成法辦要件之「影響國家安全」、「危害社會安定」、「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假訊息,即立案偵辦溯源,追查不法。

這是一般網友常碰上的「司法騷擾」,有點像是停車遇到檢舉達人的那樣,只要去警察局解釋一下,像該教授於臉書製播該則影片,時間是在去年11月,標題則為「誰在消滅我們故宮?你所不知道的民進黨文化大革命」,由時間點即可排除「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假訊息之適用。說故宮是否消滅,也不足以動搖國本,即非「影響國家安全」。不信的話,大家儘可說說看或喊看看,看國家會不會就這樣變得不安全。只剩下一個「危害社會安定」,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從去年11月到今天,沒人因此感到不安寧,半夜睡不著覺。顯見其不適用的原因,不是過啥追訴期,而是根本就不是這檔事,說他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才像是在造謠吧?蘇教授的臉書貼文,受到憲法跟509號釋憲文之保障,是民主國家最基本,人民所有之言論自由。他是根據一個有關故宮的新聞事件發表的影片跟評論,不是陳述假的事實,與謠言八竿子打不著,遑論散布不散布了。至於別人於總統選舉期間,自己下標轉貼蘇教授合法合憲的影片出去該算啥,此處暫不討論。

換言之,蘇教授只是受到不明的司法騷擾,這是我們這一代台灣人,為了捍衛民主價值,堅持言論自由,所需付出的一些代價,相較於香港是付出打破頭,打穿肺,打破腎,打爆眼,被失蹤,被跳海。或是我們上一代台灣人被跳樓,被槍斃,被關十年綠島或被滅門,施明德說:「就像我當年反對兩蔣,要付出被關的代價」。說不定相較之下,還會感到有點幸福。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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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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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13:34
狗咬紙尿褲是反滲透嗎?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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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09:35
[反滲透法]就是一種達摩克利斯劍,懸在現役及潛在賣國賊的頭上⋯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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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08:11
Frank先生;

[韓不敢搞那檔事]?⋯可是,就是搞了啊!

[韓家與王家的金錢往來,有問題嗎?]⋯[韓家與王家]是沒問題,但

[韓先生跟王小姐],一對一就有問題啦!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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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05:39
Frank先生;

然後呢?⋯ㄚ600萬沒人否認,所以您的邏輯是什麼?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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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05:27
5f 台北弟,
先不管新聞有無(或說,會不會)造成轟動
理工男的特色是邏輯要通
好,學長再示範一次

1,韓李婚姻,韓本來就是弱勢,幾乎是入贅等級
(窮,失業,長得又不稱頭)
2,這種情況下,還想把妹,還拿得出600萬耍帥,還雙宿雙飛
3,然後強勢的老婆竟然不知道,(或者知道但能忍受)

您告訴我,李佳芬是這麼好乎弄的老婆嗎?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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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15:58
Frank先生;

您不是被迫害妄想症,而是想出人頭地想瘋了⋯⋯東廠不會浪費咖啡

在非咖之人身上的⋯⋯要請也是版主之輩⋯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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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15:34
大家新年快樂

那天不小心被東廠請去喝咖啡,還望5238大律師替我說理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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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1 15:24
反滲透就是「肥水不落外人坑」啊。

污水
2020/01/01 14:36
顯然格主根本不了解社會大眾對反滲透法的疑慮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