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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21:45:34瀏覽1985|回應8|推薦6 | |
真理愈辯愈明,請看陳其邁當年是如何用選舉奧步幫陳菊骯髒贏的...
摘錄一段陳其邁陣營的辯解:【不起訴書指出,所謂「走路工事件」,經檢方偵查結果,既非陳菊陣營自導自演,而係事實,自非屬謠言或不實之事,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 我知道有人會說陳其邁是被檢方都不起訴的,怎麼還能說他是走路工案的要角呢?從我自己評論過的誹謗案中,隨便找都能找到幾個案例證明這個不起訴大有問題,光說不練假把式,馬上找一個同樣是說人「走路工」被判誹謗定讞的實例,【臉書發文內容遭告誹謗 陳育賢判拘役】 欸,人家甚至連走路工都沒講到,只說了【支持朱立倫參選中華民國總統後援會成立大會車馬費300 …這樣少有點落漆】 我把後來判刑定讞的判決書找來,引頭一段給大家參考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上易字第2318號 把陳育賢想成陳其邁,當陳其邁知悉青年軍拍得的影像資料,充其量也只能說「當天動員民眾到場目的係參加黃俊英選前之夜造勢晚會,被告發放500元,並發言請求支持黃俊英」,這段才是事實陳述,假如陳其邁把這個事實貼上臉書,然後補上一句: 發這麼少(或多,還是剛剛好)有點落漆。 就該被起訴誹謗並判刑定讞。可是假如陳其邁竟是拿這個事實,加以扭曲,捏造,開成一個 【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 這句「黃俊英賄選抓到了」,根本就是一句肯定的「事實陳述」(且所陳事實為假),與陳育賢臉書KUSO搞笑似的意見評論「這樣少有點落漆」天差地別。鄉親啊,大家能說陳其邁當年的不起訴,不奇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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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