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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假釋與關到死不是同一回事!
2018/11/20 07:15:47瀏覽5321|回應7|推薦11

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與陳其邁世紀辯論,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結論時發出豪語,若有機會入主高雄市政府,「如果我貪汙,將放棄假釋,在牢裡關我關到死。

我知道很多人對韓總這句「如果我貪汙,將放棄假釋,在牢裡關我關到死」有些疑惑。蓋若貪汙,都放棄假釋了,何須再蛇足一句關到死呢?我在上篇【神豬跟母豬不是同一回事!】曾幫大家分析陳菊說我不是一隻大母豬,跟連勝文被網友霸凌叫他神豬的不是一回事後,這裡將再度秉持相同追根究柢的精神,幫大家好好分析,

首先,我們知道陳菊【我不是一隻大母豬】是一句隱語,需要思考一下以探求真義。實際上是在說給聽到的人,好比我曾對蔡英文說的這句:

I am NOT a canary!  (我不是一隻小金絲雀)

翻譯:你才金絲雀,你全家祖宗18代通通都是金絲雀!

所以陳菊這句「我不是一隻大母豬」的隱語就是,

你才大母豬,你全家祖宗18代通通都是大母豬!

本來嘛,母豬好淨,寧願骯髒贏,把個搞走路工奧步勝選的說成母豬,根本是徹頭徹尾的污辱了母豬。

那韓總說「如果我貪汙,將放棄假釋,在牢裡關我關到死。」的隱語,就很清楚了。鄉親啊,我來問問大家,韓總這句話是說他自己將來貪汙被抓,要先放棄假釋,再被關到死嗎?當然不是!他的隱語應該是說,

你貪汙被關要放棄假釋,還有..那個你,對,我就是說你,你貪汙要被關20年,也不能假掰生病的放出來在外趴趴走,要在牢裡關到死。

後者,講的應該是當年曾被他打到住院(這要打重一點,台灣哪會被貪汙總統害得這麼慘)的某人,他的兒子則在選議員。前頭那個,則是更加了不起,講的是一個明明用的是他總統府高官的權勢,藉勢藉端貪汙的人,最後卻先被判成是..笑死人..用小騙子般的詐欺來貪污,

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期七年確定。

這樣已經給判成少關好多年了。但是貪腐的人永遠不會知足,誠所謂不廉則無所不取..他還要貪心的被關到一個每個月可以放假回家,漂了一點點像個老北漂般的,

台南市明德外役監獄典獄長杞炎烈今晚證實.. 陳哲男今年76歲,獄方考量他的年紀,平常安排擔任環境清潔的工作,外役監服刑約2年。據了解,與「同學」互動不錯,為人隨和,像是親切的阿伯,平時都有家屬來會客,而他每個月也都有外宿假,返家團聚

真是太養花蒔草,修身養性了吧?也才判個七年,還能老實不客氣地去申請假釋?

陳哲男獄中表現好 刑期已縮短5月
2017-07-26 19:25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立委陳其邁的父親陳哲男因司法黃牛案判刑7年定讞,2014年12月入獄,羈押期間折抵後,原預計2021年7月期滿,不過據了解,他獄中表現良好,依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又縮刑5月,但申請假釋仍得依原刑期一半計算,最快仍得明年6月才能出獄。

更扯的是,這個假釋還大演穿越劇,七年假釋折半的刑期是三年半。2014年12月入獄,滿三年是2017年12月,再加上個半年,最快2018年6月才能出獄。但是..

2017-10-11 20:31〔記者黃文瑜、王榮祥/綜合報導〕立委陳其邁的父親陳哲男因司法黃牛案判刑7年定讞,2014年12月入獄,羈押期間折抵後,原預計2021年7月期滿,台南市明德外役監獄典獄長杞炎烈今晚證實,獄方今天傍晚5點半接到法務部假釋命令,馬上作業,陳哲男約今晚7點半被家人接走

看到沒?去年10月11日晚7點半就被家人接走了。

這樣大家就該懂了,韓國瑜的這個結辯,簡直是打得閹黨跟廠公們滿地找牙,像是當年一掌把陳水扁打到住院那樣。前者是說陳哲男,我還認為實在太厚道,不然應該說:

如果我貪汙,將放棄假釋,再放棄把假釋日提早半年(這是哪門子的假釋規矩?)

下半句才在說阿扁:

咦?不是該在牢裡關到死嗎?

陳其邁精明幹練,辯才無礙。只可惜假如閹黨廠公們繼續這樣「守護貪腐」,那麼陳其邁學問愈高,愛高雄愈深,禍害也就愈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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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20190224

 回應文章

世界看見台灣的民進黨極權貪污腐敗賴皮寮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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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4 08:58
這誰人不知?韓只是在嘲笑陳哲男!!!!!民進黨貪腐政權的貪官污吏貪污吃錢又把台灣人的錢匯到海外,但被抓到判刑卻可假釋不必關,難怪民進黨政棍個個像陳菊那樣吃得腦滿腸肥!!!!!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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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12:49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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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10:35

市長辯論韓國瑜完敗陳其邁

好的,除了我們知道的結辯,陳其邁在現場或事後都無法招架

如果我貪汙,將放棄假釋,在牢裡關我關到死。

中間還有些細節佐證韓完敗陳,像這個韓口誤被人嘲諷,一個很不厚道的小事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院長陳其澎在臉書發言表示,「我發誓我從來沒有見過韓國瑜,更沒有帶五個學生去看你的摩天輪,你在說什麼?我完全不知道,你肯定碰到金光黨了。」

吃燒餅沒有不掉芝麻,神仙打鼓有時也會錯,況乎誰日常沒有把馮京當馬涼的經驗呢?我自己就常看到明明只是個副教授,旁人都稱其教授的事,當事人也笑著不否認,這本是人情之常,一點點人情世故,幹到院長的需要學網路酸民說酸話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8-11-20 10:53 回覆:

筆名「人渣文本」的時事評論者、輔大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周偉航說,他覺得「深藍蠻慘的,把整個社群的政治希望全押在一個空心包子上」,還說,那些在旁邊煽風點火吹過頭的要負最大責任,但他們現在鐵定全龜起來,不然就是死臉硬凹到底。

我們沒看到這位偏陳名嘴有何舉例韓空心,先以前面那段把(前)副院長誤為院長為例,底下再去比照陳其邁的(同樣是偏陳名嘴未見舉例,這樣的比較還真空心)

連勝文說,昨晚韓國瑜與陳其邁辯論,可以看見陳還是不斷的在扭曲韓國瑜的發言,尤其當韓國瑜已經拿經濟部的資料,說明海外探勘石油的可能性時,他無法反駁,居然開始亂牽拖,扭曲他過去的發言,說連勝文要在台北挖石油。  連勝文解釋,當初是接受「新聞會客室」沈春華訪問有關社福政策時分析,想要擴大社福支出,必須先想清楚財源,因為很多施政都卡在財源。所以他開玩笑説,「如果我們今天回去睡覺,第二天起來,台北市政府門口前突然噴出石油來,你食衣住行、吃喝玩樂我都包,但這件事不可能發生,如果有石油,我會弄得比汶萊更好。」連勝文說,當時是用淺顯的例子闡述推行社福政策時,資金的重要性。  他怒斥,陳其邁枉顧事實,不僅持續扭曲韓國瑜的發言,甚至還變造他過去的發言,但當別人質疑他,他卻只會用尖酸刻薄的言語做人身攻撃,這就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韓國瑜只是口誤,說的是對方的好話,抬高對方,只是把副院長誤為院長,卻遭現任院長酸言嘲諷,把自己同事跟學生說成了金光黨,坦白說,韓的面子比這個昨天才冒出來的某院長或院系大多了,人家也沒指名道姓的誇讚,他何須急忙自己跑出來對號入座?

可是陳其邁卻是指名道姓,還扭曲連勝文的話「說連勝文要在台北挖石油」,說得連勝文像個白癡似的,這就明顯有誹謗他人之嫌,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

或著作權法之罪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而這一切的目的,只是為了要骯髒的贏,騙選票。

於是,從這一場世紀辯論裡,我們可以看到陳其邁辯才無礙,狂k對手,而韓國瑜則只有正面,好的,良善的論述,不恣意攻擊別人,也不以誹謗他人作為自己勝選的方式。

陳其邁贏得了辯論,但韓國瑜卻贏得人心

並且上陣父子兵,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把陳其邁跟陳哲男連到一塊,只不過維基百科說陳哲男是用詐欺方式貪污,騙鈔票。陳其邁則是前有走路工案幫陳菊騙過一次選票,還逃過了國法制裁,這次索性,與其幫陳菊騙了那麼多選票,不如用詐騙辯論的方式也給自己的選票騙上一點點。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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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09:21
52,蹲好蹲滿是不是就保證拉屎呢?

烏龜
2018/11/20 08:55
反正是不是同一回事都是格主說了算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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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08:08
氣爆傷者現身力挺 陳其邁:我比其他人更愛高雄
高雄市長選戰激烈,今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兩人進行電視辯論,而陳其邁今登場立委趙天麟、劉世芳也陪同,高雄氣爆傷者徐晏祥也特地北上力挺。今辯論會後舉行聯訪,徐晏祥也在陳其邁的攙扶下現身媒體前。
陳其邁說,徐晏祥在當年的八一氣爆時受傷,當時我只是高雄立委也忘記自己幫助過他什麼,直到四年後相逢,他姊姊告訴我,徐晏祥在命運性命垂危時陳其邁曾出手幫忙。
徐晏祥說,感謝陳其邁默默幫我們,包含傷後照顧他也都願意去扛下責任,高雄雖然經歷的氣爆,但讓我們生命力變成更強,我身為市民也不知道這次選舉的目光竟然都在高雄、全台灣的注目都在高雄,自己也堅信陳其邁一定會很努力把很多事情盡最大努力、幫忙大家讓高雄更美好更快樂。(轉貼到此)
jun5238(jun5238) 於 2018-11-20 08:21 回覆:

塔雷伯在反脆弱一書,談到一個哲學事件,希臘有一艘渡輪翻覆,大部分人都淹死了,記者去採訪倖存者,他們說,因為他們在水中都大喊宙斯來救我,這事傳開後,希臘開始大概宙斯廟,有人把這個怪象拿去問一個公認的大哲學家,哲學家說,

我比較想知道淹死的人,在他們死前嘴巴上是叫誰來救他。

我知道我這個隱喻說的並不恰當,難道活著的,是要陳菊市府團隊來救,死掉的在死前也要她們去救嗎?根據司法判決,高雄氣爆案是市府要負最大的責任,那怎麼被氣爆害慘的人,還要力挺陳菊的接班人呢?大家知道心理學裡,有一種奇怪的自我防衛機轉,不就不舉國外或陳進興的例子,這要拿虐兒案來看是更好,

孩童被父母虐打得更厲害,就更愛他們的爸媽(或者說離不開)

16歲工讀養全家3口 母弟燒炭亡 他倖存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長期無業、精神狀況不穩的41歲王姓女子,疑因受不了沉重經濟壓力,9日深夜帶2個兒子在桃園市平鎮區住處燒炭輕生,其中王女的16歲長子在燒炭前,特地傳訊息「謝謝大家這幾年的陪伴」,向同學告別,同學看到簡訊起疑報警,助警方及早趕往現場,雖來不及救回已死亡的王女及其13歲次子,但及時救回躺在隔壁房間、已經奄奄一息的長子。

兩個兒子都13歲跟16歲了,幹嘛還甘願跟媽媽一起去燒炭?

這裡我只想說,高雄氣爆的真相,不是單看這一兩個力挺陳其邁的倖存者。想想高雄給花媽愛到超過十年,真是又傷又窮。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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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07:30

陳菊搞走路工奧步勝選與自導自演不是同一回事!

我知道至今仍有很多人對陳菊是否有搞走路工奧步勝選仍傻傻的搞不清楚,需要我詳加分析,先看事實,

揭走路工被控捏造 陳菊獲判無罪
選戰爭議
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前一晚,民進黨候選人陳菊陣營在深夜召開記者會,以「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為題,指控對手黃俊英僱用男子古鋅酩等人,租2輛遊覽車載民眾參加黃俊英造勢晚會,蔡能祥還在車上發放每人500元走路工,雄檢最後認定確有其事,將古、蔡依投票行賄罪起訴,至於陳菊等4人被控違反《選罷法》,檢方認定並非捏造將4人不起訴。
陳菊陣營連夜到地檢署控告黃賄選,隔天選舉結果揭曉,陳菊以1114票些微差距,擊敗黃俊英當選市長,黃陣營為此提出選舉無效、當選無效兩訴訟,還控告陳菊、競選總幹事陳其邁、立委管碧玲及陳菊陣營發言人蕭裕正等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走路工部分,雄檢最後認定確有其事,將出資賄選的古鋅酩、蔡能祥依投票行賄罪起訴,2人後各遭判刑3年6月、9月定讞,但蔡男卻在發監執行前上吊身亡。
法庭中心(轉貼蘋果新聞到此)

jun5238(jun5238) 於 2018-11-20 08:06 回覆:

再看去陳其邁陣營的講法,

陳其邁陣營談黃俊英走路工爭議:2人發500元是事實
檢方認定:非陳菊陣營自導自演
李勝琛律師說,當晚因「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陳菊、陳其邁、管碧玲、蕭裕正4人被控違反《選罷法》一案,檢方認定記者會所稱「走路工事件」既為事實,自非屬「謠言或不實之事」,並非陳菊陣營自導自演。檢方也認為,若投票日前1日晚間10點後不得再揭發賄選或其他違法情事,豈非當作該段期間是「法律假期」,這些在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都說得很清楚。
林瑩蓉表示,當時發放走路工的古鋅酩、蔡能祥的有罪判決書中,明白提到「當天動員民眾到場目的係參加黃俊英選前之夜造勢晚會,被告發放500元,並發言請求支持黃俊英」。除有相關證述外,尚有勘驗蒐證光碟屬實,這是法律判決確定的事實。因此,當藍軍在文宣或網路社群亂帶風向,反過來指控陳菊、陳其邁召開記者會,是法院認證的選舉詐騙、是選舉奧步時,根本是挑戰司法威信,違法散布假消息,才是真正的「選舉奧步」。
趙天麟表示,吳敦義為了替韓國瑜輔選,不但對陳菊口出穢言形容成母豬,更還硬凹「走路工案是造假」,但走路工案早就經由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確實有賄選之行為,吳敦義難道自己不用再說清楚嗎?(轉貼到此)

首先讓我先對走路工事件第一個冤死的死士致個意(蔡男卻在發監執行前上吊身亡),而受害者黃俊英在此案過後不久也病死了。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司法調查出來,也經雙方或大家都同意的事實陳述是甚麼?

檢方認定記者會所稱「走路工事件」既為事實,自非屬「謠言或不實之事」,並非陳菊陣營自導自演。

問題來了,既然事實是【古鋅酩、蔡能祥依投票行賄罪起訴,2人後各遭判刑3年6月、9月定讞】,自殺掉的蔡能祥,是黃俊英嗎?還是乖乖坐牢的古鋅酩是黃俊英呢?

怎麼陳菊陣營的記者會說【黃俊英賄選抓到了!】,是黃俊英賄選抓到了呢?

我這樣講可能有人仍聽不清,打個比方,像是日昨吳敦義罵骯髒贏的那1個查某人像母豬,陳其邁敢開記者會說

【韓國瑜罵陳菊是大母豬抓到了】

嗎?

從動機上來說,韓國瑜連對手陳其邁的心裡苦,但陳其邁都不說,怎麼高雄是母親,誰是陳其邁父親的都不說了,他跟黃俊英應該只是交情泛泛,又宣稱不負面選舉,自是絕無可能因陳菊奧步走路工去罵誰走路肥滋滋像母豬,同理,黃俊英是在選市長,不是在選里長,花這個走路工,買個兩部遊覽車(裏頭還有好多陳菊陣營的青年軍),是要求得勝選嗎?這一看就知道是絕無可能,是「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的絕無可能。但陳菊陣營還是在選前一夜,大開記者會公然傳播此不實之事,以意圖使黃俊英不當選,

沒有黃俊英賄選事實,卻故意陳述不實之事的說黃俊英賄選抓到了。

大家要注意,「黃俊英賄選抓到了!」是句肯定的事實陳述,這可不是最後加個問號,或是說成仍有疑問的黃俊英賄選抓到了?」也就是說,這句話是屬於兩種言論(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的第一種【事實陳述】,哪是陳其邁陣營硬抝,呼嚨老實高雄人用的【意見表達

「當天動員民眾到場目的係參加黃俊英選前之夜造勢晚會,被告發放500元,並發言請求支持黃俊英」

是事實,而

黃俊英賄選抓到了!

只是陳菊陣營的意見表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