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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我所看到的人性
2014/03/15 23:44:08瀏覽2637|回應18|推薦21

自拆組合屋 王耀德:不平等抗爭的唯一選擇
2014年03月14日14:07

文林苑都更案中,被強拆屋的王家人之一王耀德,今上午帶隊拆除組合屋,他隨後發布聲明指,強調拆除組合屋令人傷心,但事件已惡化到無法承受,因此必須果斷下此決定。他強調,自己不願打腫臉充胖子,不顧一切的放任戰線延長,一力擔下所有難以承受的傷害,最終走向不歸路,他做不來。

擁有2/3組合屋土地所有權的王耀德,在聲明中指,過年前法院一審裁定,組合屋的存在為無權占有,他認為王家已完全處於劣勢,等著被打贏官司的原告(樂揚建設)提出天價般的損害賠償,在此危急存亡時,仍有人主張抗爭,加上都更受害者聯盟持續運作的慘痛代價,將完全由他和父親王廣樹承擔;這焦土作戰的代價,他直呼「極度不平等」。

聲明表示,2月底反擔保金借款目標雖達陣,他心中恐慌卻到了最高點,「一群人未經我同意,擅自幫我向另一群人借一筆我可能要花上20年才能償還的款項,將這筆錢存進法院,然後以不負任何責任的保證,好像法院是他們開的、法官是他們管的姿態昭告天下,這筆反擔保金一定會返還?」

王耀德說,他很抱歉,因為他沒辦法為了提供都更盟抗爭空間,而樂意背債上千萬、甚至上億,今天若他沉默未來只有三條路,一是像乞丐一樣向社會募款賠給建商,二是向建商跪地求饒放一條生路,最後是走投無路投河自殺。

自文林苑遭強拆以來,王耀德說,有人為了反抗現行制度而來,有人替弱勢發聲,有人為公平正義而來,也有人挺王家,這些他都看在眼裡,他會記得每一顆願意幫助弱勢的善心。

他表示,家族人員幾乎都願意退一步海闊天空,唯獨他老爸獨排眾議,只為了提供在王家被強拆時、給予全力援助的都更盟足夠的抗爭空間,不能對不起那些援助過他們的人,對這點他是相當佩服。 遺憾的是,戰況的嚴重惡化和不平等的抗爭代價,讓他再也無法沉默以對,衡量所有狀況後,拆除組合屋變成他唯一的選擇。

(轉貼到此)

文林苑事件是兩年前所發生,建商強搶民地的案子,如果把王耀德比成洪仲丘,當王耀德被司法11次敗訴所凌虐,就跟洪仲丘跳著剝皮八式飽受煎熬的感覺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王耀德可以選擇,洪仲丘則是非要活活跳死不可。拿王耀德打的文林苑官司來比,他已經連輸11次了,我很難想像洪媽媽能撐到第幾次,把洪案一條人命判六個月的,兩次還是三次。王耀德的官司,連輸11次,那就很接近韋小寶看到前鋒營賭錢賭輸回來報告,韋小寶問:為什麼賭輸?前鋒營:小的想已經連開13次大,這第14次絕無可能再開大,

錯了,這第14次還是開大

爵爺,你..你怎麼知道?

欸,別說連開14個大,要連開24個大的,我都看過。

韋小寶隨手拿出骰子,要幾點就丟幾點,不管是一點兩點,至尊還是彆十,通通例不虛發,這分明就是進到人家開的賭坊,遇到老千了。王耀德要是不離場,再多輸個幾次,小命都輸掉也不希奇。

這篇其實沒啥新的心得要跟大家分享,就是把兩年前寫的文林苑文章,挑一篇有點代表性的,可以顯示我又如何未卜先知,鐵板神算的,給自己加油打氣一下,閒言休贅..

文林苑事件唯一的贏家
2012/04/02 18:41
日昨看政論節目,主持人董智森和名嘴陳揮文要幫郝龍斌緩頰,陳揮文說郝龍斌依法行政做得太好,太對了,不拆才要叫他下台。卻在CALLING電話問他是依哪個法,是依照憲法嗎,之後閉了嘴。而董智森說,輿論最矯情,當初郝龍斌搞都更獎勵,大家不是都誇讚, 咄!看過這篇一年多前寫的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救經濟?要掰再去掰。還有,今天以及明天,這批人照樣會跳出來說,油價漲得對,電價漲得太好了,輿論真矯情;過去喊漲不也是都誇讚。這是人性,心理防衛機轉啟動,罵不死他,罵也沒用,不如加入他,還能分點好處。在白曉燕命案,有個女子給陳進興強姦完,就當他的禁臠,白天外出買吃,打探消息,晚上被姦,是俗謂「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典型徵兆。

剛剛看了下午的新聞,和聯合網眾格主的文章,好險沒看到有人給馬總統漲油價電價,搞惡性通膨,率獸食人,搶奪老百姓實質消費力的強盜行為拍手鼓掌,但是,還是有好幾篇,對文林苑事件背後所代表的真實含意,仍舊纏夾不清,這裡只好就所看到的一些謬誤,簡短加以批駁,

網路瘋學生版 理性論三方小錯一篇署名由成大都市計畫學系大三學生張志祺所寫的「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不僅點閱的人多,分析文林苑事件始末,用詞淺顯易懂,理性 地從法律、社會各層面探討文林苑都更案,光是一天之內,已經轉載超過1萬3000多次,除了引發正反意見在臉書上交鋒,甚至連北市府官員也注意到這篇文 章,對於文章內容多所稱許。

我看了,這是一篇爛文章,建議大家別去看。其中談到王家的部分,簡直可以說是建商說帖的學生版,文章說王家說不參加不行,還要去開會投票,現場給人家36比2,95%強姦5%的才算,絲毫沒有半點憲法與人權素養,我說這叫

有的學生抗暴,有的學生幫兇。

還有這篇文林苑事件的最大輸家, 這位格主長居民主先進的歐美國家,可是這一會兒,他也胡塗了,他說這個事件,我們輸掉的是法治?欸,這是斯文版的陳揮文。我認為,我們真正輸掉的,其實是憲法的根本精神。是人性的道德感與價值觀,是從盧梭,傑佛遜以降,所倡導的天賦人權啊,一早我在查詢『自由的代價,在永恆的警醒』這句話是誰說的時,從維基百科傑佛遜傳,看到以下一段話,

傑佛遜相信,人皆擁有「某種不可轉讓之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政府是否存在,人所擁有,不可創造、奪取、或轉讓的基本權利永存。傑佛遜對於自由的解釋最受重視,他將之定義為「正當的自由為,在其他人據相同權利劃定之範圍內,依我等之意願暢行無礙。我並未加述「合法範圍內」,因律法通常不過是專制獨裁者之意圖,而律法的確就是這樣侵犯個人權利。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翻成白話,真正的自由,就是相關的兩造,把身分互換,可以依自己意願暢行無礙之謂。這句話很困難嗎?

你的自由,若是搶我的房子,那我是不是也能搶你的房子?

因此,傑佛遜認為,因為財團有龐大的勢力,所以當財團與人民的權力發生衝突時,政府理所當然要站在人民的一邊。從文林苑事件,我們看到郝龍斌的台北市政府,是站在誰的一邊呢?

至於社論-預售屋制度是「居住不正義」的導火線,那就根本不值一駁,為賦新辭強說愁的,我把它叫做看到駱駝,以為是馬背腫。這次的文林苑事件,真正的原因,就是當郝龍斌一聽營建署決議叫他排除王家之後,發揮軍頭之子,大帥的本色,啥?排除王家?沒問題,我馬上派1000個兵去把王家永久排除掉。

有個網友在拆爛王家吃大餐 郝龍斌心痛還是肚子痛?看了這段話「左想右想,總覺漏了一段,因為鳳天南逼鍾家剖了小三子,要縣太爺關死鍾阿四,成功的土匪強盜去鍾家土地,好給他新娶的姨太太蓋新房,大功告成之後,正在自家豪宅設宴款待京城派來的侍衛,這段怎麼可能漏,怎麼會漏?啊哈,果不其然,歷史總是會以驚人的相似性重演著,」留言說,

漏了這一段啦:價值兩億或五億祖產被拆的呼天搶地,而祖墳被判佔據國有地的,月繳幾拾萬保費的卻一聲不吭,清廉愛鄉的在野黨死到那裏去了?

我回答他:『有一種會在旁偷偷的說:鳳老爺這次也幹得太過火了..梁文傑:都更是非 要長期判斷 (註)每個都更案對與錯要經過長時間判斷,謹慎以對。王家被拆後,梁文傑在臉書發文,指台北市中山大同區有三件類似的案件,每一件都金額龐大,都有多年的恩怨情仇,需要花非常多時間分辨雙方真實與謊言。他話鋒一轉還說,文林苑案拖了好多年,王家一定曾向選區所有議員、立委陳情,這些人對案情了解一定比他深很多,很多事也不是他一個「外地人」能知道的。他說,若時光退回廿年前,他會看了「懶人包」就去現場和警察衝撞,但他現在不會。

嗯!在野黨還沒死,只是逐漸老了。

在金庸飛狐外傳裡,有兩種鄉愿,一種被動消極,如上所述,另外一種主動積極,在金庸的飛狐外傳中,胡斐幫佛山鎮鍾阿四慘死的小三子出頭,要剖鳳天南獨子的肚皮查找鳳凰肉。周圍的鄉紳,你一言我一語:

唉,哪有甚麼鳳凰肉?」「鳳家很有錢,怎麼可能偷吃你甚麼東西!

胡斐說:「我先開了鳳天南獨子肚皮,找不到鳳凰肉的話,就肯定是你們家的小孩偷吃的。我再一家一家小孩的肚皮逐個剖開來查。

鄉紳們立時住嘴。今天,我沒有胡斐一般的高 強武藝,只好聽任這些鄉紳或是名嘴,格主與學生,在那邊胡謅一通,放言高論。把簡單的事件,東拉西扯,妄圖亂人耳目,惑人心智,卻也不用怕自家的房子,被胡斐一家一家,逐個剖開拆光拆爛。這種人,不,這兩種人,是一般的鄉愿,他們就是文林苑事件裡,唯一的贏家。咄,是在任何事件裡,也總都能贏的贏家,

畢竟,他們又有啥好輸的呢?

.

故事愈來愈完整,隨著主角們逐一出場,歷史果然總會以驚人的相似性重演著,這裡,我們把郝龍斌惡行惡狀強拆王家的強盜行徑,比擬成鳳天南收買的縣太爺威逼鍾家強取土地,本來鳳老爺出價五兩銀子,鍾家不賣。「那給你十兩,不能再多了」鍾阿四說:「鳳老爺,你給我一百兩我也不賣,銀子會使盡,但有這塊地皮,努力刨刨土,種點菜,總有一口飯吃」

這一段,鄉紳們說,呀,鍾家真是貪得無厭,還要100兩銀子咧。

郝龍斌聽營建署要排除王家,隨即刨了王家後,正在設宴慶功,卻給胡斐一般的仗義學生逼到出面道歉,承認自己有錯。然後,一看到胡斐走 了,回頭就痛下殺手,殺光鍾家滿門。喔,這裡是馬英九在四月一日,一口氣調漲汽油三塊錢,哈,剛剛殺了台灣一堆小屁孩,看到他們大排長龍在叫跳,好玩,好玩!

馬基維利說:統治者殺人,要一次就給他死。鳳天南的故事,還沒說完...還有,在現實世界裡,沒有胡斐。

(轉貼到此)

這篇文章在兩年前貼出後,台灣社會陸續發生幾件事,第一,是央大認知所所長洪蘭看到文林苑,嚇得寫了一篇別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不過馬總統一點都不鳥。

第二是陳文茜也寫了一篇【這個國家太對不起年輕人】,談的是居住正義,年輕人買不起房的事,可是在文林苑事件當下,她卻是痛罵年輕人真沒公民素養的唷..(按:陳文茜的公民素養?)

第三,寫作【文林苑事件的最大輸家】的這位格主,原來也是寫作洪案的死刑和無期徒刑】的那位華裔旅德人士,這種人的心態還蠻有趣,蠻值得探究的。

第四,社論-預售屋制度是「居住不正義」的導火線,則是讓我拿來戳破在報上大聲說:「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承審吳乃仁與洪奇昌台糖售地弊案法官的大雞規,從而使這兩個民進黨真正犯了倒楣罪的大老,臨進大牢前被緊急發回,這可說是台灣爆爛司法史上史無前例的事,值得大書特書,給自己再加計一筆。

這裡補充說明一下,文林苑王家房子還沒給拆,建商就把地劃成美輪美奐的大樓,預售屋也全賣個精光。我在台灣阿Q新作【文林苑王家終於醒了!王家已是棋子!】留言說:人還活著,器官就都被分光了,好像在演【絕地再生】,王家真正該明白的是台灣人只是馬英九這個國民黨政府的人彘,連棋子都不是。

第五,梁文傑說「都更是非 要長期判斷」,則是感謝BlackJack兄幫我做了註解,請參【舔梁文傑也不是這樣舔的:談永和大陳義胞村267億都更】。

第六,就是說王家要兩億還是五億,結果現在變成是建商要的(兩億或五千萬),洪媽媽也差點被抹成要一億,真的拿了一億的江媽媽,江國慶的冤案怕是永遠難見天日囉。

最後,鳳天南的故事永遠講不完,而有滿腔熱血,台灣的年輕人啊,咱這裡從來不乏鍾阿四與鍾四嫂們,但是過了兩年,我可以肯定的說,這個世界上真的沒有胡斐。

.

後記:剛看【讀「文林苑」案王耀德先生聲明有感】給那位格主留了一個都更的案例,轉貼來這,也給來我這兒的網友見識見識,大家別以為王家要是乖乖簽約不就好了?殊不知台北土地在馬英九跟郝龍斌搞啥美河市太極雙星炒地皮後,已經進入老子說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的情境裡,王家的例子是他人以強暴脅迫或他法強取王家房產,這個呢,注意喔,這可是簽了合約的..

都更信託2年後…房子得法拍!都更信託學問大,住戶一不察易吃虧。有住戶指控有業者為推動信義區松山路、永吉路一帶的都更案,先借錢給住戶並以信託方式,要求對方擔任都更案的申請人,強調2年內免利息。未料2年時間一到,住戶想要賣屋還錢,發現房子產權不在自己手中,僅能面對房屋即將被法拍的命運。對此,瓏山林建經公司顧問王台生以律師出國,不願多作回應,強調簽約過程一切合法,雙方也是你情我願。

再說一遍,這個還是有點兒人味有簽約的,王家那個連簽約的都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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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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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7:46
版主別中了「人權天授」的蠱。有合法的強盗,就有合法的羅賓漢。比賽棄權卻又想拿冠軍,就只能希望有地震颱風還有雷公相助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19:43 回覆:
我認為比較像是比【飢餓遊戲】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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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5:01
frank先生;

[怎麼弄出來]是怎麼製造出來的意思.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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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1:59
版主;

[文林苑阻止了我們的未來世界],嗯;

[洪仲丘也阻止了我們的未來世界],[尹清楓阻也止了我們的未來世界],
....奇怪的是;

這些"我們"都不覺得[馬主席阻止了我們的未來世界]呢...

七合一不是我跌破眼鏡,就是國民黨黨員跌破眼鏡..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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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1:40

剛剛看到這篇【 文林苑阻止了我們的未來世界】,嗯,電影絕地再生要把人活活分屍時也好像是這麼說的..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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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0:59
ccccc..cjss[對您就是不舉,您咬我?..]您舉政, 他不咬耳朵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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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0:49
蛛仔;

對您就是不舉,您咬我?..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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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0:45
ccc..cjss[我老爸是16歲進地政事務所65歲退休,我問他對[都更條例]的看法,他學馬總統,只說八個字[合法搶劫 強盜條例].]都說要舉證, 還是您又不舉..政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自由聯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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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0:06

補充一句

就算丁子戶

一樣在都更後有錢可拿

有新家可住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10:21 回覆:
還好不是演絕地再生,要不然把人活活分屍,腎給誰,肝給誰,再依洪仲丘一條賤命18萬的,家屬一樣有錢可拿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10:25 回覆:
真正的民主精神,請看這個故事:

假設有五個人在一起,四個要游泳,一個要看電影,投票表決那要看電影的準輸,只好一起跟去游,可是他有可能是不會游泳,於是就淹死了,這個叫做民主嗎?當然不是,這個叫多數暴力,俗稱霸凌啦。

那難道是那四個要游泳的,投票穩贏卻還是要跟第五個去電影院看電影度咕嗎?當然,這也不合理,違背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基本原則,四個也不幹。

那該怎麼辦呢?

答案是大家努力賺錢交稅,那四個人可以自己去游泳,而且第五個人可以去看電影,還可以花稅金包場找另外四個人一起看,享受大家一起看電影那種爽快的滋味,雙贏!

所以真正的民主精神,就是要符合公義路的公義,與仁愛路的仁愛,孔曰成仁,孟云取義..這會講得太遠,那就是仁者,兩人關係之謂也,孔孟皆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裡有誰喜歡自己房子被想搶走你房子去朋分的強盜集團強拆的?

PS:大埔張藥房左鄰仁愛路,右接公義路,極端諷刺。


自由聯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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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10:04

都更過程中

支持政府強力拆除釘子戶

否則會影響多數同意都更人的權益

立院國民兩黨的年終大禮---食安法修正,是一坨XX之3
(基因改造品及複方添加強制標示)

http://blog.udn.com/linshow/11678123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10:19 回覆:

說出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警醒,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說:

人皆擁有「某種不可轉讓之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政府是否存在,人所擁有,不可創造、奪取、或轉讓的基本權利永存。傑佛遜對於自由的解釋最受重視,他將之定義為「正當的自由為,在其他人據相同權利劃定之範圍內,依我等之意願暢行無礙。我並未加述「合法範圍內」,因律法通常不過是專制獨裁者之意圖,而律法的確就是這樣侵犯個人權利。

看來你的"自由"跟他說的完全不同。


PBL
2014/03/16 09:30

說的真好,不過板主還有這些支持王家的人敢對台南市政府說嗎?

對於都更條例,的確有他缺陷之處,就算是強盜條例,他還是法律,台北市政府依法執行,並沒錯,樂揚依法辦理,也沒錯,王家力爭自己權利,沒錯,同意戶要求繼續執行,也沒錯,學生及支持王家的人高舉居住正義,也沒錯,差別只在一個是程序的正義,一個是實質的正義,所以都沒錯之下,只能修法,這不就是民主過程嗎?經過衝撞調整讓法律趨於完整,但是過程中我看另一個有趣之處,面對反對徵收的台南地下鐵拆遷戶,這些人支持王家的人及媒體怎麼都選擇靜默呢?居住正義難道因為台北台南執政黨不同就有所不同?那些夸夸而談的論者,只是令人覺得矯情虛偽而已.另一個相對有趣的關廠工人運動,扁政府執政時他們選擇靜默,但是當馬政府上台後卻飛躍抗爭,究竟社會運動被政治人物暗中操控,或是社會運動脫離不了政黨立場(即對於不同政黨的包容度不同)?這或許是士林苑事件另一個值得研究的焦點.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09:38 回覆:

剛剛才去給一下民主幼兒園上了一堂人權基礎課,轉貼過來好了..

支持建商跟市府的網友也應該了解,王家自己住在那裡,不是他們去找建商,他們說他們不要都更,自己的房子是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利,他們這樣可有犯了誰,犯到甚 麼罪?罪犯都有法律保障的緘默權了,王家人反而不如罪犯,打個比方,有人要強姦女的..乾脆拿李宗瑞來說好了,李宗瑞迷姦了三十個女性,有18個沒說不, 李宗瑞就可以迷姦她,再把迷姦過程整個拍下來嗎?如果受害女性事後說不要,去跟李宗瑞抗議,有沒有一種畜生國的司法會判被迷姦的女性要賠兩億給李宗瑞作為 名譽受損的賠償呢?

還是說如果你是李宗瑞跟他的朋友,就說法律就是這樣判的,只能請李宗瑞不計前事,高抬貴手。欸,這裡不論誰的邏輯,通通 亂七八糟的可以,大家只要想被姦的是自己,房子被搶的是自己的,別人問你要不要給他,你沒說就當成你要,東西直接變成他的,那個也是自己,答案就很清楚 了,傑佛遜說:

人皆擁有「某種不可轉讓之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政府是否存在,人所擁有,不可創造、奪取、或轉讓的基本權利永存。傑佛遜對於自由的解釋最受重視,他將之定義為「正當的自由為,在其他人據相同權利劃定之範圍內,依我等之意願暢行無礙。我並未加述「合法範圍內」,因律法通常不過是專制獨裁者之意圖,而律法的確就是這樣侵犯個人權利。

下課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09:42 回覆:

至於你那個不成問題的問題,答案我早就寫出來了,你問為什麼南鐵沒人去幫忙是吧?因為這些年輕人有的是熱血,可是並不是白癡,不要小看年輕人的判斷力,留德法學教授姚立明說:

他們在德國,如果聽到兩邊相爭,是為各自利益,那個很平常,但是看到一大群與自己無關,也沒利益或好處,在那邊抗爭,總會認真的傾聽一下,因為這種時候,案子肯定有問題。

南鐵住戶跟市府要的是十倍於周邊的補償費,就是這麼簡單,下課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09:47 回覆:

關廠工人扁政府時期第一,沒人叫他們還錢,馬政府王如玄任勞委會主委時期編了好幾千萬請律師把關廠勞工告到不知人的,這樣子明白麼?

第二,馬政府也還在關廠,製造出一批新關廠勞工,劉政鴻疑助炒華隆地。 勞方討嘸2.6億 地目變更卻暴利百億。 2012年09月06日 【楊永盛╱苗栗報導】華隆罷工案方興未艾,華隆土地變更案又掀波瀾。《壹週刊》昨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妻買副議長陳明朝在華隆廠旁興建的透天厝,陳又將法 拍標下的華隆土地,由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劉乃暗助陳通過縣府都更案,再提內政部最後審議,若過關讓陳至少獲百億元暴利。華隆工會昨痛批苗栗縣府與陳 明朝在「唱雙簧,根本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將調卷了解變更過程是否有不法。

這樣有清楚嗎?兩點合起來看,對關廠勞工而言,阿扁只是來謀財的,馬總統是謀完了財,還要害命,把人滅門,搶了王家祖產,還要他賠五千萬。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6 09:50 回覆:
你對居住正義的看法,只是地域或藍綠的不同,陳文茜的居住正義,可就真是嚇死人,一面哭年輕人買不起房,是國家對不起他們,一面罵年輕人阻擋搶人民合法土地都更炒地皮的郝市府及建商是毫無公民素養,這個才厲害,說起來,陳文茜口言善,身行惡,說她有妖氣絕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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