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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7 07:35:52瀏覽1082|回應4|推薦6 | |
申請法扶告律師是搶窮人資源?Kolas:有資格接受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先前到法扶台北分會申請律師,對在法扶服務的律師陳采邑提告,被批評是濫用資源。Kolas今天晚間透過臉書表示,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以及原民會施行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要點」,任何人只要是原住民,不違反第五點規定者,就有資格接受扶助,例如她。 Kolas強調,她既然有資格接受扶助,就沒有濫權施壓法扶逼接案的情事,審核單位為法扶基金會,歡迎各位有興趣者也問問法扶,為什麼他們接受了她的申請案。 曾長期擔任法扶工作的律師陳采邑,日前因於臉書發表「民進黨的不分區原民立委可以公開為同居人原民會主委背書」一文,遭Kolas Yotaka提告妨害名譽但最後不起訴,Kolas後續告民事求償。陳采邑還指出,令人諷刺的是,Kolas還申請法扶資源,要來向在法扶工作的她提告。 Kolas指出,她不是為了省錢、也不是為了跟自己的原住民搶資源,尋求法扶協助是要告訴大家,如果法扶有過的這位非原住民的陳姓律師,可以用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的語言傷害原住民,要求法扶提供原住民真正能幫原住民的律師,以免原民的司法人權遭受侵害。 她在這分申請中,明確請求法扶提供一位「原住民」法扶律師,盼能真正了解原住民被歧視的痛苦。「像我這樣的原住民太多,敢到法扶尋求協助的人太少。更不要說,我的申請書正本,竟然還被這名已不在法扶工作超過一年的陳姓律師索取公開,原住民尋求法律協助豈不毫無隱私保護可言?」 Kolas質疑,難道當官的不會被歧視?這是大家的刻板印象。她表示,原住民不會因為她的薪水較高而不受非原民歧視,不會因為她是立委而不受非原民歧視,對原民女性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無所不在。含沙射影的指控,公開殘忍的誹謗,扭曲抹黑的手段,人身攻擊的殺戮,歧視無所不在,她需要尋求真正可以為原住民提供協助的單位來幫原住民。這是她依法並依照此服務要點尋求救濟的原因與目的。 至於陳采邑指,Kolas Yotaka曾提案凍結法扶預算,Kolas否認,並拿出2017年12月8日的立法院公報院會紀錄,強調自己並未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法扶預算全數照列,不知有心人為何要造謠扭曲事實? Kolas透露,她曾在6月接獲自稱「自願擔任公親的人」要求和解的電話,但她沒有接受。「我無法接受大街罵人小巷道歉。我根本不需要賠償金,」她告訴法扶只要求賠償一元,象徵性的索賠,但法扶反倒建議若金額太低,依「民事訴訟法」將無法進入正當法律程序,無法進行言詞辯論,因此建議提高金額至50萬元,她也告訴律師,若勝訴,將全數捐給法扶基金會,維護原民的司法人權。 Kolas表示,沒有凍結預算被講成凍結預算,沒有施壓法扶被講成濫權濫訴,還要被其打手盡情霸凌。沒有關聯的主題,硬要被講成有關聯的事件,這是再次的公然侮辱與誹謗。她依然不會說這是「假新聞」,因為言論自由。只希望台灣可以越來越進步。 (轉貼到此) 真理愈辯愈明。 依據口拉屎自稱準照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要點】規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扶助: 口拉屎說,任何人只要是原住民,不違反第五點規定者,就有資格接受扶助。 可是我一看,口拉屎就違反了好幾條,像是(一)查有具體事證足認無救濟途徑。口拉屎很明確的違反了,怎麼說呢? 屏東法扶律師陳采邑日前因在臉書發表「民進黨不分區原民立委可以公開為同居人原民會主委背書」等語,遭當時為立委的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提告妨害名譽。後來不起訴,Kolas Yotaka又繼續告民事求償。 好的,有司法經驗的人都知道,檢方不起訴,Kolas可以向高檢署提出再議,這個再議的時間與次數,限制很寬,請看實例, 陳菊告邱毅 違反選罷法 一告再告,告了快五年,受不了的終於起訴.. 稱陳菊颱風來時去泡湯 雄檢起訴邱毅 依此實例,口拉屎告人誹謗不起訴,還可以申請再議,就算失敗,還可以重複申請,就次數來講,可以有兩次處分不起訴的機會,時間則可以長達四年半。鄉親啊,明明就還有司法救濟的正當途徑,鐵證如山,第一條就違反,申請不合格了,遑論其他? 再隨便找一點,(五)訴訟所可能獲得之利益,小於律師酬金。 Kolas透露,她曾在6月接獲自稱「自願擔任公親的人」要求和解的電話,但她沒有接受。「我無法接受大街罵人小巷道歉。我根本不需要賠償金,」她告訴法扶只要求賠償一元,象徵性的索賠,但法扶反倒建議若金額太低,依「民事訴訟法」將無法進入正當法律程序,無法進行言詞辯論,因此建議提高金額至50萬元 看到沒?口拉屎先說自己根本不需要賠償金 訴訟所可能獲得之利益,0元 後又告訴法扶只要求賠償一元,象徵性的索賠 訴訟所可能獲得之利益,1元 應可確定都小於律師酬金,這樣不是違反,甚麼才是違反? 其他還有甚麼(二)同一案件之同一扶助項目,曾經政府機關扶助。我不知道提告刑事,讓司法把被告抓去偵辦的算不算?還是(十)案件相對人為本會及其所屬機關(構),那個被告的法扶律師,能不能稱為法扶會所屬的機關或機構。以及(十一)申請之事項不符本要點扶助之目的。是為了【為維護原住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其應有權益,提供法律扶助】,不說別的,光是對個公益律師一直告一直告,恐怕就跟【扶助】兩字相差甚遠,比較像是中選會的那個【助選】,或是駐日代表所為的別稱【助日代表】,是幫助,而非濟弱扶傾的那個扶助吧? 我其實很早就知道口拉屎,跟蔡英文應是同一種類的原住民,一個是「當年日台戰士皆為同胞、生死與共、榮辱同擔」的原住民。另一個是【Yotaka是父親日本名 Kolas曾說「光復」是痛苦開始 】怪奇的原住民,就像是電影【時光機器】【怪奇孤兒院】演的。另一個種類的原住民,如果在當年沒被【日台戰士】原住民滅族,賽德克巴萊掉,就是倖存下來的後代,也要受其欺壓, 賴清德的一個司長說,【作此調查的緣由起於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修改姓名條例第二條,對於原住民的姓名以羅馬拼音登記,而不要使用中文】, 不給原住民使用中文名字。現在事件曝光,像是錄音檔外流的,人家促轉會,張天欽都還知道羞恥,很快就辭職了,而主委黃煌雄更於日昨請辭負責(東廠事件讓促轉會蒙汙名黃煌雄拋震撼彈請辭)。到底是誰給她的憑恃,讓口拉屎不但不辭職,不道歉,甚至還反噬硬抝, 【Kolas表示,沒有凍結預算被講成凍結預算,沒有施壓法扶被講成濫權濫訴,還要被其打手盡情霸凌。沒有關聯的主題,硬要被講成有關聯的事件,這是再次的公然侮辱與誹謗】 根本不懂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定義,連誹謗不起訴,還好意思再拿來告民事求償(請參【三億男敗訴周玉蔻該怎麼辦之三,試論民事舉證責任】)。也是啦,因為她的官司都是免費叫法扶律師來扶助她,幫她打,她自己又不用翻法條。口拉屎知道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定義,或是誹謗與民事侵權均適用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規定要幹嘛呢? 按:屎尿姊妹,源自糞便兄弟,意指對弱勢者潑撒糞便,還自以為英雄無敵的可鄙行徑。很久以前,閹宦治國的蔡英文還是屎尿姊妹的時候。領了18趴,又罵18趴。遭諷是左手拿經,右手摸奶,既當婊子,又要貞節牌坊。而當她骯髒無恥的惡劣行徑,資料流出,由蔡正元,邱毅等人揭發, 不正義18趴?蔡英文爆領年金14年爽領4百萬本金鐵證曝光蔡英文非但沒下台或道歉,甚至還反嗆台灣社會,說她以後不再領,但是她也沒錢再去做公益。口拉屎則是在這裡,大勝屎尿姊妹蔡英文的:若勝訴,要把50萬從法扶律師索賠的錢,一毛五厘都不要,涓滴不存全捐給法扶會.. cannibal!讓法扶律師們彼此互咬,同類相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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