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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狗屎觀審制?女法官會說問心無愧不解釋
2014/03/11 12:40:01瀏覽1059|回應6|推薦14

洪案判決爭議 司法院再提觀審制洪仲丘案一審結果引發民間「輕判」質疑,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與洪家家屬、律師團、民間司改會等開記者會除呼籲檢察官上訴,另也主張從制度改革,讓人民有機會能參與審判。

司法院雖力推「觀審制」,卻在立法院遇強大阻力。朝野立委質疑觀審員「只表意,無表決權」,將淪為花瓶,是一場虛情假意秀,民進黨團更決議反對觀審制。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審議司法院的立法計畫,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說,外界指責洪案審判結果,這正是推出人民觀審制的時機,可引進人民對案件的觀點供法官參考。

林錦芳的說法引起立委群起圍攻。立委吳宜臻、尤美女指出,觀審員只是在法庭觀看審判,沒有表決權,對法官沒拘束力,無法發揮監督法官的功能。如果能採用有表決權的國民參審制,應不會出現如此落差。林錦芳解釋,觀審員對法官有拘束力,因為觀審條例規定,法官若不採納觀審員的意見,須在判決書中詳細說明,而陪審制卻不用寫裁判理由,案件無法上訴,不見得好。林錦芳以韓國為例,未實施人民參審前,人民對法官的不信任、不滿意度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但實施人民參審(韓國參審員無表決權)後,信任度大幅提升

(轉貼到此)

看到我多少篇對洪案一審的觀點了?之前在審判中,我還有四五十篇對洪案的觀點,可是女法官只要在判決時說:

【起底】不畏民粹 三法官勇敢判決

判決之後躲起來不見人,還反嗆:

判決問心無愧 法官吞罵不解釋

就知道林錦芳說「可引進人民對案件的觀點供法官參考」是在把台灣人當白癡說的話。林錦芳第二段說觀審制法官要在判決書詳細說明裁判理由,現在女法官一審判決書裡頭不是也都有理由,要不然這個人是有虐待沒致死,那個人是倒楣沒虐待,洪仲丘卻太胖體質異常,自己意外死了,旅長跟旅部連部長官眼睛也給螺肉糊到,不但把洪仲丘分明一個大胖子看成BMI合格,體質正常,熱傷害時不會累積。還看錯法條,把洪仲丘不能關禁閉看成可以關禁閉,這就好比旅長沈威志與女法官去森林裡獵鹿,看到大胖子洪仲丘,洪仲丘緊張的大呼,別打我,我是大胖子。

旅長沈威志馬上拿起獵槍,碰的一聲,洪仲丘就死了。

女法官少不更事,白目的問旅長,啊~那個人不是呼救說他是個大胖子嗎?

沈威志說:喔,我聽成他說他是一隻鹿,名字叫做大胖子。

女法官是怎麼判的?這裡我把判決書新聞稿分三部分詳予分析了,請參【判決書之1:把喇叭呈上來】【判決書之2:玩出人命了吧】【判決書之3:這不是草菅人命是甚麼?】她不是都有詳細說明為何要這樣判的理由嗎?如果看了判決不服氣,可以再上訴啊,老娘就是高興愛這樣判,草菅人命,阿謀係麥安奈呢?其實說新聞稿詳細(判決書本文到今天還查不到),那個也是在誆人的,我先把這一段貼出來,給大家聞香一下,女法官說:

洪仲丘自102年6月28日進入禁閉(悔過)室執行悔過處分迄102年7月3日下午,僅有102年7月3日下午體能活動結束後出現中暑之症狀,期間也無其他熱傷害之症狀(奇怪,錄影帶修復了嗎?還是法醫當時已進場做過檢查?),洪仲丘於102年7月3日午休起床之狀態亦屬正常(同上,沒證據,又是女法官的自由心證),即無證據證明洪仲丘於102年7月3日下午體能活動課程前已有熱傷害之症狀(也沒證據說洪仲丘沒熱傷害),而陳毅勳、 蕭志明、宋浩群、侯孟南、黃聖筌、張豐政均未在勤,即難認其於102年7月3日下午體能活動操課前之行為與洪仲丘發生中暑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集體虐殺不就是這樣,你虐完換我虐,玩到出了人命為止)。故被告蕭志明、宋浩群、侯孟南、黃聖筌、張豐政即無證據證明已構成被訴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因為是集體虐殺的殺人罪呀)。而陳毅勳雖於102年7月3日晨間活動施以洪仲丘難以負荷之體能操練(這是社會通念,大胖子跟女法官一樣都難負荷),但晨間活動之危險係數尚未達調整操課內容、場地之程度,且洪仲丘於晨間活動結束後並無出現與中暑或熱傷害相關之症狀(又來了),故綜合環境及運動份量而言,並無證據證明已達使洪仲丘產生中暑之臨界點(連廢話也都重複),而無從認定陳毅勳之犯行亦構成上官凌虐軍人致死罪(那是怎麼認定陳毅勳之犯行不構成上官凌虐軍人致死罪呢)。

量刑審酌:羅濟元、李侑政、陳嘉祥、李念祖、黃冠鈞以及陳 毅勳分別身為禁閉室之代理副室長、管理士,在禁閉(悔過)生因過犯行為進入禁閉(悔過)室時,除應發揮懲戒功能外,禁閉(悔過)室主要功能係藉此警?禁閉 (悔過)生,避免禁閉(悔過)生再度違反軍紀,且禁閉(悔過)生均為渠等軍中同袍弟兄,因此一切活動、訓練亦應遵循軍中相關規定並注意禁閉(悔過)生之體能狀況,羅濟元、李侑政、陳嘉祥、李念祖及黃冠鈞既然身為禁閉(悔過)室之代理副室長及管理士,當應注意其職責上所應遵守之規定,卻均未注意;另陳毅勳亦不得利用其操課權責恣意對禁閉(悔過)生任意施加無限制之操練,造成禁閉(悔過)生沉重負擔,所為誠屬不該;另參以本件並因羅濟元、李侑政、陳嘉祥、李念祖及黃冠鈞未對操練環境、被害人之身體狀況及體能負荷等情事加以注意,導致本件憾事發生,對於被害者家屬產生難以回復之莫大傷痛;兼衡被告羅濟元、李侑政、陳嘉祥、李念祖、黃冠鈞以及被告陳毅勳之手段、方法、智識程度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而量處本件之刑,並論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

欸,這通篇不是都像在胡說八道嗎?我一直要等著看判決書,看這女法官是如何再搬出她有如上帝般大神能..那個衡量被告這麼多人的手段、方法、智識程度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來量處本件之刑的,看看有沒有一個客觀,可以放諸四海皆可的標準,也就是所謂的可證偽性:當用女法官這套標準用在洪案這些被告身上可以,就看是否也可以用在虐殺王昊,宋志宏與曾景彥被虐死的女友,欠江家萱一萬塊的關姓女子,還是德國普方老太太被集體虐殺兒子個案的身上。

其實,我說女法官丁俞尹,妳也不用裝模作樣說啥問心無愧不解釋了,愈躲社會公眾的輿論只會幫妳解釋的愈多,比方說妳在這篇新聞

法官認定:洪案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 】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是洪案「輕判」的關鍵,不少檢察官和法官認為合議庭的量刑是回歸司法理性。洪仲丘死在禁閉室,但禁閉室管理士均未判重刑,關鍵在於法醫石台平證詞,他直接指出「熱傷害不會累積」,洪仲丘是下午五點多中暑死亡,如果出事當天下午三點後不出操,洪不會中暑死亡,但被認為「操死」洪仲丘的陳毅勳是當天上午七點操課,時間只有五十分鐘,離下午三點還有八小時,於是切斷了陳毅勳和「凌虐致死罪」的連結。

看看妳那種鬼扯胡謅的認定,就好像妳去吃滷肉飯,吃到一半換陽春麵,最後拍拍屁股要走人,老闆問女法官妳要錢,「甚麼錢?」陽春麵錢呀?「有沒有搞錯,那是我用滷肉飯換的咧」好吧,那魯肉飯錢也可以..「切,魯肉飯我又沒吃」

ㄚ是誰認為只有陳毅勳操死洪仲丘的呢?我請他站出來一下好嗎?這根本就是女法官妳自由心證的胡思亂想,好似洪仲丘案發生後,銀正雄說媒體有向我們證稱,洪仲丘是抓耙仔,人人得而誅之。可是我請媒體站出來,也通通都沒呀。事實上,銀正雄後來還說我寫「豬趕銀正雄」,文字裡有老烏龜三個字,就是在妨害他的名譽而來告我咧,相信大家應該都已經知道,銀正雄本來就是個小說家的出身吧。

妳女法官這麼會掰故事,去當個小說家不是更好?

笑林廣記有一個賣蚤藥者言的故事,就是說「殺蚤藥使用方式」是要先抓到跳蚤,再掰開蚤嘴,把殺蚤藥全灌進去,這樣跳蚤就死定了。女法官這裡也跟台灣人玩這一套嗎?如果陳毅勳白天沒操死,那就肯定是晚上把洪仲丘操死的其他戒護士幹的,這個道理很難懂嗎?這時只要起訴「非陳毅勳」的其他戒護士「凌虐致死罪」,枉妳台大法律系畢業,竟連這種小學邏輯也不懂?真是令人難以想像。

而洪媽媽在這篇新聞,則是對妳草菅民命提出嚴厲的控訴,

洪仲丘母:輕判離譜 法醫證詞是關鍵 洪母說,洪仲丘的BMI值33,不能送硬要送,造成洪仲丘喪命,現在判決書「把所有致死的罪名都拿掉」,合理嗎

而被妳把他證詞切割,用來烏龍轉桌,枉法裁判當墊背,借人頭一用的法醫石台平,此時也問心無愧,趕著跳出來解釋,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石台平認為,全案關鍵在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權力越大、責任越重。」如果當時沒有旅長用印,哪怕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基於什麼目的,都無法將洪仲丘關禁閉。可預見操練會致死。石台平說,根據操練影片,洪仲丘與其他4人一起操練,僅洪仲丘出現不適,顯見發號施令的管理士陳毅勳並未差別對待,不該將所有罪責都歸咎於他。

看到沒,石台平這段證詞,說的是BMI值33,根本就不能送禁閉,今天如果可以把一個大胖子送禁閉,明天就可能把一個將來要當女法官的女士官送禁閉,至於石為何要說「熱傷害不會累積」?我認為那真是佛心來著,純然是怕妳少不更事,把陳毅勳判成凌虐致死,當場把所有人笑翻,怎麼找個女寶來判案?石台平是告訴妳,不該將所有罪責都歸咎於陳毅勳,而是看洪仲丘死前究竟還有誰操過,這樣子明白麼?

說到這裡,我必須再解釋一趟佛家對無慚無愧的解釋,

總的來說:「無慚」是對自己而言,不怕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無愧」是對他人而言,不怕公眾的輿論。一個人果真到了無慚、無愧的程度,不但與一般禽獸,無二無別。而且,就是佛菩薩對於這種人也是無可奈何。佛曾說:「對任何人我都有辦法救度,只有對無慚無愧之人,我沒有辦法救度他們」。

別以為佛家只是說無慚無愧之人與一般禽獸無二無別。需知佛家思想最厲害最強項的就是應報之說,舉頭三尺有神明,這是告訴女法官,像妳這樣草菅人命,就會有人天天祝願,把洪仲丘的冤魂迴向到妳身上,午夜夢迴,別半夜起床尿尿時,在鏡子前看到洪仲丘渾身是血謝謝妳幫他把沉冤昭雪喔

於是,讓我們看回司法院此時出來耍寶說要推觀審制,到底意味著甚麼?愛因斯坦說,一再重複同樣的事,還會期待會有不同結果的,那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了。難道司法院頻推觀審制是發瘋了,還是想把全台灣人都莊孝維?噗,竟然還有臉拿南韓去比,人家檢察官可以直接搜索總統咧,ㄚ馬英九的司法院如果那麼愛比,幹嘛不去比北韓?他們的司法如果也推觀審制,人民信賴感會更高..有多高呢,喔,有宇宙無敵高喔。或是比去對岸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

欸,人家的司法根本用不著觀審制,像這種集體虐殺犯,從普方老太的案例我們知道,那是誰來勸說都無效,通通都直接抓去槍斃,就連受害人的媽媽遠從萬里之外的德國跑來求情,還是照樣執行不誤唷。

.

按:普方老太太的故事請參【假如女法官是洪仲丘...】或原文請見【從洪案的社會異象,到受害者家屬心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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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164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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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ca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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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16:36

十八個人全判死刑好不好?

不好?

那……范憲佐死刑,其他人為持現狀怎樣?

不好?

要不要大家投票決定,看哪個人該死?

或是重啟古羅馬競技場,讓十八圍在一起個人死鬥,而且提供現場轉播,最後的贏家就可以無罪釋放?

老兄,你想反馬、反國民黨,你也得找點搭嘎的事情來反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3-11 17:06 回覆:

共產黨的確會通通槍斃。不過我建議參考國內判例,

王昊在前年九月被母親的同居人劉金龍,夥同友人周建輝等三人施以尖嘴鉗掀拔指甲、灌毒等八大酷刑,凌虐二十一天慘死。一審依殺害兒童等罪將劉判死刑,其他三人則判刑十三年到無期,今年一月,二審改依傷害兒童致死等罪輕判劉三十年。

主謀沈威志大概三十年,其他十三年。


非常好笑
2014/03/11 14:21
我也很想知道蔡英文貪成那樣居然沒事! 問心無愧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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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14:07
嘻,果然打手應聲了..

hahaman
2014/03/11 14:03
同意!最狗屎的評論,就是這條放屁绿虫寫的。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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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1 14:02
版主;

看到這個,我連陪審制都沒信心了...用黑白猜制算了...

鼎王祭八折! 台中擠爆 人潮多過北部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40309/20140309155168.html
但顧客卻是一邊抱怨一邊乖乖排隊。負面新聞一波波鼎王老闆認錯道歉
,顧客卻變得更多,業績不減反增,台北門市同樣出現候位民眾,但比起
台中店略為減少,儘管等候時間至少半個小時跑不掉,但北部的12度低溫
也讓消費者穿大衣在門口不停滑手機消磨時間。消費者:「只是加了雞湯
塊而已,也沒添什其他的,什麼化工物之類的,所以還是算可以吃。」

鼎王枸杞 驗出致癌農藥殘留
http://udn.com/NEWS/LIFE/LIF1/8539454.shtml
高雄市衛生局本月一日稽查鼎王麻辣鍋食材供應商,共抽驗十五件湯底食
材,昨晚結果出爐,發現枸杞被驗出含有致癌性的禁用農藥殘留,已勒令
業者下架,並依食衛法開罰上游供應商。

不知所云.
2014/03/11 13:44

甚麼狗屎評論?女法官如果是你女兒,你一定會說問心無愧不解釋.

你的專欗為何那麼多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