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9/18 05:49:21瀏覽2152|回應10|推薦14 | |
I am not witch.(翻譯:妳才是女巫啦,妳全家都是女巫) 執政當局連日來針對假新聞爭議發表談話,國家通訊管理委員會(NCC)決定整頓開出第一槍。NCC昨天表示,廣電業者須確保提供視聽眾正確平衡的資訊,避免爭議訊息轉載對社會造成傷害,如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最高可罰兩百萬元。 「漢娜鄂蘭」的「平庸的邪惡」概念,認為是平常人面對不平常社會影響下所產生的行為,即邪惡的本身在於無法思考,因而會讓人難以理解。像是閹宦治國的蔡英文,就是對閹人們下達推給假新聞的指令,這在閹人之中,會產生兩個效果,一個結論。兩個效果就是一,他們會服從權威,意同威權時期大家不都是選擇服從的嗎?二是避免不一致。所以當鄉民的假新聞說是五個名嘴該負責時,就與蔡英文推給假新聞產生不一致,五個名嘴也沒人理,足見假新聞根本就傳不久,傳不遠,連叫人負責道歉都辦不到,哪有可能逼人上吊自殺? 其實,所謂的假新聞,就跟統計學有兩種虛假一樣,一曰組間變異,一曰組內變異。假新聞也有兩種,一種是新聞為假,我在上面已經給大家證明過,這種假新聞又叫謠言,止於五個智者就沒了。另一種假新聞才是真可怕,因為那是說假新聞的人為假,我這裡指的就是蔡英文,蔡英文這個人,根本就是假的, 「台灣之塔」題字落款人是「總統 蔡英文」,碑文中有一段「⋯當年日台戰士皆為同胞、生死與共、榮辱同擔.⋯」。 她說她與日本人是同胞,也就是說她是日本人,卻還來當中華民國台灣總統,這不是假到爆嗎?是以由她口種吐出的任何新聞,全屬於假新聞,還是可以一直傳,一直傳,再多智者來都止不住,最最可怕的假新聞。 大家信不信,她的假新聞甚至還能變成死者,遠遠超過張天欽消費死者,葉菊蘭消費亡夫的檔次,讓冤死的外交官說話。雖說死人不會說話,她也不是搞啥觀落陰,但是說也奇怪,現在竟有自稱是外交官的好朋友,或是要幫外交官調查事情的日本柯南跳出來,說外交官跟他說過,他就是被假新聞害死的... 經營律師事務所的張雅孝說,蘇啓誠懷疑4日午夜打電話到大阪辦事處的人的口音,也認為把「訊息」放出去的人,可能就是寫假新聞的人。 那從4日到今天17日,過了這麼多天,外交官的好朋友究竟查了沒?查出來了嗎?ㄟ..不能說外交官死了,就把外交官生前付託,當作馬耳東風,這算甚麼朋友?外交官設若泉下有知,也早就又為自己交友不慎,再冤死一次了吧? 像我們平民百姓,平素跟外交官那種高高在雲端之上的生活,八竿子打不著邊。如若有機會認識,也覺得是自己高攀,或是上輩子修得的福氣。可是卻在外交官上吊死諫後,路見不平,憑著一股傻勁,就算只能用鍵盤辦案,也要把害死他的真凶找來。 好的,雖然大家都知道一個故事, 紀曉嵐有一天被皇帝刮鬍子,心情不好,想去跳河,突然看見屈原從河裡出來,把他攔下說:「紀大人,我是因為皇帝昏庸,才投水自盡的,你要自殺前,不妨先去問問皇帝昏不昏庸?」 就是因為蔡英文昏庸,才害得外交官要含冤莫白,學起屈原,上吊死諫。但那是遠因,跟【楊偉中因蔡英文搞台獨而死!】的邏輯一樣,或參閱網路熱門文章【誰殺了我們的外交官?】。本來嘛,假如蔡英文不搞台獨搞到遍地烽火,也沒酬庸綠營新貴,讓外交官內外交逼,一面要與中共外交作戰,一面還要應付謝長廷、潘孟安等的政治需索,蠟燭兩頭燒,外交官眼看就要退休(洪仲丘是快退伍),哪能被搞到身心俱疲,非走上這一步不可呢? 我在這一篇,主要是給大家破解蔡英文這個假新聞製造機,以及她的假新聞,如何透過閹宦治國,一種平庸的邪惡,讓閹人們都統一口徑,說成是假新聞害死了外交官。只不過這種假新聞,太沒公信力,跟東廠設計侯友宜一樣的沒公信力,只好讓死人說話, 對,就是假新聞害死了我。 但是死人真的不會說話,那就找到一個日本名偵探柯南..蛤?不是喔?那外交官找他調查啥的,不會太詭異嗎?反正就是一個律師,讓他調查把「訊息」放出去的人,是否就是寫假新聞的人。 我猜這個人跟那個人,或者兩人就是同一個人,律師到現在還沒查出來,不然早就公諸於世了,不是?不過,這裡要跟蔡英文跟閹黨們提一下台灣的法律,對假新聞是有嚴格的懲罰規定,如係單純的假新聞,因為不涉及個人,只是一個假的事件或事實,那就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可是一旦牽涉到陳述事實的具體個人,就要換成更嚴重的刑法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假如蔡英文跟閹黨,日本律師,真能找到這個人。肯定成立誹謗罪,因為他們說的假新聞,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即為誹謗罪。而事實陳述即外交官說, 「懷疑4日午夜打電話到大阪辦事處的人的口音,也認為把「訊息」放出去的人,可能就是寫假新聞的人。」 我們的法院,就會請蔡英文,閹黨還是日本律師,把外交官找來對質,好驗證這段話是真是假。只是外交官已經死了..那..有錄音嗎?還是line,臉書呢?假如這些資料都沒有,這叫做死無對證。在台灣最重的可以關兩年,又,現在是選舉期間,萬一有候選人提告,最重還可加到五年哩。 唯依據大法官509號釋憲文:「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註),只要日本律師提出錄音,LINE或臉書..好啦,我嚇他的啦,連死人的話都敢說,也不怕自己以後要下哪去喔..只要真的找到有那個人(說不定明天就真的找到了),或是找幾個自己職員或外交官同事,親朋友好作證,說日本律師真是柯南,或外交官真的找不到外交部或司法調查機關,日本的也全找不到,像是溺死前最後一根稻草,明知抓了沒用,也還是有伸手去抓,誹謗就會無罪。那就只好再退回假新聞,最重要關三天。 是的,我們老百姓哪有啥假新聞?只有蔡英文跟閹黨才能製造新聞,她們所說的一切才通通都是新聞,而閹黨,就是宦官太監組成的假黨,蔡英文,更是徹頭徹尾,一個日本同胞,看懂沒?她根本不是中華民國同胞,台灣同胞,對我們平民百姓而言,就根本是個假人,假總統。故從她們所為或嘴巴裡所吐出來的任何新聞,當然通通都是假新聞。 蔡英文才是假新聞。蔡英文所說的一切,通通都是假新聞! . 註:雖然509號釋憲文說得很清楚,但各級法院聽不聽又是另一回事,我這裡蒐集好多依釋憲文該判無罪者,最後竟全判誹謗的真實案例。像是本篇談到說死人說過的事誹謗到活人的,法官可能真會叫你提出錄音證明,否則就依【無法證明為真】判誹謗,特此敘明。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