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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戲拖棚的回鄉劇
2012/04/18 22:23:36瀏覽680|回應3|推薦28

之前電視台常播一些集數破百的肥皂劇,編劇為了收視率而依照社會現狀胡亂掰扯,冗長又天馬行空般的劇情,舉凡招搖撞騙、殺人放火、親情淪喪、目無法紀等等惡行都不被制裁,不斷地刺激觀眾,挑戰與破壞人心善良的價值觀,讓旁觀者看得是直搖頭,一直到編劇的腦袋瓜燈枯油盡才作罷,但要是老闆不鬆手硬要演下去,觀眾只會覺得疲乏與厭倦,那最後只能落個「歹戲拖棚」的罵名!

 

判逃軍官林毅夫「回鄉」劇,歷經藍綠政黨輪替到昨日他於訪問美國之際,一演十年,還特別邀請媒體記者大談他的「回鄉」情懷,向「台灣當局」發話,其內容了無新意、避重就輕的說法,就猶如陳水扁想要獲得「特赦」一樣,既不承認「犯罪」,更無「道歉」可能,還高調「人情」,簡直是對「中華民國」法治的汙辱,這部已經演了十年的「政治肥皂劇」,應該隨著林毅夫的記者會告一段落,別再浪費大家寶貴的時間與媒體資源!

 

 

 

林毅夫

 

說到肥皂劇之所以能演那麼久,也得要一群「是非黑白不分」的觀眾支持才能存活,從民進黨執政時期蔡同榮開砲申援,到今日某些藍綠政治人物,外加一堆對中華民國體制毫無認同感的人,一起推波助瀾下,使林毅夫的返鄉問題不斷地上演,倒盡人們胃口,從這些人的論點說法中,我們感到原來法律碰到「有名聲的政治人物」是要轉彎的,是要「低聲下氣」的,是要「從寬認定」的,因為他是一位「有成就的人」,因為他是「世界銀行副執行長」,因為他對「中國大陸」貢獻卓著,因為「他是台灣之光」,因為「他當初是為了中國的未來、台灣的未來」而投敵,所以「中華民國」法律就得靠邊站,甚至「隱形消失」乃至不存在,這是什麼「是非」觀念啊!? 古云:「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一位認同「民主法治」理念的人,不會認為一個人犯了罪,會因為他是一個「有名聲的政治人物」或「自稱犯罪動機」多麼高尚,而得到不一樣的法律判決!

 

造此邏輯,同為軍人身分叛逃的黃植城、林賢順可真是命運極差,爛透了! 低調的他們,沒有人願意以同林毅夫規格方式替他們發聲,因為他們不是「有名聲的政治人物」,因為他們沒自稱有「偉大的投敵」理由,說到這,共產黨倒可派他們為「中國駐聯合國武官」加持一下,他們也可高喊我是「台灣之光」,我有成就,我有回鄉探親的權利啊!

 

! 當然有,他們絕對有回鄉探親的權利,一群顛倒是非黑白的人,模糊問題焦點,說的好像他是「黑名單」一樣,說得政府拒絕他回台,通通都是打模糊仗,從頭至尾政府都沒有拒絕他返台,是他不敢返台,中華民國政府已表達非常清楚,林毅夫為軍人身分投敵,回台當先接受法院審判,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那些欲圖為其開脫的人混淆視聽林毅夫當年投敵行為,許多人包括他自己都述說一堆原因,一堆理由,一堆真相,一句沒有傷害任何人,但各位都忘了,是非黑白如何到最後是誰能給我們答案? 是林毅夫嗎? 是藍綠政客嗎? 是中國大陸嗎? 是你我嗎? 通通都不是,只有中華民國軍事檢調單位與審理法院才是! 唯有林毅夫回台受審,才有理清一途!

 

國台辦也呼籲我方基於情感理由,給予林毅夫方便,稍有敏感度的我們真應該起雞皮疙瘩! 同其理,天安門六四民運人士與駕機投誠我方的飛行員,中國大陸何不先行辦理,讓他們返鄉探親,可能嗎? 如真以國台辦說法辦理,讓林毅夫回台不必受審,這種「順藤摸瓜」式地破壞我國軍人最核心忠誠思想武德精神的邪惡之心,大家還傻傻的相信,還不自知沒發現?!

 

觀看林毅夫與林妻所有的言論及其兒子逃避兵役的行為,我可以確認其真正態度就是,林氏一家人認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中華民國是不認同,因為不承認中華民國法統,所以也就不認為自己有罪,既然不覺得有罪,憑什麼我回台時要抓我送審,我可以低調回台,但就是政府不能動我,擺明了「吃乾抹盡」,一下一句為中國,一下一句為台灣,林毅夫是不知道現在是「一中各表」嗎? 到了台灣,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台灣社會對林毅夫已經算不錯了,不管是支持你返台的,還是罵你要接受審判的, 要不是在中華民國言論自由的環境下,能有這麼多台灣人來討論你關注你的事情? 換成你心中的那個「中國」有嗎? 直接像李顯斌那樣抓去判刑關了,還由得社會各界討論餘地嗎? 套用一句貴黨處理兩岸關係的大框架來送給你,貴黨說只要在「一中」的原則下,兩岸什麼事都可以談,我們也跟你說,只要你回台接受中華民國法律的審判,一切結果都可以談,減刑、緩刑、特赦等都可以談,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也是一個有人情味的國家,拿出你當年泅泳過海勇氣回來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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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訴期已過
2012/06/02 14:30

林毅夫的確欠國人一個道歉, 但法律追訴期已過, 他當年的目的不是出賣台灣, 也沒有做對不起台灣的事, 相反的, 他有他崇高的理想, 為改善大陸十多億人口之生活而貢獻數十年, 其成就舉世聞名, 可謂真正的台灣之光, 如今他卻有家歸不得, 想到自己父親墳前祭拜都不可得, 令人不忍.

現在重點是他的司法追訴期到底過了沒有? 小弟聽正反兩面的意見, 傾向追訴期已過.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12-06-09 11:30 回覆:

追訴期如過仍就需經逮捕送法院審理吧! 他要嗎?  他要的是我不接觸任何司法單位下,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回台灣!

林毅夫連最其碼的尊重都沒有,就算追訴期已過,中華民國也可以"不受歡迎人物" 拒其來台!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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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輕鬆回來 台灣才真是丟盡臉面
2012/04/26 23:50

對岸與林正誼顯然太蔑視台灣法制


一方面抓李顯斌算舊帳  一方面要台灣不計前嫌 ?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12-04-27 21:40 回覆:

所以我文章才說大陸用順藤摸瓜的方式來破壞我們的國家認同,造成自己的分裂!


渴望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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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外
2012/04/19 13:39
當年受他牽連的人被他補償在說!!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12-04-20 21:05 回覆:
他連道歉都沒有了還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