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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1 15:18:55瀏覽1396|回應14|推薦111 | |
大姐是我們家最會保管歷史文物的人,很多已經被遺忘的書信,書籍,相片,剪報、古老的器皿玩物,她都完好的保存著,她家就像我們的家族博物館。 在她家常常會發現一些自己從來沒有看過的,非常早期的童年照片,和親友照片,真是太珍貴也太驚訝了。 有一次在大姐家看到一張小時候寫給父親的信,信紙已泛黃。 那時父親常往返於台灣和日本,去神戶探視他的親姐姐~我的姑媽。 那封信是寄到日本的,開頭的稱謂是﹕父親大人膝下敬稟者: 一個小孩子竟然對父母用這麼八股的稱謂,現在看來很可笑,但範本好像是這麼示範的,實際上我和父親的關係也並不親密。 也有一封大姐的歷史家信,那時她還是小學生,暑假到鄉下玩,開學之後回到城市,而父親還留在鄉下辦事,她慎重其事的寫了一張明信片給鄉下的父親說﹕ 「...隔壁秀滿欠我兩角,希望父親大人一定要記得跟她討...」 很明顯,這兩毛錢大姐是耿耿於懷的,不知父親看了有沒有啼笑皆非,大人怎麼可能去跟小孩子討兩毛錢,現在看起來也是很好笑! 小學二年級我就常常替不識字的外婆寫信,那時我和外婆住台南,舅舅已經結婚了,住在高雄。 外婆如果有事想對舅舅說就會託我寫信,外婆覺得會寫信的我是很了不起的,總是用讒媚討好的口氣,叫著我的小名﹕ 「來!阿噹ㄟ ,有閑的時候幫阿嬤寫幾個字給妳阿舅...」 (聽說我小時候很愛說話,整天叮叮噹噹的,所以大家都叫我阿噹) 阿嬤說什麼我就寫什麼,一字不漏的寫,不會寫的字用注音符號,沒有摻雜個人的想法或意見,更不懂辭彙修飾。 就這麼平鋪直敘的把阿嬤的話記錄下來,可是舅舅和舅媽都看懂了阿嬤要交待的事情,每次回台南都很稱贊的說﹕「阿噹仔很會寫信,寫得很好!」 那時的我並沒有很得意,只是納悶,那根本不是我的作文,那只是阿嬤的話,我照抄而已,沒什麼好不好的。 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寫信也兼做翻譯了,外婆說的是台語,我要寫成國語。 從小就喜歡把看過的電影或故事轉述給別人聽,目的是要強調很好看,鼓勵別人也去看,殊不知別人聽完我的轉述之後都說,他們對整個故事已知之甚詳了,沒有親自去看的必要,自己看了未必能領悟這麼多精彩的情節; 但我真的只是把大意略述一下而已,為何別人會有這種“知之甚詳”的感覺呢? 長大之後才知道,把看過的東西用自己的話轉述一遍,雖不是創作,但也需要組織和技巧,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 (原來我有鸚鵡的特長!) 學校的閱讀理解能力也有一項叫“重述故事”(Retell story)能夠用自己的話語把故事重述才代表真的看懂了。 長大之後才知道,很多人辭不達意,而我卻能輕易把別人的話語變成文字,而且當事人看了之後都覺得比他們表達得更好。 學生時代作文一直是我的強項。 表妹低我一個年級,常常回來對我說﹕「妳以前的作文被老師貼在後面的布告欄哦!」 早知道這是我的優點,當年就應該立志做個出色的書記官或文學家。 這就是對自己認識不清,立錯志向而遺誤終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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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