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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你嘛幫幫忙!國家憲法?法治精神是這樣表彰的嗎??!..
2006/06/22 21:50:03瀏覽1994|回應0|推薦15

引用文章管家說 那是老鼠 五鬼搬運,我已交 猫 處理,關我何事

20/6當天晚上 "總管飯桶腐" 我看到的不是 "阿斗扁" 無能又無恥的 "總管飯桶" 而是一個長舌善辯的 "律師&政客" 在那裡滔滔不絕的自我辯護,所闡述的無非是所有的過錯都是不支持我的人與踢爆我的貪腐無恥醜聞的嗑閑飯的所謂 "爆料達人"&"無聊炒醜聞的媒體人" ! 所以最可惡的是台灣百分之 88% 不支持"阿斗扁"的人民 , 最可愛的卻是百分之 12% 被操弄愚弄的無知善良鄉親父老 !

天啊?! 這是什麼邏輯跟理論?! 為什麼? 還有這些無知的鄉親父老,擺著社會公平正義&大是大非的重要道理?! 而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支持貪腐無恥的執政黨領導人的審判! 進而無俚頭無所謂的無知無恥的支持下去?!...

老天還有眼嗎?! 社會還有公理&是非善惡嗎?! 難道說南部七縣市支持"阿斗扁"的人跟地方政府都是把抓小偷強盜的市民關起來而把小偷強盜給予禮遇跟釋放還給"牠"鼓勵加油獎勵完後放人還給獎狀嗎?!!...  哇哩勒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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