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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穿禮服的新娘。【今晚繼續看爭愛第三集。】
2011/07/10 03:31:29瀏覽2004|回應3|推薦94

來不及穿禮服的新娘。。【今晚繼續看爭愛第三集。】

相愛是一件幸福且完美的事,當愛情來到時,男、女就要坦開心胸迎接甜甜蜜蜜手牽手,恩恩愛愛的當情侶,只要兩人情投意合,細細品嚐愛情的滋味,幸福會降臨在每一位戀人的身上,並且開花結果。

姜,【我戀愛了】,她是我第一次感到有觸電的感覺,第一次嚐到愛情的滋味,第一次讓我有感覺的女人,她有一顆善良與愛心的心,她的聲音像黃鶯出谷般的悅耳,還有一張甜美的臉,他一連串對我說不完女朋友的好話,這個男士(偉志)真的戀愛了,我除了說聲恭喜,且祝福他感情一切順遂,也請他好好的把握這位幸運的女孩。

偉志...個性木訥忠厚老實,他在新竹一家上市櫃科技公司當經理,工作繁忙日夜顛倒的生活,讓三十六歲的他還未交到女朋友,認識偉志時,第一次去奧地利旅遊的時候,他單獨、我一個人旅遊,彼此看到好的景點就會互相拍照,說好回台灣照片洗好要互相寄給對方,到奧地利時,他也常常幫我提行李,我又是愛買族的團長,常常東西買到不知不覺得提不動,偉志就是我最好的幫手,他人高馬大又熱心,買東西他就是我得力的好助手。有時我們一些女人會脫隊,只為了買一些名牌,偉志也樂得與我們一些女人在一起購物,有些團員就會開玩笑,偉志你是不是看中舒姜呀!為什麼總是跟前跟後,我與偉志會說......對呀!你們吃醋嗎?大家會被我們逗得哈哈大笑,旅遊時,多點玩笑效果會更好玩。

回台灣我與偉志一直保持聯繫,聽聽他的工作經,平常工作壓力大,他每隔四個月就會出國旅遊,放輕鬆自己,也會問我是不是可以結伴旅遊,有時時間不對只好抱歉,偉志到哪個國家一定會買紀念品送我,雖然沒有常碰面,他還是會寄來給我他的戰利品,好感謝能讓我認識偉志這位好朋友。

當他交女朋友,非常的用心與專情,非常體貼的好男朋友,除了自己忙著上班外,就是接送女友上下班一起吃飯,或著帶女友開車環島一週,整個心思都放在女友身上,自然而然我與他的聯絡減少了,有一次他與女友去峇里島玩,也沒有忘了我的紀念品,他心思非常的細膩,我都不好意思收他寄來的紀念品。

倆人相愛一段時間,偉智自己已買好桃園的房子,準備與女友訂婚,女方高高興興請了八桌訂婚的宴席,訂完婚就準備結婚的事,國曆六月訂婚,偉志選好日子年底正式迎娶未婚妻進門。(訂完婚他們倆就同居了)。

到十月時,想一想好久沒有跟偉志聯絡,想問他正確結婚的日子,沒想到他人在醫院,不放便和我聊天,他說:有空時再與我聯絡,匆匆忙忙的電話就掛斷。

從那一天起,他一直沒有再打電話找我,我想應該是工作忙與結婚的事,我也不便打擾偉志,該放喜帖時,他自然就會出現,等吧!等.....到隔年的元月,仍然不見他的訊息,也沒發喜帖給我,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他忘了我這位好友嗎?還是不想麻煩朋友,心想省了一張紅包也好,既然不連絡對我也無所謂。

一直等到二月,我終於接到他的電話,我高興的問他什麼時候結婚,他淡淡的告訴我,別等喝喜酒了。難道失戀分手了,不是;他的未婚妻得大腸癌末期現住安寧病房,好震撼的事,偉志說:發現時已經末期,這幾個月他一下班就守在未婚妻身旁,所以根本沒心情與好友聯絡,這時我才覺得誤會好朋友太深了,可是未婚妻還是敵不過病魔已住進安寧病房。

第二天一早我去醫院探望,只看見瘦弱的女子躺在病床上,當然還有她媽媽和偉志陪在未婚妻身旁,她已經進入恍神呆滯的狀態,此時,不管說什麼也都不妥,只能拜託神明是不是讓她多留時間與偉志相處,不要讓她這麼快離開人間,否則偉志會受不了,看著..看著我的眼淚還是為這女孩哭泣。

沒多久偉志的未婚妻撒手人間,留下癡情的偉志療傷情痛,死一個月後,偉志還是正式把這無緣的好女孩娶過門,台灣人所謂(冥婚),當天結婚沒有喜樂也沒新娘,多了感傷、感性、感動,生頻第一次參加沒有新娘的婚宴,感覺心情很不一樣。上台致詞的人都不知要說什麼,台下的我們也真的吃不下,我從旁邊看著偉志一直在擦眼淚,心裡只能祝福偉志堅強一點,也希望這位嬌妻地下有知給偉志力量,讓他早日走出傷痛期,走向快樂的路。

偉志從未婚妻撒手人間他後,就開始吃素,目前的他還是一個人過生活,每年的妻子認識週年、妻子的生日、訂婚日、結婚日一定到淡水納骨塔陪妻子過屬與他們的節日,問偉志要不要再娶,他說:除非死去妻子同意才會考慮,希望偉志的善良能早日找到真正的伴侶。

遺憾,倆人相愛既然無緣相守一輩子,世上多了心痛人,死的人不知世間活的人的悲痛,真不知生是幸福,還是離開世間的人幸福,無解呀!只能珍惜當下,世間戀愛的情侶們珍惜、惜福、惜緣吧!祝福每一對恩愛的情侶開花結果,恩恩愛愛過此生。

舒姜.瑪琳【文字與歌曲圖片若侵權請告知,立刻刪除】

冥婚的由來 vs 台灣冥婚的風俗

冥婚的由來,冥婚的歷史,為何我國正統儒家會反對冥婚?為何儒家思想與民俗觀念之間有如此的差異?
冥婚又名鬼婚、陰婚、冥配、殤婚、死婚、幽婚、配骨、冥契、陰盤婚、娶神主牌、娶柴頭、娶鬼妻、等等,多種名詞,簡單說來就是死人結婚,通常可分為兩個死人之間結婚和死人與活人之間結婚兩種。

  冥婚是中國來源古遠的墓祭風俗;這種葬禮與婚禮混合的儀式,最早見載于《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禁遷葬者,與嫁殤者。」;明文列為官方所禁,然其源可能比周禮更早,惟始於何時不得而知。後世歷代史載及筆記續有記載,至當代仍有所聞,而官方從來禁之不絕。《冥婚考述》則認為:「殷商是冥婚的起源期,甲骨卜辭中有對殷王娶冥婦的記載;魏晉南北朝是冥婚的發展期,隋唐五代是冥婚的興盛期,宋元明清是冥婚的繼續發展期。」
 
 
 
冥婚主要盛行於我國北方,山西尤其,冥婚還行大禮,且設筵慶賀。如明朝陸容說:「山西石州風俗,凡男子未娶而死,其父母俟鄉人有女死,必求以配之,議婚定禮納幣,李如生者,葬日,亦複宴會親戚。女死,父母欲為贅婿,禮亦如之。」,冥婚之禮一切“率如生者”,可見世人受宗教迷信的影響,把陰間與陽世生活等而觀之。陰婚的手續,與活人嫁娶大同小異,不過聘禮稍有區別,即用五色紙製成各種器具,如房屋、衣服、車馬之類。雙方言明通婚,即擇吉日,各備棺材一口,發掘男女骨髓,遵禮成殮。結婚之日亦通知雙方親友參加婚禮,並備音筵款待來賓。從此,兩家也就成了姻親。在曲沃,在男子下葬時,男方將木主(牌位)放在小轎內抬至女宅迎親,女方在牌位上寫亡女八字,蒙紅布,插柳花,抬回男宅,算是成親,而後便將男女靈樞合葬。今仍時有所聞。

  我國南方的冥婚之俗以浙江、廣東最為奇特。在浙江安吉、孝豐二縣邊境的林邊、洋溝和連境、烙城等幾個鄉鎮的居民,年十六歲以下的姑娘不幸夭折時,她父母要替她請媒人找一個“冥婚夫”,找到冥婚夫之後,才能收殮。且死者的冥婚夫就是她雙親的正式女婿了。冥婚夫尋妥之後,由媒人帶她到女家時,她就具有“杖期生”(如死的女人的丈夫還有父親在,稱“不杖期生”,沒有父親的稱“杖期生”。)的身份,但不穿喪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他冥婚妻的靈位,並把冥婚妻的眉毛、手指甲剪下,用紅紙包一小包放在靈位前“香火碗”裏,然後給她“開光”,道士們用紙撚成一條約鉛筆大小的紙撚,俗稱“紙撚芯”。
一面念念有詞,一面將紙撚芯蘸了油,點起火給她冥婚夫,冥婚夫持此火在她的屍體上由頭照到腳,再從腳照到頭,等到第二次由頭照到腳後,即將殘餘的火光丟入香火碗裏,便開始舉行“冥婚”儀式;入殮之後,要把冥婚妻的靈位移到他自己家裏來,請道士“擇上家裏”,把地香大碗裏那一包眉毛、指甲移到他祖先牌前一個大香爐裏(俗稱“公婆爐”),之後她就有元配的地位,就可以享受子孫們的供奉、祭祖,並不是“無主孤魂”了。在廣東羌縣,訂婚而未成親的女子死亡時,他的未婚夫可以另娶,但必須先迎死者的神主牌回家,俗稱“娶鬼”。迎神主牌的儀式,必須與活人結婚一樣,既不容節省,也不容馬虎,否則死者要作祟新人。先娶鬼後娶人,堪稱奇俗。
 
 
 
而台灣地區的冥婚風俗,早就有研究學者指出"冥婚"在時間上而言是以宋代為盛,而在區域上則以台灣地區為最多。

 
 最有名的前例,愛國詩人丘逢甲先生跟林家小姐的冥婚;以及前臺北市長高玉樹先生的大少爺高成器與吳家大小姐吳純純所捕辦的冥婚。近年來則有著名藝人徐明及應采靈夫婦為其女自殺而向其男友所提冥婚遭拒的事件,以及近期最離奇、最不可思議而美國國家地理雜誌採訪遭拒的吳文達冥婚事件、、、等。 

  至於台灣的冥婚習俗筆者就以文建會的資料摘路如下: 

  台灣冥婚俗稱「娶神主」,就是陽世男子迎娶已逝未婚女子,其用意在為未婚女魂尋找夫家,使之永遠受到供奉。
  台灣民間習俗未婚女子靈位不得列入祖先牌位接受奉祀,因稱「案格桌頂沒祡老姑婆」。
  民間俗信,未婚亡故女子的靈位只能用一個小紅布袋書寫「閨女某某之靈位」單獨奉祀在側廳角落,等到適婚年齡再為她尋找夫家或佛寺永遠供奉,以免女魂因無人奉祀而成孤魂野鬼。

  台灣娶鬼妻風俗相當普遍,有聽信相士之言,謂其命中將重婚或納妾,於是只好娶個鬼妻充數,一來希望化解家庭破裂的宿命,再則使妻子安心。有因事業不順、時運不濟、家庭不合、兒女歹搖飼或頑劣等因素娶鬼妻來庇蔭。有未婚妻或女朋友亡故,男方基於道義而娶靈位。

娶鬼妻最常見到的是「撿到」神主牌被迫成婚。民間習俗家中有未婚亡故女子達適婚年齡,家人會將其神主牌位裝在紅袋內,並在袋中放冥紙和紅包後放置路旁,其弟、甥姪等待有緣男士撿取。當有男士拾起牌位,親人便一擁而上,叫姐夫或姑丈,撿到靈位的男士通常都會負起責任,否則據說會被女鬼纏身。
  也有鬼妻是隨新娘附送的,家中如有未婚亡故的女子在其姊妹結婚時就一起出嫁,避免亡故姊妹將來無人奉祀。

  據說有女魂會藉托夢、顯靈方式向父母「討要嫁」,或自己主動尋找,被相中的男士只好上門提親。還有路過「姑娘廟」(供奉無主女性孤魂的祀廟)被看上,或因見到女屍或遺照時讚美幾句就被女鬼纏身的傳聞。
  娶鬼妻的男性大多已婚,鮮有未婚先娶鬼妻。若未婚男士先娶鬼新娘,將來仍可再婚迎娶陽世女子,但必須尊原先所娶鬼妻為元配。已婚男士娶鬼妻則原有妻子也要與鬼妻姊妹相稱,陽世妻子所生之子則要寫「過房書」過繼給鬼妻傳香火。

  台灣娶神主程式大致與活人婚禮相同,但儀式、場面均較簡化,冥婚費用全數由女方支付。
  當男女雙方議定舉行冥婚,女方先焚香告知女魂並開始準備嫁妝,包括衣物鞋襪、金飾花粉、日常用品,其中耳環是必備之物,避免祖宗誤將媳婦當作丫環。

  冥婚通常訂、結婚同日完成,時辰一般選在午時之後。冥婚當天女魂的晚輩將其香爐請至浴室或後廳,以草蓆圍住後擦拭外表象徵沐浴,再焚燒衣物飾品供其穿戴,順序比照活人穿衣。
  冥婚當天男方捧米鬥前往女方家迎娶,至女方家中新郎將鬼新娘香爐迎放米鬥內,香爐周邊以冥紙塞緊,再將新衣套在米鬥外後迎娶回家。途中如要上車、下車、過橋、跨門檻、進門、入房都要呼喚鬼新娘名字並提醒她跟進。象徵鬼新娘的香爐迎娶回家後,就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謂之「合爐」,代表鬼新娘正式成為家族成員!

  進入洞房後要將鬼新娘衣服舖放床上,其兄弟也要到房裡探視,謂「舅仔探房」。當晚新郎要陪著鬼新娘睡覺,表示夫妻圓房。冥婚三天內新郎的陽世妻子必須迴避不能擅入洞房。
  冥婚後三或六天鬼新娘也要返家「做客」(歸寧),鬼新娘回娘家時,由新郎陽世妻子代表鬼新娘穿戴頭花、金飾至鬼新娘家做客。席間新郎旁需留一個位子給鬼新娘,此後每年大年初二陽世妻子都要代表鬼妻回娘家做客! 

【謝謝你,我的好朋友偉志願意把這段感人的愛情故事送給我當題

材,祝你一切美好、順心、健康。】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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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不了情不了~
2011/07/11 15:11


㊣米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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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
2011/07/10 19:58

同為男人,對心愛的女人,卻是不同愛的行為Fox想

爭愛─站在霸道、獨裁自大的男人立場,去控制愛。

真愛─是以溫柔、相愛尊重對方的態度,去詮釋愛。


毫無醉意~~~不起思緒!
醉興正濃~~~無暇思意!
酩酊大醉~~~全無思境!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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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媽呀!
2011/07/10 03:44
今天差點以為紓姜小姐公休去會情郎! 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