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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被冤拒絕酒測 法官還清白】
2009/11/27 10:00:07瀏覽468|回應0|推薦9

中風被冤拒絕酒測 法官還清白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11/27 02:41 陳俊雄/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陳俊雄/北縣報導】


顏面中風的男子李棟樑遭警攔下酒測,連說話都口齒不清的他,連吹了卅二次都無法顯示數據,員警卻以「拒絕酒測」開罰、扣車。法官認為李棟樑確實是中風無法酒測,推翻員警看法,成為國內罕見以「中風」為由成功撤銷罰單的判決。


在桃園八德屠宰場工作的李棟樑(五十八歲),五年前顏面中風,迄今說話還口齒不清。今年五月廿八日凌晨零時李棟樑結束工作,從鶯桃路騎車行經德昌街口時,因騎車左搖右晃被三峽警分局鳳鳴派出所藍姓員警攔下,藍員以李棟樑有酒駕之嫌,要他接受檢測。


連吹卅二次無法顯示 員警開罰


李棟樑向員警表示他有顏面中風,但員警認為他藉故唬弄,將他帶回派出所詳查,沒想到他對酒測器連吹卅二次後,每一口氣只能吹三至五秒,無法吹足一口氣讓酒測器運作顯示數據,員警認為他故意找碴規避而開單告發。


根據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李棟樑因拒絕酒測遭處六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三年禁考,至於機車也遭警方扣下。


李棟樑說,他六年前中風迄今四肢活動雖正常,臉部肌肉卻無法控制,說話口齒不清,加上前排有好幾顆牙齒蛀壞,說話還會「漏風」,才會在酒測時吹不足氣,並非故意搗亂。


為了證明清白,李棟樑遭罰後,也向警要求抽血檢測,並隨即前往恩主公醫院抽血,最後報告證實,當時李棟樑血液酒精濃度小於十毫克,並無酒駕。


驗血證明非酒駕 法官撤銷罰單


李棟樑不滿表示,事發時他就向員警表示有顏面中風病史,願意以抽血檢測代替,但員警不願採信說詞只想開單告發,還把代步機車扣押近半年,顯然執法過當。


法官勘驗搜證光碟發現,員警卅二次要求李某將測試氣放入口中吹氣,李棟樑全部照辦,遭告發後還立刻要求抽血檢測,與一般設法拖延不同。


另法官也認為,李某因為中風,才會無力吹足氣,並無故意拒絕酒測之情,昨審結撤銷罰單,還李棟樑清白。



我覺得現行的社會體制下,行政罰或行政執行法都只會因機關或警察是代表國家行

政,而只除撤銷而已,我覺得要修法如果機關或警察有執行過當帶連帶處份,而不是

這樣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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