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開幾槍,才幾顆子彈,真貴】
2009/11/25 20:19:18瀏覽252|回應0|推薦4

男子疑店家多要小費開槍 1審判服刑15年
 

【中央社】更新日期:2009/11/25 19:03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25日電)一名劉姓男子與友人到KTV喝酒,結帳時質疑店家多算服務生的小費,憤而開槍擊傷2人後逃逸。全案經板橋地方法院審結判處劉姓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


板院判決指出,被告劉姓與紀姓男子於民國96年間到土城明德路某KTV餐廳喝酒,但結帳時質疑店家多算服務生的小費,雙方起爭執,劉姓男子雖結帳離去,但心有不甘,於是返回金城路住處,取出藏放的義大利製90制式手槍,再回到店家理論。


劉姓男子一見KTV施姓負責人及多名服務生下樓,他喊說「你們人多臭屁」,掏出槍就指向施姓負責人腹部,施姓男子上前欲奪槍遭被告開槍擊中,造成膀胱及直腸破裂,被告仍持續開槍,共開5槍,其中一槍擊中黃姓服務生的膝部,被告開槍後逃逸,受傷2人送醫,施姓負責人急救後救回一命。


由於紀姓男子協助劉姓男子逃逸並藏匿蘆洲某汽車旅館,還代為保管行凶槍枝,最後,2人被警查獲並經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板院審結判處劉姓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紀姓男子未經許可,寄藏手槍,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5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981125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ttywu&aid=353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