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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 持有K他命超標將判刑】
2009/11/19 20:15:34瀏覽369|回應0|推薦2

新法上路 持有K他命超標將判刑

 【台灣醒報】更新日期:2009/11/19 13:22 蘇郁文
 

【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新版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即將在明天凌晨開始實施,列為三、四級毒品的K他命、FM2等藥物,只要持有達20公克以上,被查獲就將以現行犯逮捕。刑事警察局今天特地召開記者會,由局長林德華宣示,警察同仁們已經準備好相關配套措施,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原先的條文裡,並沒有規定三、四級毒品持有的罰則,這次修法後,正式入罪,以20公克為分界點,被查獲持有20公克以上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20公克者,仍依行政法處置,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並令其接受8小時以下毒品危害講習。


法務部檢察官張志全表示,法律訂定20公克的依據,主要是因為持有三、四級毒品者,大多是青少年為主,若持有即以刑法處置,對未出社會的青少年就已經留下汙點,因此未滿20公克者便處以罰鍰及接受講習,而持有20公克以上,通常都會有準備販賣的意圖,因此以刑法處置。


如果現場查獲三、四級毒品,警察一律會將持有人帶回警局問訊、採尿,毒品以通過檢驗的電子天平測量,若淨重達20公克,就直接移送地檢署偵辦,未滿就將其飭回,日後處以行政處罰。


本來K他命是用在動物手術的麻醉劑,而屬四級毒品的假麻黃素則是感冒藥劑的成份之一,這些屬於三、四級毒品的藥劑在施用上無罪可罰,藥頭常以「拉K無罪」等話語引誘青少年誤入歧途,這次修法之後,就算個人持有施用,仍有相關罰則,希望藉此嚇阻青少年。


另外修法也增加了「窩裡反」條款,鼓勵內部人士檢舉,以及勒戒者由公立機構輔導就業的條例,希望一時迷途的吸毒者,能夠在戒除毒品之後,順利回到社會上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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