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包養不包性! 網狼硬上被判刑】
2009/11/19 09:12:25瀏覽368|回應0|推薦3

包養不包「性」! 網狼硬上被判刑

 【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09/11/19 04:0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性同意被男性「包養」,不代表同意與男性發生性關係!


27歲男子陳勝宇在網路即時通結識高職女網友,陳男以「包養」為由約女網友外出、趁機在車上性侵,女方拒絕、並在父母打手機聯絡時哭喊「救命」,陳男才罷手。


陳男稱,女方同意他包養,兩人發生性關係是經女方同意。女方則說,陳男所稱的「包養」並不包括發生性關係,雙方見面後,陳男要求做愛,她並未同意,是被陳男性侵,在父母來電時,她哭泣、大喊救命!


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採信女方說法,認定陳勝宇是強制性侵行為,判這名網路之狼3年8個月徒刑。

( 休閒生活笑話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ttywu&aid=35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