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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 00:07:40瀏覽6843|回應0|推薦3 | |
翻譯可譯性和不可譯性問題的關鍵在於意義的確定性與否,而對於意義問題的探討又深入到哲學問題的最核心:本原。雅克.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1930-2004)的一系列解構主義理論正是對本原問題的分析中得出的。因此,對可譯性和不可譯性問題的探討成為理解德希達解構主義翻譯思想的關鍵之關鍵。本次討論圍繞德希達的兩篇重要論文:〈巴別塔〉(Des Tours de Babel)和〈什麼是「確切的」翻譯?〉(What is a“Relevant”Translation?)和德希達的一個重要概念:「文本之外無物」(il n' y pas de hors-texte)對德希達的翻譯思想進行了探討。 1.引言 引言 1.Des Tours de Babel:Babel的詞源談起 於是,德希達說:(自巴別塔後)這個語言本身就帶有混亂的標記,錯誤地意指錯誤的東西(it improperly means the improper),即Babel,混亂也。於是翻譯就成了必需而不能完成的任務,它就像是由一場關於名字佔用問題的爭奪戰引起似的。在兩個絕對專有的名詞之間,翻譯任務為人所需,但卻又無法完成。(《巴別塔之旅》,陳浪譯) 德希達將雅科布遜對翻譯的三種劃分做了分析: 語內翻譯:語內翻譯,即在同一種語言裡用符號解釋符號。很明顯,這個定義預設了人們從根本上是知道如何去嚴格界定語言的整體和身分的,也就是該語言界限的確定形式。 語際翻譯:嚴格意義上的翻譯,一般意義上的翻譯。人們用不同的語言符號來解釋某個語言的符號,其前提預設和語內翻譯是一樣的。 符際翻譯:用非語言符號系統來解釋語言符號。 在定義其中兩種非「嚴格意義上」的翻譯時,雅科布遜都建議用定義性的對應詞和另一個詞語,定義第一種類型時,他採用了另外的詞語進行翻譯:語內翻譯,或改寫。定義第三種類型也是如此:符際翻譯,或變通。一旦涉及翻譯在「嚴格意義上」的概念,「翻譯」一詞是其他用法就會變成意指語言內部的翻譯或者不充分的翻譯,它們就像隱喻一樣,總之,就像是嚴格意義上的翻譯的變形和特殊狀態。這樣就會有嚴格意義上的翻譯和比喻意義上的翻譯的區別。但在進行翻譯時,無論是語言內部還是語言之間,無論是從比喻意義的角度還是從嚴格意義的角度,人們所遵循的途徑將立刻顯示出雅科布遜似乎可靠的三分法將導致問題重重:就在說出「Babel」一詞的那一刻,我們將無從確定這個名字是否真的屬於一種語言,是否單純地屬於一種語言。……上帝用自己可譯又不可譯的名字一舉傳達了普遍公理,同時又恰好限制了這個公理的通用性:禁止語言清晰易懂,取締一詞一義的可能性。於是翻譯變成了法則、職責和債務,而人們又無力償還。 這就說明:翻譯是必要的,但是絕對意義上的翻譯是不可能的。但翻譯不得不為,所以任何翻譯的嘗試都不可能是單純的是嚴格意義上的翻譯或者隱喻意義上的翻譯,任何翻譯兩者兼有之。 2. 什麼是「確切的」翻譯?(What is a“Relevant”Translation?) 在文章開篇出,就其所翻譯的《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 Deluxe,莎翁的諷刺喜劇)為例,指出翻譯就像拖欠給夏洛克(威劇中的吝嗇鬼)的債務一樣,是無法履行的職責和無力償還的債務,永不敢,永不該,永不能,永不會設法取得成功。 接著,德希達說明What is a“Relevant”Translation?這個題目本身的不可譯,並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首先,因為人們不能確定它所屬的〔releve〕源語言,因此,也不知道它在什麼意義上遊移於hôte與hôtre、quest和host之間? 要確定源語言是不可能的,比如,「relevant」一詞所屬的〔relève〕源語言,我現在只能把它放在括弧裡。也不能確定我在適應它的之惡果時刻,即在我重新抄寫它的句法或語句裡,它所屬於的那中語言。這個詞是否在同一種語言中講同一種語言?同時,我們甚至不知道它是否真的是一個詞,具有單一的意思的單個詞,或是否本身作為同音異義詞而在一個詞中構成一個以上的詞。(Derrida, 2001: 148)……“relevant”這個詞就是其在實體中攜帶著一個始終在進行的翻譯的過程;作為一個翻譯性實體,它忍受著翻譯,或把翻譯展示為受難〔passion〕的記憶或者痕跡,或懸浮在上面,作為輝光或者暈光。……這個詞不僅在翻譯之中即人們所說的作品之中,或在轉換中,在旅行中,在勞作中,在分娩中。在我建議的題目中,它透過一種增補的皺褶,來證明翻譯的資格,來表明哪一個翻譯是必要的,也就是說,哪一個是適當的(relevant)。 將德希達的解構主義策略:延異、散播、蹤跡和替補的概念體現出來。 隨後,德希達點明了什麼是人們常說的“relevant”是什麼,以及什麼是“relevant”Translation。 任何使人感到正確的東西,看起來有關的、恰當的、受歡迎、合適的、適宜的、證明是正確的、非常適當的或適應的、恰好在你期待之時到來的──或必然與所謂適當的行動相關的課體相對應的東西……因此,適當的翻譯簡單地說就是「好的」翻譯,與人們的期待相符合的翻譯,簡言之,履行了使命、償付了債務、完成了任務或者職責的一種表達(version),同時又在接收語言中抄寫了對原文最適當的(relevant)的等同物,最正確的、合適的、相關的、充分的、適宜的、明確的、單聲的、慣用的語言。 我不會透過令人深思的挑戰,而透過嘗試,把翻譯的經驗用於嘗試不可譯的東西,而越過莊重或謙虛的界限。事實上,我不相信有什麼不可譯的東西──也不相信有什麼可譯的東西。「沒有什麼可譯的,沒有什麼不可譯的」這個理論看起來不可理解和矛盾,實質上包含了經濟條件,這不是同一對其他,而是同一對同一或其他對其他的經濟條件。這裡「經濟」有兩個意思:性質和數量。性質旨在用語言,用最可能適當的方式,最可能相關的方式,把原文裡最恰當的意思搬回家來,哪怕這是一個比喻、隱喻、換喻、詞語誤用或不確定的不正當性的適當意義;數量是指人們總是可以談論可計算的量。適當的翻譯就是指在這兩種意義上達到最可行、最可用的、最適合的經濟的翻譯。……每人和特定的翻譯,無論是最好的還是最糟的,實際上都立於兩者之間,在絕對適當的、最適宜的、充分的、單聲的透明度與最失常的和模糊的不適當性之間。要理解這種中間(in-betweenness)的含義,就必須要想像兩個極端的假設。 同時,他指出:首先,我從沒有在自我在場的完全實現和絕對的自由或不可確定性之間提出一種「所有或者全無」的選擇。我從不相信這點,同時我也從沒說過「完全的自由或不可確定性」。當涉及自由的時候,絕不會有「完全」。 我們可以根據下圖的圖示理解德希達的這一觀點: 絕對可譯Tp ……原文本I …… 絕對不可譯Tq 沒有絕對的可譯,也沒有絕對的不可譯。任何實踐的翻譯都只是在兩者之間尋找最佳的「relevant」。如下圖中,在Tp和Tq之間形成一個無限數的有限集合, (Tp)T1, T2, T3………Tn(Tq) T1到Tn都是這個集合裡的成員。根據本雅明的「碎片」說,單個語言只是純語言的碎片,在兩兩單個語言的翻譯中,它們只能依據其親緣關係相互貼合,是對純語言的無限靠近,但是無法達到純語言。在此理論上說,和德希達本質上不可譯性,也就是沒有絕對的可譯性是相契合的。但是德希達又說: 如果對一個至少在兩種語言和兩種文化之間非常稱職的譯者來說,你給他世界上的全部時間,以及需要解釋、澄清和教授待譯文本的語義內容和形式的詞語,那麼對他來說,沒有理由在他的工作中遇到不可譯或剩餘的定向。如果你給一個勝任的人整整一本書,充滿了譯者注,以便解釋在特定形式下一個短語或兩三個詞的每個意思,那麼在原則上他真的沒有什麼理由不把所謂原文的意圖、意思、外延意義、內涵意義、語義上的多元決定和形式效果完全地──沒有任何剩餘地──翻譯出來。當然,在大學裡和文學批評中每日都發生的這種運作並不是所說的翻譯,名副其實的翻譯,嚴格意義上的翻譯,一部作品的翻譯……要達到嚴格共識的意義上的翻譯,翻譯必須在量上等同於原文,儘管允許復述、解釋、闡釋、分析,等等。……事實上,這種量的等同,在理論上和事實上都從來未曾嚴格地達到。(陳永國譯,What is a“Relevant”Translation?: 152-3) 這就是說,待譯文本的語義內容和形式,原文本的意圖、意思、外延意義、內涵意義等因素,由於時間、語言之間自身的差異和其他諸多原因,雖然不能完全一一解釋和澄清,也不能在量上達到完全的對等,但是其中的某些和一些都是需要翻譯的,而且是能夠翻譯出來的。 正如Davis指出的那樣:德希達並沒有說穩定性和不穩定性是相反的兩極,人們可以從中尋求折中;而是說,穩定性和不穩定性(確定性和不確定性)相互構成了結構的必須兩方面。就像個性和共性的結構依賴顧及到意義,同時也防止完全的可譯性和完全的不可譯性,語言中穩定的成分──這些都是歷史的重複,編撰和規範化等的效果──允許進入,但絕不能完全耗盡,或者關閉文本。 這也正說明了沒有什麼是完全可譯的,也沒有什麼是完全不可譯的。 當然,根據德希達的解構主義理論,意義處在不斷的「延異」和「撒播」之中,原文本和譯文都是意義鏈條中的一個環節,不知最終來自何處,也不知最終去向何方。原文本可能有無限多的理解和闡述,表現在譯文中也體現出譯文的多樣性和複雜性,組成TT集合。 ST(X1, X2, X3……Xn) ---TT﹛(X1)1’……(X1)n’, (X2)1’ …(X2)n’, (X3)1’……(X3)n’…… (Xn)1’……(Xn)n’) ﹜ 但是在這些原文和譯文中,總會找到那個“relevant”。 3.文本之外無物(il n' y pas de hors-texte) 這似乎正闡釋了「飛矢不動」。 事實上,德希達也並未說過翻譯可以脫離原文,並就什麼都可以的翻譯做了澄清。我們看下面德希達對盧梭〈論語言起源〉(Essay on the Origin of Language)一文的討論: 一方面,事物都是一樣的,根深蒂固的傳統向我們保證了這一點。但另一方面,他們都存在巨大的差異。要評價這兩個方面以及從中獲得意義,必須全副武裝,必須理解和寫作,甚至盡可能好地翻譯法語,盡可能多的知道盧梭的語料庫,包括所有決定它的語境(文學、哲學和修辭學傳統、法語的歷史,社會、歷史,也就是說,許多諸如此類的東西)。否則,確實可以想怎麼說就這麼說。但是我從不接受,或者鼓勵別人想怎麼說就這麼說。我也不會以這種方式討論不確實性。(Derrida, 1992a: 145) 並不意味著所有的表達有某個本質的意義內核,而是意味著過渡和規範保存了意義效果的主要方式。 德希達透過延異說強調了文本外,或者說語境外意義的不確定性,但在文本和語境中意義是相對確定的,也並沒有說翻譯可以完全脫離原文。翻譯的是什麼?翻譯的正是透過文學、哲學和修辭學的傳統,語言的歷史,社會和歷史等等體現的文本中的意義效果。語言不可能是前歷史的:僅僅存在語境(語境之外無物)。意義總是情境的,並總需要翻譯。從而,語境成為對意義效果的保證。 結語 最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純粹不可能的,就是可能的,或高於不可能的,超越不可能的,就是可能的。這些譯法非常不同,卻又具有相同的意義,因為在這兩種情況下(一個是比較級,一個的最高級),它們都拐彎抹角地說,頂端的尖(峰)屬於另一個秩序,不是頂峰的秩序。因此,最高點不是它所超過的東西,或對立於它所超過的東西;它屬於最高的高度:最不可能的和多於可能的,並不是一般的不可能,因此是可能的。同時,「可能」一詞的意思,可能性這個概念的意義在不可能性的點和極限經歷了一次突變──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而這突變表明了我們就翻譯的不可能的可能性的反思中的要點:在可能性與不可能性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可能的矛盾了,因為它們屬於兩個相異的秩序。 飛矢不動︰古希臘數學家芝諾(Zeno of Elea)提出的一系列關於運動的不可分性的哲學悖論中的一個。人們通常把這些悖論稱為芝諾悖論。芝諾提出,由於箭在其飛行過程中的任何瞬間都有一個暫時的位置,所以它在這個位置上和不動沒有什麼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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