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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爆、瀑、曝、犦」的音義(一)
2020/03/08 09:12:28瀏覽2644|回應1|推薦79

    「暴、爆、瀑、曝、犦」的音義(一)

    「暴」字在「國語辭典簡編本編輯資料--字頻總表」的排序居1073,其衍生字「爆」排序第1342,「瀑」排序第2170,「曝」排序第3009;「犦」則未見錄於〈字頻總表〉,是超出5731以外的字。因為「爆、瀑、曝、犦」四字個的形聲偏旁都是「暴」,所以五個字一併說明。

 

一、「暴、爆、瀑、曝、犦」五字的今音今義

  「暴、爆、瀑、曝」這四字個的音義,根據《國語辭典簡編本》的注解是這樣的:

 

1.暴:(ㄧ)ㄅㄠˋbào

     ⒈急驟、猛烈。暴風、暴雨、暴飲暴食。

     ⒉殘酷凶惡。殘暴、暴虐、暴行。

     ⒊鼓起、突出。他氣得頭上的青筋都暴出來了。

     ⒋毀壞、蹧蹋。暴殄天物、自暴自棄。

    (二)ㄆㄨˋpù

     ⒈晒。同「曝」。一暴十寒

     ⒉顯露。暴露 

 

㊁爆:ㄅㄠˋbào

    ⒈物體因受熱或壓力而猛然炸裂或迸出。爆炸、爆裂、爆胎。

    ⒉比喻突然且猛烈的顯露。爆出冷門、爆開內幕。

    ⒊一種烹飪法。將食物用大火熱油快炒,…醬爆雞丁、蔥爆牛肉。

 

㊂瀑:ㄆㄨˋpù

    瀑布:從高處直瀉而下的水流,遠望似布匹垂落。

 

㊃曝:ㄆㄨˋpù

    在陽光底下晒。曝晒。

 

  「犦」字《異體字字典》編作B02492號,列屬《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國語辭典簡編本》未收錄,我門們從《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查到的注解說:

㊄犦:ㄅㄠˋbào

    動物名。即犎牛。背脊上有肉隆起如橐駝,據說可健行三百餘里而不須休息。

 

    這五個字可以根據字音分為「ㄅㄠˋbào」、「ㄆㄨˋpù」兩組,兩組的字義有明顯的差別:

㊀第一組「ㄅㄠˋbào」音:有「暴」的「ㄅㄠˋbào」音四義,衍生字有「爆」、「犦」兩字,「爆」字三義都與「暴ㄅㄠˋbào」的第一義「急驟、猛烈」有關;「犦」字則與「暴ㄅㄠˋbào」的第三義「鼓起、突出」有關。

㊁第二組「ㄆㄨˋpù」音:有「暴」的「ㄆㄨˋpù」音兩義,衍生字「瀑」、「曝」兩字都與「暴ㄆㄨˋpù」的第一義「晒」有關。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這要從篆文「暴」字的字形說起;底下我們回溯到許慎(?30-124A.D.)撰寫《說文解字》的時代,以當時的篆文來說明「暴」兩組字界限分明的原因。

 

二、「暴」的字形與字義

    在《說文解字》裡,「暴」字分屬於「部與「夲(ㄊㄠtāo)」部,是兩個不同的篆字;現在的楷書卻寫成同一個形體;段玉裁(1735-1815A.D.)的《說文解字注》裡說得很清楚;我們先看看《說文解字段注》的說明

   

㊀《說文解字段注本》「暴:晞也。从日出※米。」

      段注:「暴:晞也」《攷工記》:「晝諸日」,《孟子》:「一日之」。引伸爲「表露」之義。與※部※義別;凡「※疾、※虐、※虎」皆※部字也;而今隷一之。經典皆作暴。難於諟正。

     段注:「从日出※米」日出而竦手舉米曬之,合四字會意。玉篇步卜切、五經文字捕沃切、廣韵浦木切,大徐薄報切,非也。三部。

㊁《說文解字段注本》「暴:疾有所趣也。从日出夲廾之。

     段注:「暴:疾有所趣也」趣當作趨。引申爲凡疾之偁。

     段注:「从日出夲廾之會意。廾者竦手也。薄報切,二部。按此與二篆形義皆殊,而今隷不別;此篆主謂疾,故爲夲之屬;主謂日睎,故爲日之屬。

 

    因為清人刻書所用的古字電子檔無法呈現,附以上所引用兩段的「嘉慶二十年(1815A.D.)經韻樓刻本《說文解字注》書影」,以供有興趣研究的朋友參閱。

底下我們分別解釋兩字的段注:

 

  日部的「㬥」字

    我們先解釋日部的「㬥」字。「㬥:晞也」是許慎的注解,「晞」音ㄒ〡xī」,就是「曝晒」。段玉裁注「《攷工記》:『晝㬥諸日』,《孟子》:『一日㬥之』」。是引《周禮·冬官考工記·筐人》「﹝巾荒﹞氏湅絲,以涚水漚其絲,七日,去地尺,㬥之。晝㬥諸日,夜宿諸井,七日七夜,是謂水涚。」裡的「晝㬥諸日」;以及《孟子·告子上》「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㬥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裡的「一日㬥之」,來說明古人用「㬥」為「曝晒」之義。這個「曝晒」之義的「㬥」可以引伸作「表㬥、㬥露」之意;跟「夲」部的「曓」字義不一樣;凡是「曓疾、曓虐、曓虎」都是「夲」部的「曓」字。而現今隷楷的寫法一樣了,經典裡都寫作「暴」,很難糾正過來了。

   「从日出※米」是許慎解釋「㬥」的字形。段玉裁注「日出而竦手舉米曬之,合四字會意。」意思是說:「日出※米就是:太陽出來了,就抬手把米拿出去曬太陽」。

   「《玉篇》步卜切、《五經文字》捕沃切、《廣韵》浦木切,大徐薄報切,非也。三部。」是段玉裁對「㬥」字音讀的注記,因為大徐(即徐鉉917-992A.D.)的音讀注作「薄報切」,所以列舉顧野王(519-581A.D.)的《玉篇》讀作「步卜切」,張參的《五經文字》讀作「捕沃切」,陳彭年等人奉詔修訂的《廣韵》讀作「浦木切」,以證明大徐「薄報切」是不對的。

   ㊁夲部的「曓」字

    (正確楷譯應把「曓」下的「本」換作「夲」,今暫作「曓」。)

     至於夲部的「曓」字,許慎的注解:「曓:疾有所趣也。」「疾」引申作「急速」,「疾有所趣」就是「急速的向目標奔走」。段玉裁注「趣當作趨。引申爲凡疾之偁。」意思是說:「趣」是「趨」的假借字,是奔走的意思;從本義「因事而急速的奔走」引申作「急速」的意思。

「从日出夲廾之」應該是許慎解釋「曓」的字形。不過徐鍇(920-974A.D.)重訂《說文》所作的《說文解字繫傳》裡,這段作「曓:疾有所趣也。從夲□□□臣鍇曰暴曬暴字與此別盆操反」,嚴可均(1762-1843A.D.)《說文校議》補這三字作「㬥省聲」,也許嚴可均想與「㬥」作聯繫;如果兩字不作聯繫,三個空字格補以「日出廾」也可以;那麼「從夲日出廾」,不就是說:「太陽出來了,快速奔跑得甩開膀子」嗎?段玉裁注「會意。廾者竦手也。」是說「曓」是會意字,「廾」就是「雙手抬起甩開」,這就是用「太陽出來了甩開膀子趕緊幹活兒」來顯現「因事而急速的奔走」之義。至於「薄報切,二部。」說的是「曓」字的音讀。

  段玉裁注「按此與㬥二篆形義皆殊,而今隷不別;此篆主謂疾,故爲夲之屬;㬥主謂日睎,故爲日之屬。」是說明兩字的區別:「曓、㬥」這兩個篆字的形狀、字義都不一樣,然而現行的隷楷都作「暴」沒有區別了;這個「曓」字主要意義在「疾速」,所以是放在「夲」部的字,另一個「㬥」字主要意義在「曬太陽」,所以是放在「日」部的字。

 

 段玉裁對於「暴」分兩篆字的說明很詳盡,簡單作個結論是:

第一個「日」部的篆字「」的本義是「曝晒」,引伸可作自炫或顯露之義的「表暴(襮)」以及裸露或揭露之義的「暴露」。

第二個「夲」部的篆字「曓」的本義是「因事急速的奔走」,引伸可作迅猛之義的「曓疾、急速」、凶狠殘酷或殘害虐待之義的「曓虐、殘曓」以及徒手鬥虎之義的「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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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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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20:04
現在大陸上一致流行把「曝」唸作「暴」,實在很糟!
非女(jangjnan) 於 2020-03-12 10:46 回覆:

謝謝光臨並惠賜高見!

這種糟糕現象是

」與「」在經典通用「暴」字、字音混淆所造成的;

也是已經存在一千多年的老問題。

希望相關單位能夠想辦法逐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