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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1 17:18:35瀏覽320|回應0|推薦27 | ||||||||||||||||||||||||||||
「解」字的音讀(十) 七、「解」由「選貢士子」引申為「典質」音「ㄐ〡ㄝˋjiè」。 「解」字「分解」的對象本來是實體的牛,而後擴大到其它動物,再擴大到其它沒有生命的物體,甚至土地;如果把它「分解」的對象抽象化,變成對事情的過程或事物的道理,就不能夠再用雙手、刀具去「分解」,必須運用語言或文字去說明、去解釋,這就是《廣韻》的「講也;說也」,讀作「佳買切」,今讀「ㄐ〡ㄝˇjiě)」。 本來「解」字對什麼人「說明事情的過程或解釋事物道理」都可以,是沒有限制對象的;如果把「講明、解釋」的對象限制在對上級,限制專門對上級機關或領導長官,這是使字義「專門化」而縮小的引申義,成為《集韻》的「聞上也」;音讀為了與本音有所區別,「專門化」的「聞上也」轉作「去聲.十五卦.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聞上」所上呈的最早是情報,無論間接以書面上呈還是直接以口頭面陳的「解」字都轉音作「ㄐ〡ㄝˋjiè」,後來擴大到包括隨著文件「上解」貢物。 隋文帝楊堅為了削弱士族門閥的勢力以保障皇權(中央集權)而「深思治術」,在開皇七年(587A.D.)詔「制諸州歲貢三人」,開始要求各地方政府把在野的「文武才用」視為貢物「歲貢三人」,他的兒子隋煬帝楊廣覺得這個方法有用,擴大規模設立「進士科」;當時雖已開科取士卻還沒有形成制度,當時的「上解」還只是普通名詞,只是把「上解」的範圍擴大,從情報、貢物擴大到人才而已,「上解」的「解」雖在「解送」士子,雖也讀作「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卻還不是「選貢士子」的專名。 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都懂得培養自己「骨幹」的重要,不但擴大培育人材的國子監、四門學、崇賢館,也年年辦理明經、進士的科舉,開科取士;再繼以武則天、唐玄宗的經營,制度雖然不夠完美,科舉卻已經成了讀書人想做官、想榮宗耀組的正常通道,「取解、領解、發解、解元」等等專有名詞隨之產生,使「解」字的「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成為「選貢士子」的通稱,其音讀隨著「取解、解元」等詞常在說書人、戲曲名伶口中出現,「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的字音,不但得以流傳全國,也得以留傳到今日。 把「發解」的對像擴大到「押解的人員或物資」,也是字詞引申的方式,十二世紀的南宋就可能出現「解」字作為「押解」人犯之義,後來又擴大到「押解」物資、餉銀,到十四世紀以後的元朝、明朝,「押解」的「解」字已普遍使用在戲曲與章回小說了,音讀承襲「選貢士子」的「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 把「押解」的「空間移轉(從甲地到乙地)」變成「時間移轉(從典質時到贖當時)」,「選貢士子」的「解」又引申出「以物質錢」的「典質」之義,音讀也承襲「選貢士子」的「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 為說明「解」字的「選貢士子」、「押解」、「典質」三義類似的情況,作三種引申義的比較表如下: 「解」字引申義「選貢士子」、「 押解」、「典質」比較表
從比較表裡可以看出,「押解人員或物資」與「選貢士子」類似,所以「解」字從「選貢士子」的引申義轉移作「押解人員或物資」的「押解」。那麼「典質」與「押解」,除了從「空間移轉」變成「時間移轉」以外,兩者幾乎再也沒有差別,因此「選貢士子」的「解」也引申作「以物質錢」的「典質」。 我們在「解字的音讀(八)」講「5.解額」的時候曾引過吳曾(?1110-1165A.D.)的《能改齋漫錄‧卷十八神仙鬼怪》有〈竹杖化龍夢魚獲薦之祥〉的故事,該書〈卷二・以物質錢為解庫〉還有:「北人謂以物質錢為解庫,江南人謂為質庫,然自南朝已如此。按齊陽玠《談藪》云:『有甄彬者,有行業,以一束苧,就荊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苧,于苧束中得金五兩』云云。」的記載。 《能改齋漫錄》已非原書,本則資料有些差錯,不過可以據《南史》修正。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貞觀年間任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撰的《南史・卷70》〈列傳第六十循吏・法崇孫彬〉說:「甄法崇,中山人也。父匡,…法崇孫彬,彬有行業,鄉黨稱善。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苧還,於苧束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道人驚云:『近有人以此金質錢,時有事不得舉而失。檀越乃能見還,輒以金半仰酬。』往復十餘,彬堅然不受,因謂曰;『五月披羊裘而負薪,豈拾遺金者邪。』卒還金。梁武帝布衣而聞之,及踐阼,以西昌侯藻為益州刺史,乃以彬為府錄事參軍,帶郫縣令。將行,同列五人,帝誡以廉慎。至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言相屬。』由此名德益彰。及在蜀,藻禮之甚厚云。」「法崇孫彬」是因為〈循吏列傳〉前一段說的是「甄法崇」,在「孫彬」前的「法崇」二字是「衍文」。「行業」是德行功業,「苧」即苧麻。「就州長沙寺庫質錢」是向設在長沙的湘州寺庫借錢。因為晉永嘉元年(307A.D.)懷帝司馬熾從荊州分出8郡另立湘州,以臨湘(長沙)為治所;隋文帝開皇九年(589A.D.)才以長沙有昭潭,改湘州為潭州。孫彬「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的事情,「梁武帝布衣而聞之」;梁武帝蕭衍(464-549A.D.)在南齊中興二年(502A.D.)建立南梁,所以齊、梁之世長沙屬於湘州,《能改齋漫錄》誤作荊州。「湘州寺庫」的「寺」是衙署官舍,也就是湘州政府的辦公廳。「寺庫」是湘州設在臨湘(長沙)的庫房。當時「州寺庫」有貸款業務,孫彬以一束苧麻為質,向「州寺庫」借錢,後來還錢贖苧麻的時候,發現苧束中有手巾裹著的五兩黃金;孫彬把五兩黃金送還寺庫。 吳曾在《能改齋漫錄・卷二》裡說這件事,目的是想要證明「以物質錢為解庫」;可是他跑題了,孫彬還金的故事只能證明南朝「州寺庫」已有「以物質錢」的服務,根本不是「以物質錢為解庫」的證據。不過,吳曾說「北人謂以物質錢為解庫,江南人謂為質庫,然自南朝已如此。」的話,應該是可信的,最少在南北朝(420—589A.D.)以前是沒有「解庫、質庫」的「典質」單位,「解」字也沒有「典質」的引申義。到孫彬(與梁武帝同時代)的第五、六世紀我國有「以物質錢」的事情。 那麼西元五世紀以前,我國「典質」的用語是怎樣的呢? 《說文解字》說:「質,以物相贅。从貝,从斦。闕。」「闕」是「从斦」的「斦」不明所以;其實兩個「斤」就是相對等的意思。《說文解字》又說:「贅,以物質錢。从敖、貝。敖者猶放;貝,當復取之也。」由此可見東漢許慎編寫《說文解字》的西元一世紀,「質、贅」的情況已經是「以物質錢」,也就是說:西元一世紀的東漢時代,有「以物質錢」的事情,而且「以物質錢」稱為「質、贅」不是「解」。當時「解」只有「判也、解廌」兩義。 在「以物質錢」以前,我國最早有過「以人為質」的時代,「人質」至今還偶有所聞。《左傳・隱公三年(722B.C.)》「周鄭交質」,可能是現存最早的「人質」記載。事情雖然發生在西元前八世紀,但是記錄此事的是左丘明,我們只可說左丘明的時代「質」字有「以人為質」之義。那麼左丘明是什麼時代的人呢?有人說左丘明是與孔子同時代的魯國史官,也有人說左丘明即孔子的學生卜商(字子夏507—400B.C.),比孔子小四十四歲;無論他是誰,他都是西元前五世紀的人,所以我們說西元前五世紀的「質」字有「以人為質」之義是無可置疑的。 「以人為質」的故事最離奇的是秦始皇的誕生。司馬遷(145-?86B.C.)的《史記・秦始皇本紀》說:「秦始皇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而《史記・呂不韋列傳》又說: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悅)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不過我們不介入秦始皇血統的論辯,只要證明當時「以人為質」只稱「質子」,沒有用「解」字,當時的「解」也沒有「典質」的音義。 最早以人為質換取金錢的記載見於《漢書》〈傳第三十四〉的嚴助傳,武帝建元六年(135B.C.),因為閩越擊南越,遣兩將軍將兵誅閩越。淮南王安上書中有:「間者,數年歲比不登,民待賣爵贅子以接衣食」的字句,「賣爵贅子」就是出售家具、典質子女以換取金錢;三國時代曹魏人如淳注《漢書》說:「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爲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爲奴婢」;說明「贅子」期限只三年,三年不能贖就永遠為奴婢了。可見西元前二世紀我國有以人為質換取金錢的事情,但是稱為「贅子」,沒有用「解」字,當時的「解」也沒有「典質」的音義。 前面說過:西元一世紀許慎編寫《說文解字》的時候,我國已經是「以物質錢」了,但是稱「質」不是「解」。 在南宋人編的《新編五代史平話》(維基版)十一萬七千多字裡,出現「解」字總共有55次,其中有「押解」之「解」13次,「典質」之「解」只1次,也許是內容特殊,未出現「選貢士子」之義的「解」;「典質」之「解」出現在《漢史平話 卷上》:劉知遠十五歲時,其義父慕容三郎叫他去納糧,他母親不贊成,慕容三郎對他母親說:「咱待把三、五百貫錢與他開個解庫,撰些清閑飯喫,怎不快活?」劉知遠(895-948A.D.)雖是十世紀的人,但是編《新編五代史平話》的是十二世紀的南宋人,我們 只能說十二世紀的南宋可能已開始出現「典質」之義的「解」字;吳曾《能改齋漫錄》說「北人謂以物質錢為解庫,江南人謂為質庫」,北人與江南名不同可以相信,底下「然自南朝已如此」是指有「以物質錢」的事情,原文作「就荊州長沙寺庫質錢」、「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都只稱「寺庫」,可見當時沒有「解庫」之名。 十二世紀的南宋可能已開始出現「典質」之義的「解」字,有了「解庫」之名以後,到了元末明初的戲曲雜劇、章回小說中,「典質」之義的「解」就普遍使用了。 「典質」之義的「解」除了單音詞以外,也有多音詞「解庫、解當鋪、解典庫、解當、放解、解帖」等等。 高明(1305-1359A.D.)的南戲名著《琵琶記》,演蔡伯喈與趙五娘的故事。〈第三十八出 張公遇使〉:蔡伯喈差人回籍請取父母及趙五娘,差人問張公:五娘怎麼侍奉公婆,兩人對唱說:「【風入松】〔末〕一從他別後遇荒災,更無人倚賴。〔醜〕這等是誰承直他兩個?〔末〕虧他媳婦相看待,把衣服和釵梳都解。〔醜〕解也須有盡時。〔末〕便是,這小娘子解得錢來糴米,做飯與公婆吃,他背地裏把糟糠自捱,公婆的反疑猜。」唱詞裡三個「解」字都是「典質」的義思,讀作「ㄐ〡ㄝˋjiè」。 馮夢龍(1574-1646A.D.)的白話小說集《醒世恆言》〈第三十一卷 鄭節使立功神臂弓〉,說張員外收留未發跡的兩川節度使鄭信,夏扯驢嚇詐員外二十兩銀子。接著「夏扯驢得了批子,唱個喏,便出園門,一徑來張員外質庫裡,揭起青布簾兒,走入去唱個喏。眾人還了禮。未發跡的貴人問道:『贖典,還是解錢?』夏扯驢道:『不贖不解,員外有批子在此,教支二十兩銀。』」「質庫」就是「解庫」,即今語「當鋪」;「解錢」、「不贖不解」的「解」都是「典質」之義,音「ㄐ〡ㄝˋjiè」。 以上《琵琶記》、《醒世恆言》的「解」都是動詞「典質」借錢,但是有時候也作名詞,指典質在當鋪裡的物品。如施耐庵(1296-1372A.D.)的《水滸傳》〈第六十一回 吳用智賺玉麒麟 張順夜鬧金沙渡〉,說吳用、李逵入北京城,來到盧員外解庫門首,接著道:「盧員外正在解庫廳前坐地,看看那一班主管收解;」「解庫」就是「當鋪」;「收解」就是收拾典質的物品,這個作名詞的「解」也讀作「ㄐ〡ㄝˋjiè」。 「典質」的「解」本來是須要金錢的人主動向當鋪「典質物品借取金錢」,但是反過來變成付錢向物品擁有者借取使用,一般稱為「租借、租賃」;因為「典質」與「租賃」都是短期以物品使用權交換金錢的行為,所以「解」字又從「典質」引申作「租借、租賃」,仍舊讀作「ㄐ〡ㄝˋjiè」。 洪楩(明代錢塘西溪人,生卒年不詳)在嘉靖二十至三十年間(1541-1551A.D.)集刊的小說話本集《清平山堂話本》裡有一篇〈楊溫攔路虎傳〉,講楊三官人與妻子冷氏要去東嶽還個香願禳災,出京東門行到仙居市,天色已晚,接著是「楊三官人同那妻子和當直去客店,解一房歇泊。到得三更,被一夥強盜劫入店來。」「解一房歇泊」就是租借一間房屋休息過夜。「解」就是「租借」音「ㄐ〡ㄝˋjiè」。 馮夢龍收錄的白話小說集《警世通言》裡,〈第三十七卷萬秀娘仇報山亭兒〉裡有;「當日天色晚,見一所客店,姊妹兩人解了房,討些飯喫了。萬秀娘在客店內牀上睡,尹宗在牀面前打鋪。」「解了房」就是「租借了一間房屋」,「解」音「ㄐ〡ㄝˋjiè」。 「解當」就是典當、抵押。馮夢龍的白話小說集《醒世恆言》〈第四卷 灌園叟晚逢仙女〉講那酷好栽花種果的老花癡秋先「或遇見賣花的有株好花,不論身邊有錢無錢,一定要買,無錢時便脫身上衣服去解當。」「脫身上衣服去解當」的「解當」就是「典當」,讀作「ㄐ〡ㄝˋㄉㄤˋjiè dàng」。 前一篇(「解」字的音讀九)說過:馮夢龍的白話小說集《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裡用了許多「解」字,其中有一段說張權因逢著荒年「做下家火擺在門首,絕無人買;不勾幾時,將平日積下些小本錢,看看摸盡,連衣服都解當來吃在肚裡」,「連衣服都解當來吃在肚裡」的「解當」就是「典當」,讀作「ㄐ〡ㄝˋㄉㄤˋjiè dàng」。 「放解」讀作「ㄈㄤˋㄐ〡ㄝˋ fàngjiè」是開當鋪讓人拿物品來質押借錢。武漢臣(元代戲曲作家,濟南人,生卒年不詳)所撰的雜劇《散家財天賜老生兒》扮演富商劉從善回心懺罪,終於「天賜老生兒」的故事。在第一折【賺煞尾】裡唱道:「我這裏自裁劃,也不索壘七波追齋。則那兩件事敢消磨了我這半世的災:我也再不去圖私利狠心的放解,我也再不去惹官司瞞心兒舉債。」「圖私利狠心的放解」的「放解」是讓人拿物品來質押借錢。 鄭廷玉也是元代戲曲作家,只知是彰德(今河南安陽市)人,其餘生卒年及生平事跡都無從查考,甚至他的作品被冠以無名氏。其實創作頗多,鐘嗣成(?1279—1360A.D.)在《錄鬼簿》裡列入「前輩已死名公才人第三位」,只在關漢卿、高文秀之後。《看錢奴買冤家債主》是一部諷刺人情世態的諷刺喜劇,講守財奴一生的故事。第二折說守財奴買兒子以後,賣兒子的窮秀才唱:「我罵你個勒掯窮民狠員外。或是有人家典緞匹,或是有人家當鐶釵,你則待加一倍放解。」「待加一倍放解」是加一倍利息放解,相當於現在的放高利貸。 以上讓人放典押債的「放解」音「ㄈㄤˋㄐ〡ㄝˋ fàngjiè」,但是「放解」還有「解脫」之義,解脫即開釋、解除,屬於《廣韻.上聲.十二蟹》「講也;說也;脫也;散也。佳買切」的範圍,應該讀作「ㄈㄤˋㄐ〡ㄝˇfàng jiě」。《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兩義都讀「ㄈㄤˋㄐ〡ㄝˋ fàngjiè」,有待斟酌。《漢語大詞典》「放解」分兩詞條收錄,應該是音讀有別;不過該書體例:詞條第一字才分別音讀,所以沒有明確的顯示。 元末明初賈仲明(1343年-1422年)創作的《李素蘭風月玉壺春》,演述名妓李素蘭和書生李唐斌相愛的故事。〈第三折〉裡正末有一段唱詞:「你為我病懨懨攙過這裙兒帶,我為你沈腰寬減盡了形骸。你怕咱問時休放解,告姨姨只借過那鏡兒來。」「放解」正是解脫的意思,與典當盤剝取利毫不相干,應讀作「ㄈㄤˋㄐ〡ㄝˇfàng jiě」。《玉壺春》是賈仲明的作品,《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作武漢臣,有誤植。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及《漢語大詞典》都引了賈仲明的《昇仙夢》第一折:「桃也再不去向陽弄色,我可便送盡行人纔放解。」從這兩句唱詞分析,「放解」也是解脫的意思,應該讀作「ㄈㄤˋㄐ〡ㄝˇfàng jiě」。 「解庫」就是「當鋪」,顧客提供物品為擔保即可提供相當數目借貸款項的單位。例如《南史・列傳第六十循吏・甄法崇孫彬》、《能改齋漫錄》說的「長沙寺庫」是官方經營的,《新編五代史平話》、《水滸傳》的「解庫」、《醒世恆言》的「質庫」則是私人經營的。 前面引過施耐庵(1296-1372A.D.)的《水滸傳》〈第六十一回 吳用智賺玉麒麟 張順夜鬧金沙渡〉,說吳用、李逵入北京城,來到盧員外解庫門首,接著道:「盧員外正在解庫廳前坐地,看看那一班主管收解;」「解庫」就是「當鋪」,讀作「ㄐ〡ㄝˋㄎㄨˋjiè kù」。 李行道(絳州人1279A.D.在世,生平事跡不詳)的《包待制智勘灰闌記》扮演富翁馬均卿死後,妻妾爭子,包拯便用「灰欄計」偵破案情的故事。〈第一折〉有「怎麼我家解典庫門首,立著個教化頭?」句。「解典庫」就是解庫,讀作「ㄐ〡ㄝˋㄉ〡ㄢˇㄎㄨˋjièdiǎnkù」。 凌濛初所著的短篇小說集《初刻拍案驚奇》〈第二十二卷錢多處白丁橫帶 運退時刺史當艄〉裡,講郭七郎到京都找張全討錢,形容張全說:「那個大商,姓張名全,混名張多寶,在京都開幾處解典庫,又有幾所縑緞舖,專一放官吏債,打大頭腦的。」「解典庫」也是「解庫」,也是讀作「ㄐ〡ㄝˋㄉ〡ㄢˇㄎㄨˋ jiè diǎnkù」。 「解庫」也有作「解當鋪」的。如馮夢龍的白話小說集《醒世恆言》〈第十七卷 張孝基陳留認舅〉講那張孝基入贅過家,岳父過善逝世之後五年「那時張孝基生下兩個兒子,門首添個解當鋪兒,用個主管,總其出入。家事比過善手內,又增幾倍。」「解當鋪兒」就是「解庫」,讀作「ㄐ〡ㄝˋㄉㄤˋㄆㄨˋㄦjiè dàng pùr」。該篇之後又出現「如今解庫中少個人相幫」「豈敢復望解庫中使令」語句,知「解庫」、「解當鋪」可出自同一人之口,無地域、族群之分。 「解帖」就是解庫管事者開立給典質物品借取金錢者的憑據,相當於現在所說的「當票」。《施仁義劉弘嫁婢》是一本元朝人的雜劇劇本,作者姓名不詳;扮演劉弘廣施仁義的故事。劉弘得仙人扮相士點化,要廣施仁義,指責王秀才的不是,說:「是人家那簇新做出來的衣服,帶兒也不曾綴,祬兒也不曾疊的倒哩。人家急著手用那錢使,將來到你這廝行當那錢,這廝提將起來看了一看,昧著你那一片的黑心。下的筆去那解帖上批上一行。…裁衣不及段(緞)子價」「解帖」就是當票,在當票寫了「裁衣不及緞子價」是指新衣還不如布疋值錢,「解帖」讀作「ㄐ〡ㄝˋㄊ〡ㄝˇ jièti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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