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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的音讀(九)
2019/08/02 09:54:11瀏覽375|回應0|推薦25

「解」字的音讀(九)

六、「解」由「選貢士子」引申為「押解」音「ㄐ〡ㄝˋjiè」。

    「解」字從引申義「講也、說也」引申(專門化)「聞上也」;再「聞上也」轉為「選貢士子」,最後引申作「押解」之義;讀音也隨著「選貢士子」的「解」音「居隘切」,今讀應作「ㄐ〡ㄝˋjiè」。

    為什麼「選貢士子」的「解」會引伸出「押解人員或物資」的「押解」之義呢?因為「選貢士子」與「押解人員或物資」兩件事有很相似的地方。

「選貢士子」的條件是:在科舉制度的規範下,取解的士子領解以後,由「縣、州備文呈報,隨文從「縣、州解往「省城、京城」。「押解人員或物資」的條件是:法令、制度的規範下,「被押解人員或物資」,由「甲地」負責人備文呈報,隨文從「甲地」解往「乙地」。「被押解人員或物資」就像「取解的士子」,從「甲地」解往「乙地」就像從「縣、州解往「省城、京城」,在法令、制度的規範下解送人員或物資就像在科舉制度的規範下選貢士子。因為兩件事的情況很相似,所以選貢士子的解會引伸出押解人員或物資的意義。

    馮夢龍(15741646A.D.警世通言‧崔待詔生死冤家》與繆荃孫(18441919A.D.)所刊行的《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是同一故事的兩種版本,講雕琢玉石的工匠崔寧與咸安郡王養娘璩秀秀,因王失火趁夜逃到潭州開「行在崔待詔碾玉生活」鋪子過活;不巧被王郭排軍撞破,由臨安府緝捕回京,秀秀捉入王府後花園打死,崔寧被發遣到建康府居住;臨押送出京,秀秀陰魂捨不得崔寧追隨而去,到建康府依舊開了碾玉舖過活。最後以郭排軍閒磕牙捱五十背花棒,崔寧撇不脫鬼冤家被扯去一塊兒過活結束故事兩種版本在崔寧被捕回京那段裡面四次用到「解」字,有:「解到府中」、「只消解去臨安府」、「把崔寧解去臨安府斷治」、「解這崔寧到臨安府」,四個「解」字都是引伸義「押解的省略語;但是最後發遣崔寧到建康府卻說「當下差人押送」,「押送」也是押解」的意思,可以看出,「押解的「解」字與「押送」在這篇故事裡都存在

    凌濛初(15801644A.D.)所著的白話短篇小說集《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七》〈顧阿秀喜舍檀那物 崔俊臣巧會芙蓉屏〉裡講「真州崔俊臣夫妻重會、冤讎得報的故事」:崔俊臣娶妻王氏恩愛異常,補永嘉縣尉赴任,途中遭船家行搶,夫妻離散。王氏削髮出家,崔俊臣得到退居姑蘇的御史大夫高公相憐協助捕盜,由新到任平江路監察御史行事。接著是「平江路捕盜官帶著一哨官兵,將(顧阿秀)宅居圍住,拿出監察御史發下的訪單來。顧阿秀是頭一名強盜,其餘許多名字,逐名查去,不曾走了一個。又拿出崔縣尉告的贓單來,連他家裡箱籠,悉行搜卷,並盜船一隻,即停泊門外港內,盡數起到了官,解送御史衙門。」「解送御史衙門」的「解送」是「押解呈送」,所解送的根據是「監察御史發下的訪單」,開列了顧阿秀一干強盜的名字;「崔縣尉告的贓單」,有「他家的箱籠及箱籠裡的東西」;還有犯案工具「盜船一隻」;將這些「人員」和「物品」從顧阿秀家裡移御史衙門,也是「押解人員、物資」」的「押解」。

    以上這些單音詞「解」讀作「ㄐ〡ㄝˋjiè」,雙音詞「解送讀作「ㄐㄝˋㄙㄨㄥˋjiè sòng」。

    而執行解送」工作的人,有「解官、解差、解人、解子」等稱呼,「解」字都讀作「ㄐ〡ㄝˋjiè」。

一般負責押解人犯、解送款項的是官差,稱為「解官」,讀作「ㄐ〡ㄝˋㄍㄨㄢjièguān」。

    吳敬梓(17011754A.D.)的《儒林外史.第34回議禮樂名流訪友 備弓旌天子招賢》講到莊紹光入京,在辛家驛住店,接著說:「只聽得門外騾鈴亂響,來了一起銀鞘,有百十個牲口,內中一個解官,武員打扮。」這是他巧遇四川解餉進京的解官孫守備與成都蕭昊軒的第一幕。「銀鞘」是剖木挖心將銀子裝在裡面;「解官」是解送這起銀鞘的官差。

    洪昇(16451704A.D.)創作的傳奇《長生殿‧第三齣賄權》安祿山因戰敗解京請旨,接著道白:「昨已買囑解官,暫時鬆放」的「解官」是押解安祿山進京的官差。

    有些地方「解官」作動詞,是「將人解送官府」的意思,如施耐庵(12961372A.D.)的《水滸傳‧第二回王教頭私走延安府 九紋龍大鬧史家村》講到陳達點了一百四五十小嘍囉,鳴鑼擂鼓下山攻打史家莊,不料被史進擒捉,朱武、楊春以苦肉計來救陳達,最終史進與朱武等三人常常往來。這一段裡共約三千多字,用到「解」字七次:第一次是「姓楊,名春,蒲州解良縣人氏」,蒲州解良縣大約在今山西臨猗縣西南的臨晉鎮,地名「解良」的「解」音「ㄒㄝˋxiè」,我們以後說「解縣」時再說。第二次至六次分別是:「等待一發拿了那兩個賊首,一併解官請賞」、「這廝合休,我教他兩個一發解官」、「望英雄將我三人,一發解官請賞,誓不皺眉」、「他們直恁義氣。我若拿他去解官請賞時,反教天下好漢們恥笑我不英雄」、「休得連累了英雄,不當穩便,寧可把我們去解官請賞」,五個「解官」都是「解送到官府」的省略語,是動詞,與名詞一樣讀作「ㄐ〡ㄝˋㄍㄨㄢjièguān」。另一次「當時史進大喜,解放陳達」,「解放」就是釋放,讀作「ㄐㄝˇㄈㄤˋjiěfàng」。

    「解官」也可以用作「辭官卸任」的意思,讀作「ㄐ〡ㄝˇㄍㄨㄢjiěguān」。《舊唐書‧職官志》有:「凡致仕之官,五品已上及解官充侍者,各給半祿」;《唐律.詐偽》有:「諸父母死應解官,詐言餘喪不解者,徒二年半。」可見「辭官卸任」的「解官」自從唐朝就有了。

    執行「押」工作的「解差」音「ㄐ〡ㄝˋㄔㄞ jièchāi」,「解子」音「ㄐ〡ㄝˋ˙ㄗjièzi」,「解人」音「ㄐ〡ㄝˋㄖㄣˊjièrén」;不過「解人」如果改讀本音「ㄐ〡ㄝˇㄖㄣˊjiěrén」是「見事高明,通解理趣的人」,音讀不同詞義也不一樣。

    解送犯人或錢財貨物要有公文書,這份公文就是「解呈」,讀作「ㄐ〡ㄝˋㄔㄥˊjièchéng」。《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注音作「ㄐ〡ㄝˇㄔㄥˊjiěchéng」有待商搉。

   馮夢龍(15741646A.D.)的白話小說集《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裡用了許多「解」字,其中楊洪誣告張權的一段說:「眾捕快都至楊洪家裡,寫了一張解呈」、「楊洪同眾捕快將強盜解進,跪在廳前,把解呈遞上」,兩個「解呈」都是解送強盜的公文書;「將強盜解進」的「解」則是「押解」的意思

「解呈」要經過批示,也稱「解批」,讀作「ㄐ〡ㄝˋㄆ〡jièpī」」。《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注音作「ㄐ〡ㄝˇㄆ〡jiěpī」有待商搉。

馮夢龍纂輯的白話短篇小說集《喻世明言.卷二六》〈沈小官一鳥害七命〉裡有:「待各機戶段疋完日,到府領了解批,回家分付了家中事務起身」一句。因為沈秀是專門織造布料緞疋的人,明朝「米糧布帛」有「稅戶」自己送往京城繳納的制度,馮夢龍是明朝人,就以當朝制度說故事,沒有考證史實就把故事安在「大宋徽宗朝,宣和三年(1121A.D.)」;同樣的,宗朝有沒有「解批」一詞必須另作考證,不能夠以馮夢龍的《喻世明言》這一段作證據。沈秀是老機戶,負責該地各機戶繳納「段(緞)疋」的工作,所以是「等所有的機戶都織造完成布料緞疋,他才到臨安府領取『解批』」,這裡的「解批」是臨安府發給他送布料緞疋到京城繳納的公文書。

吳敬梓的《儒林外史.第50》〈假官員當街出醜 真義氣代友求名〉裡有:「鳳四老爹同差人轉出彎,到縣門口,來到刑房裏,會著蕭二老爹,催著他清稿﹔並送簽了一張解批,又撥了四名長解皂差,聽本官簽點,批文用了印。」數句,「刑房」是掌理刑事案件的衙門,「蕭二老爹」是刑房的師爺,主辦刑房的文書工作。「解批」在這裡是「解送萬中書」的公文書。

凌濛初所著的短篇小說集《初刻拍案驚奇》〈卷十四 酒謀對於郊肆惡 鬼對案楊化借屍〉裡出現兩次「解批」;第一次「府中起了解批,連人連卷,解至督撫孫軍門案下告投」,第二次「解官將一干人犯仍帶至府中,當堂回銷解批」,兩次「解批」也都是「解送一干人犯及李氏」的公文書。

  解送餉銀赴某處交納叫作「解餉」,讀作「ㄐ〡ㄝˋㄒ〡ㄤˇjièxiǎng」。前引《儒林外史.第34回》莊紹光入京,在辛家驛住店巧遇四川解餉進京的解官孫守備與成都蕭昊軒那段接著說:「兩人下了牲口,拿著鞭子,一齊走進店來,吩咐店家道:『我們是四川解餉進京的,今日天色將晚,住一宿,明日早行。你們須要小心伺候。』」這裡的「解餉」是從四川解送餉銀進京,必須讀作「ㄐ〡ㄝˋㄒ〡ㄤˇjièxiǎng」。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注音作「ㄐ〡ㄝˇㄒ〡ㄤˇjiěxiǎng」有待商搉。

長途的押解,例如直接把犯人押解到隔州、隔府或更遠的地方就是「長解」,讀作「ㄔㄤˊㄐ〡ㄝˋcháng jiè」凌濛初所著的短篇小說集《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五 徐茶酒乘鬧劫新人 鄭蕊珠鳴冤完舊案〉裡說蘇州的鄭蕊珠被徐達拐出推入枯井中,接著錢己又害死同伴趙申,把鄭蕊珠回河南開封;最後趙家告官;知縣「一面疊成文卷,會了長解,把一干人多解到蘇州嘉定縣來。」「疊成文卷」的「文卷」,內容是審理本案的移送資料,「會了長解」是知會從河南開封押解一干人到蘇州嘉定縣的解差。

遠途押解人犯除了一個人押解到底的「長解」以外,還有路上換人押解的「遞解」,讀作「ㄉˋㄐㄝˋdìjiè」;《說文解字》「遞:更易也。从辵,虒聲」,一個接一個的押解人犯稱「遞解」是「遞」的本義。古時候遞解人犯,一般以縣為單位,各縣驛事由縣令兼理;人犯一站一站的輾轉輪番由該縣派解差押送。可是現代「遞解」指的是國際間罪犯的移轉,詞義與古代不同,「遞」字是用引申義「傳送」,而傳送的單位是「國家」;一個國家把不受歡迎或非法居留於境內的外國人,依法強制驅逐出境叫作「遞解出境」,音「ㄉˋㄐㄝˋㄔㄨㄐㄥˋ dìjièchūjìng」。

湯顯祖(15501616A.D.)的代表劇作《還魂記(牡丹亭)》第五三齣〈硬拷〉,演的是柳夢梅與杜安撫見面不相認的事故,這段戲裡出現兩次「遞解」,第一次是「俺柳夢梅因領杜小姐言命,去淮揚謁見杜安撫。他在衆官面前,怕俺寒儒薄相,故意不行識認,遞解臨安」,第二次是「前日有箇棍徒,假充門壻。已著遞解臨安府監候。今日不免取來細審一番」。「遞解」指的是從淮揚(在淮安、揚州一帶)到臨安(今杭州市)沿途一站一站的由各縣解差押送。

那麼「解」用為「押解」之義從甚麼時代開始的呢?

    有人說是宋朝;因為《漢語大詞典》引證的《水滸傳》第三七回有:「知府道:『快寫個帖來,便送下城外牢城營裡去。本府自差公人押解下去。』」《水滸傳》講述梁山泊宋江等人的故事最早見於南宋的筆記小說《大宋宣和遺事》,宣和(11191125A.D.)是宋徽宗的最後一個年號。所以宋朝就有「押解」一詞。

    有人說是三國時代;因為據《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引證,《三國演義》裡就有「押解」一詞了。《三國演義》〈第二二回〉:「雲長押解王忠,回徐州見玄德。」查《三國演義》果然有「雲長押解王忠」的語句。而且〈第四回:廢漢帝陳留為皇,謀董賊孟德獻刀〉曹操獻刀後逃奔譙郡在中牟縣被擒,對縣令謊稱客商,縣令說:「吾前在洛陽求官時,曾認得汝是曹操,如何隱諱?且把來監下,明日解去京師請賞。」縣令說的「解去京師請賞」的「」不是「解除罪犯的枷鎖,而是「押解」去京師請賞的省略語。不過,這不能證明三國時代「」字有「押解」之引申義。因為今本《三國演義》是元末明初的羅貫中(12301400)編寫的,今本《三國演義》裡「」字有「押解」之引申義,只能夠證明:羅貫中的時代(元末明初)「」有「押解」之義。當時章回小說作家不像現在電視劇編導這麼辛苦,它們不必考證書中人物的服飾、用品、語言,不像現在影劇的編導,如果劇中人物服飾、用品不合劇情的時代,或人物的語言與劇情的時代不符合,都會受到批評指責。章回小說作家可以用他自己的語言寫故事。那麼我們要證明某時代有某個語詞,就必須從那個時代的正史記載的公文書、公告的律令,或是當時文人所創作的詩文中,找到的資料才可以作證據;章回小說作家筆下的文句、字詞,只能證明該作者的時代有那樣的語詞,不是筆下人物的時代有那樣的語詞。

  從「」字先有「選貢士子」的引申義,才再次引申作為「押解」之義的過程推論,三國時代根本還沒有科舉制度,根本不可能有「選貢士子」的活動;改良察舉制度創立了九品中正制陳群,正是三國時代的人物,那麼三國時代連「選貢士子」的引申義都沒有,」字絕對不可能有「押解」的引申義的;前一篇說過,我國「選貢士子」是從隋文帝開始的,而唐書、唐律裡的「解官」是「辭官卸任」,要讀作「ㄐ〡ㄝˇㄍㄨㄢjiěguān」。唐代都還沒有「押解官差」之義讀作ㄐ〡ㄝˋㄍㄨㄢjièguān的「解官」,三國時代就更不可能有「押解」之義」字

    那麼宋朝「」字是否有「押解」之義了呢?施耐庵的《水滸傳》裡,不只在第三七回「」字有「押解」之義,前面我們引過的第二回」字出現七次,就有五次是「押解」之義;儘管《水滸傳》裡有許多「」字是「押解」之義,但是這個證據只能證明施耐庵的時代(元末明初)「」有「押解」之義,不能夠證明梁山泊故事的宣和(11191125A.D.)年間「」有「押解」之義。

    但是《大宋宣和遺事》在董平圍了晁家莊、縛了晁蓋的父親晁太公那一段裡,出現了「管押解官」四個字,這個「」確實是「押解」之義。這個證據與《水滸傳》的意義不同了,《大宋宣和遺事》是宋人的筆記小說,雖然是「孤證」,雖然有可能是「傳鈔」的誤寫,但是已經足夠引起我們的重視了。

   就最近整理的資料裡,我找遍了唐末五代王定保撰的《唐摭言》15卷七萬多字,雖然出現了53次,有很多是「選貢士子」的「」,但是卻沒有「押解」之義的「」;因此十世紀以前可能」字還沒有「押解」之義;我只說「可能」,因為不敢肯定;要得到確實答案,必須進行更大範圍的研究。宋人的筆記小說,我逐一查遍葉夢得撰的《避暑録話》二卷、李上交撰的《近事會元》五卷、文瑩撰的《玉壺清話》十卷、趙彥衛撰的《雲麓漫鈔》五卷陸游《老學庵筆記》十卷,其中只有《玉壺清話》裡出現兩次」作「押解」之義,其他各書雖然也出現或多或少的「」字,卻沒有作「押解」之義的。我從這些書中很少出現「押解」之義的「」字,覺得「押解」之義的「」字在十二世紀可能已經出現,但是使用仍不普遍;到十四世紀才普遍使用;這只是「覺得」而已,如果有人把「」字的不同引申義在何時出現作詳實的考證,那將是一篇很有意義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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