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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須知】癌症險 & 重大疾病險都會理賠癌症,哪裡不一樣?
2015/01/28 12:00:00瀏覽4697|回應0|推薦0

小明擁有癌症家族病史,也聽到親戚因為罹癌治療中,更覺得自己要在癌症保險上做好規劃。小明將這樣的疑慮告訴幫他規劃保險的業務,業務跟小明說:「除了癌症險可以理賠癌症之外,其實重疾險也能理賠癌症唷!」

癌症險及重疾險除了保障範圍都有癌症之外,他們彼此之間有什麼差異?選購時又該有什麼考量呢?

【保障內容】

除了一般常見的癌症險,能夠用來轉嫁罹癌後的醫療花費外,其實重大疾病險也能夠用來轉嫁這樣的風險。重大疾病險,常見的理賠七大項,其中一項為癌症。兩者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保障內容亦有不同。

◎ 癌症險

傳統型的癌症險,要符合下列兩個條件,才得以申請保險金:

1、符合「罹患癌症」的定義:一些癌症險並不保障原位癌或併發症(編按:原位癌,就是指第零期的初期癌症)。
2、符合「理賠項目」:常見的理賠項目有,初次罹癌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保險金、化療或放射治療保險金等等。因此,若隨著醫療的進步,患者只需口服藥錠而不必住院,便可能面臨無法理賠的狀況。

目前也有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主要的理賠項目為初次罹癌保險金,便能避免上述問題,可自行運用,不受條款治療限制。

◎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常見的七項疾病中,癌症的理賠率是最高的。在符合重大疾病險中癌症的定義後,即可申請癌症保險金,與癌症險不同的是,其理賠範圍並不包含:

1、原位癌
2、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膚癌
4、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原因是這些癌症,被認為治癒率較高,因此,重疾險將這些癌症排除,不予理賠。

原圖文出處: http://bit.ly/1ALOI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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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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