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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5 15:00:00瀏覽768|回應0|推薦0 | |
歲末年終將至,受景氣持續低迷影響,有些民眾不排除解約部分保單以減少支出。 不過保險公司建議,保戶若繳不出保費,最好先別急著解約,因為保單中途解約弊多於利,必要時可進行減額繳清、展期定期保險、減少基本保險金額、變更繳費期別等方式,持續維護保障權益。 現階段如果因為一時周轉不靈而繳不出保費,不少民眾會利用「保單價值準備金」來墊繳,或直接先辦理停效,在兩年之內,再依照保單條款的約定,向保險公司申辦保單復效。 保險公司表示,若從長期規畫來考量,已經購買保單後,卻希望減輕保費的負擔,能夠以變更「減額繳清保險」的方式,要保人用已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一旦保單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繼續繳費而且契約仍然有效,保險範圍與原契約相同,只是基本保險金額會降低。 另外,還能利用變更「展期定期保險」,讓保單仍有相同的保險金額。 保險公司解釋,這是要保人用已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改為僅有「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殘廢保險金」給付項目的展期定期保險,要保人不必再繳保費,展延期間則參考保單規定。 最後則是可以透過減少「基本保險金額」,保險業者指出,要保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可以申請減少基本保險金額,以及降低應繳保險費,但減額後的基本保險金額,不得低於原本商品最低的承保金額。 保險公司建議,民眾繳不出保費時,最好先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客服中心聯絡,詢問保單條款關於契約變更項目的權益,瞭解後再作決定,會比較妥當。 原圖文出處: http://on.fb.me/1xvECR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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