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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還不如小三 血汗很正常
2012/04/21 00:24:12瀏覽2595|回應2|推薦20
護士荒, 但醫院都發財, 何以解決不ㄋ?
最奇怪是連護士都不敢講真話!
監察院糾正政院衛署、勞委會 也是輕描淡寫,
就這樣,監委還被醫師警告, 不敢還手,
只在全國護士聯合會上訴苦, 詳其會議記錄.
而護理教育依附成性,未能養成獨立人格, 比小三還不如,

台灣醫界特別文化, 壓榨基層的怪獸,
如同美國華爾街, 比總統還大!

甚至相關法律都如此, 解決哪有希望?


01年02月
執業人數:136,269人
領照人數:231,237人
執業率:58.93%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101年2月.xls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101年理事長的信(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 理事長 盧美秀
各位親愛的會員 大家平安
  轉眼間進入民國101年,回顧過去一年,護理相關議題經常上媒體版面,從血汗醫院到反過勞上街頭,從人床比修正到20億健保方案;
護理執業環境日趨惡劣,美秀於100年國際護師節提出「合理三班護病比、健保足額給付護理費、建構磁力醫院」三大主張,感謝全體會員的支持和齊心努力,進度報告如下:

  在護理人力配置方面,衛生署已檢討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急性一般病房由原「每4床應有1人以上」,修正為「50床以上者,每3床應有1人以上」,門診每診療室應有0.5人改 為1人。
自100年起「醫院評鑑標準」將人力標 準列為必要項目;在健保護理費給付未臻合理化前,「全民健保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今 年確定有20億元專款,用於提高護理人員薪資福利和增聘人力。

  為建構優質護理執業環境,本會獲國民健康局支持,邀請美國護理協會前任理事長Rebecca 和Ruth教授於12月來台傳授;照護處也委託本會辦理「優質護理職場標竿學習暨表揚計畫」,
進行磁吸醫院競賽頒獎和推動策略成果發表,分享經驗。

  為讓畢業生考照後能儘早進入職場遞補人力,考選部已如本會建議,縮短護理師(士)專技考試作業時間,在10月即寄發考試及格證書。
為解決護理人員高資低用和約聘比例過高問 題,去年12月考試院會決議:具師類醫事證書 者以師(三)級任用,並得搭配與士(生)級共用員額,
以五年漸進方式解決高資低用問題,並 逐年調降契僱醫事人力之進用比例。

  為保障執業安全,本會促成修改「醫療法」第 56 條,增列「醫療機構對於所屬醫事人員執行直接接觸病人體液或血液之醫療處置時,應自中華民國101年起,五年內按比例逐步 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
為爭取合理工時反過勞,勞委會檢討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適用對象,公告自103年起醫療服務業全面排除適用,並針對尚未排除單位訂定工時審核參考指引,保障護理人員權益。

  展望未來,護理執業環境改善和專業形象提升,還有很大待努力和擴展空間,期待與全體會員共同努力再接再勵,共勉之。
敬祝 平安喜樂
盧美秀敬上
http://www.nurse.org.tw/President/thisSpeech.aspx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第八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 101 年 02 月 13 日
全聯護會盧字第 101036 號
時間:中華民國 101 年 02 月 11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
地點:本會大會議室
主席:盧美秀理事長 記錄:曾修儀

監察委員報告 尹祚芊監事
大家早安!簡短報告我所經歷的幾件與護理相關的案子,第一件事在 2月 6 日下午本會舉辦公立醫療機構醫事人員任用問題座談會,在

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週休二日,對於所有凡是工作不會有因休假而停擺的,如醫療機構病人需持續照顧,護理人員需24 小時值班的,因實施週休二日,我們的人力即刻少了 9%,
人事行政局在實施週休二日時其配套措施應為凡是要 24 小時輪值之工作,均應先行補充9%的人力,但人事行政局未作如此考量,因此護理遭遇到如此的困境,
我們已發文給各公立醫院,請提報因應週休二日所增加之人力狀況,但除了三軍總醫院外,其餘醫院均串通口徑一致,表示有增加人力,
如台大醫院告知門診增加了 250 多人,但是並未告知自從民國 90 年後各種病床數增加的狀況,

更因為負責此案,我接到醫院主管來電威脅,表示請我告知如何經營醫院,我回覆表示監察院負責之業務為瞭解政府官員有無違法濫權、怠忽職守之情事,
但不負責行政指導,非常擔心亦會有醫院的護理部主任受到間接的騷擾,希望大家不要害怕,應團結合作,才能有效改善護理執業環境。


護政醫療法制委員會 主任委員高靖秋
本委員工作計畫近期執行情形與年度工作計畫如下:
一、「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
(一)101 年「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預算經費專款編列 20 億元;付費者代表版本--應著重在增加護理人力,並以全年淨增加 3,000 人為目標值;
醫界代表版本--不同意此目標值之訂定;
二案併陳,送衛生署裁決。


張?文理事:在壢新醫院,護理人員要自行開業,會遇到三個問題:資金、法律及選地、工程等問題,建議護理事業輔導委員會可以就這些部份提供協助。
理事長:我們目前正在推動長照十年計畫,護理事業輔導委員會可以配合整個長照的推動,提早讓護理人員做好準備,一旦正式實施長照保險,即可有發展空間。
長照服務法在立院上個會期祇讀到第六條,可能此會期可通過,長照服務法中有一規範,在醫療資源過剩的地區,得限制設置設護理之家,為讓長照變成一個服務網,
會獎勵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設置護理之家提供服務,可採納秀君科長的建議,試著遊說主管單位以總量管制的方式作限制,但不確定成效如何,
因發現目前大多為由財團設置的大型安養機構,未


理人員法及醫療法修正條文內容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1 2 月 2 1 日
茲修正護理人員法第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第 十 六 條 護理機構之設置或擴充,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其申請人之資格、審查程序與基準、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護理機構之分類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1 2 月 2 1 日
茲修正醫療法第五十六條及第一百零一條條文,公布之。
第五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依其提供服務之性質,具備適當之醫療場所及安全

護理人員法 (民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修正)
第 三 章 護理機構之設置及管理
第 14 條 (護理機構之設置)
為減少醫療資源浪費,因應連續性醫療照護之需求,並發揮護理人員之執業功能,得設置護理機構。

第 15 條 (護理機構之服務對象)
護理機構之服務對象如左:
一、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病人。
二、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
三、產後需護理之產婦及嬰幼兒。

蕭佳莉護理師 高雄市大同醫院居家護理所負責人

醫療法 (民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修正)
第 2 條
本法所稱醫療機構,係指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機構。
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立醫療機構,係指由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立學校所設立之醫療機構。
第 4 條
本法所稱私立醫療機構,係指由醫師設立之醫療機構。
非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醫療機構或類似醫療機構之名稱。


第 10 條
本法所稱醫事人員,係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藥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藥劑生、護士、助產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及其他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人員。
本法所稱醫師,係指醫師法所稱之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

第 18 條
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對其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私立醫療機構,並以其申請人為負責醫師。
前項負責醫師,以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接受二年以上之醫師訓練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為限。
第 19 條
負責醫師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應指定合於負責醫師資格之醫師代理。代理期間超過四十五日者,應由被代理醫師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前項代理期間,不得逾一年。


第 50 條
醫療社團法人之董事,以三人至九人為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應具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資格。
外國人充任董事,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並不得充任董事長。
醫療社團法人應設監察人,其名額以董事名額之三分之一為限。
監察人不得兼任董事或職員。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醫師倫理規範
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三日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一日第七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六日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前言
  醫師以照顧病患的生命與健康為使命,除維持專業自主外,當以良知和尊重生命尊嚴之方式執行醫療專業,以維繫良好的醫療執業與照顧病患的水準,
除了考量對病人的責任外,同時也應確認自己對社會、其他醫事人員和自己的責任,並應基於倫理自覺,實踐醫師自律、自治,維護醫師職業尊嚴與專業形象,
爰訂定醫師倫理規範,引導醫師遵守正當行為的基本倫理準則,切盼全國醫師一體遵行。


第十三條 在醫療
團隊合作中,醫師所應提供的照護及承擔的責任應同樣盡責。
在團隊合作中,應遵守下列規範:
一、應認同其他醫事人員的技術與貢獻。
二、在團隊內、外,都能與其他醫事人員有效地溝通並不吝於指導。
三、確保病患及其他醫事人員都了解自己的專業身分與專長、在團隊中的角色與責任,以及各成員在病人照護上之責任分配。
四、在必要時,照會及善用其他醫療專業的特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醫界倫理紀律」宣言
一、遵循醫師倫理規範,誓言從事以倫理為基礎的專業診療。
二、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體系,提高醫療品質,深耕及加強良好醫病關係。
三、發揚良醫良相的固有美德,摒除違法亂紀行為。
四、珍惜並善用健保資源,促進醫療資源合理分配,避免醫療浪費。
五、強化醫療團隊合作精神,擴大公共參與,以爭取社會認同與信賴。


101年全民健保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以民眾健康為導向,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觀念



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也說,至今已超過5000家健保藥局,
國內實行醫藥分業15年,健保每支出100元,就有75元用在醫療,這還不夠?還過河管藥事 醫改會也太狠ㄋ

但健保藥局除了讓提升民眾就地領藥的方便性,更應該協助扮演用藥諮詢、藥害把關的角色。

全文網址: 醫改會:7成藥局偷賣處方藥 | 醫藥新聞 | 健康醫藥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036044.shtml#ixzz1sOCTjj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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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樓 kk543 發言於2012-04-19 09:20:02 1 1
真正該檢討的是護理界那些頭頭
非要學美國的N1、N2、N3......
也不看國情勢如何
結果搞的基層護士永遠寫不完的紀錄,上不完的課...
但~~實際用在臨床照顧病人的時間少之又少
諸位看看住院的病人,如果沒有家屬或沒請看護照顧時,那只有自求多福了


全文網址: 護士投稿CNN 怨血汗醫院 | 監院查血汗醫院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035519.shtml#ixzz1sRlcjS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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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 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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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也正名
2012/04/27 20:47
護士,這個名稱就帶著歧視.應該改成"護理師"之類的,跟醫師平行.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hwangc99) 於 2012-04-28 15:40 回覆:
國士無雙!

名  稱 護理人員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護理人員,指護理師及護士。

年月 中華民國籍護理人員2010年12月
護理師 護士 助產師及助產士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107,189 1244 108,433 24,466 183 24,649 218 0 218

台閩地區2010年12月護理人員統計表
101年度活動會員人數至3月31日止,繳費者已達 59,383 人,會員人數穩定持續成長中。 ?2011-69442人,

侉子赵兴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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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賺多多!護士錢少少!
2012/04/24 11:26

醫院院長是醫生!沒有院長是護士!

護士自然地位下降!連帶錢發得少!

醫生賺多多!護士錢少少!

院長們!拿一點良心出來!你也有女兒對吧?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hwangc99) 於 2012-04-25 20:46 回覆:

旁觀者清,一語道破!,

只是已積習難返,
 如國軍之不敵林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