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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保守派v保守的自由派 /弔詭的美國
2020/11/26 22:24:49瀏覽1141|回應0|推薦26

昨晚最高法院5比4裁示,紐約葛謨州長對州內宗教集會的防疫限制/禁令,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自由。(https://www.nytimes.com/2020/11/26/us/supreme-court-coronavirus-religion-new-york.html)

這推翻了最高法院今年五月、七月對加州、內華達州打到最高法院的兩個類似訴訟判決。保守的「自由派」輸給了自由的「保守派」!WHY? 因為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10月過世,川普和麥康諾火速補上保守派的愛美.貝瑞特,票數就從5:4自由派佔上風,扭轉成保守派取勝。溫和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羅伯特仍然和五、七月兩個判決一樣,和自由派的三名大法官站在同一陣線,但四票仍是少數。

這是一場「生命權」和「宗教自由」的拔河,最高法院只轉換一席,某些群體的「宗教自由權」就壓過了所有人的生命權。

讓我們看回美國開國元老怎麼立憲....

美國《獨立宣言》寫明人人生而平等,被賦予不可剝奪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快樂的權利。(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Bill of Rights的憲法修正案第一條則進一步明確規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平集會自由、請願自由(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當州長無權下防疫禁令,教堂佛堂繼續群聚崇拜、婚禮葬禮可以照常舉行、人數不得限制時,信眾們把生命交給上帝,他們的宗教自由權被合法保障了,但,犧牲的可能是無辜百姓的生命權,包括一線醫護人員。

我真的越來越困惑了....這次的疫情看下來,「自由派」謹慎防疫,寧可犧牲個人自由;而「保守派」們卻高舉個人自由,有的拿著槍上州府抗議,有的把州長告上法院。

高舉「宗教自由」的保守派,舉著pro-life標牌大力捍衛胚胎生命權,但,25萬人已經喪命,從疫情開始到現在,美國人的生命權似乎只有自由派在看顧。



自由的保守派v.保守的自由派,弔詭的美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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