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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對於台灣的影響
2020/05/31 05:27:43瀏覽3802|回應18|推薦13

中國對香港實施國安法,破壞了一國兩制,對於台灣來說,就變成沒有接受一國兩制的可能,雖然以前台灣也說不接受,但是中國最少還是有所期盼,待台灣的經濟對中國的依賴越來越深的時候,台灣的接受程度會越來越高!如今香港實施國安法,這讓台灣更加不可能接受一國兩制,那兩岸之間還有其他的和平解決方案嗎?似乎沒有!


台灣的政府現在還在忙於如何幫助香港人,卻沒有考慮自己的處境,還是民進黨從以前到現在就已經決定跟中國是終歸一戰,所以沒什麼好害怕的?


還是說中國也不需要統一台灣,只要維持現狀,台灣終究要因為經濟的因素,而與中國有密切的關系,所以不需要急迫的解決台灣問題?


不管如何發展,兩岸之間似乎模糊的空間沒有了,如何來避免戰爭似乎是領導人應該考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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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ilo0002&aid=1374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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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点
2020/06/05 12:30
你这还是“神学思维”,意淫自己是“自由民主”好幸福,对方是“专制极权”真邪恶。神学是欧洲中世纪人的思维,自己是上帝子民好幸福,对方是撒旦教徒真邪恶。欧洲人的神学思维让欧洲停滞了一千年,台湾人的神学思维让台湾停滞了二十年,还会继续停滞下去。你可以继续自我感觉良好,就如乞丐认为自己比富翁幸福一样,但这影响不了别人,也无法阻止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笑话。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6 07:54 回覆:

如果美國人示威抗議,希望像中國的政權一樣,改成專制政權,我就覺得你說的有道理。

現在是反過來,是中國人示威抗議(六四),希望實施民主政治,所以只好用壓制的方式?同理用在香港?

壓制人民的政權,還能夠得人心?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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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13:05
我覺得在香港問題上,北京已經夠謹慎了。

香港的修例風波從去年6月搞到現在,示威者無數次以暴力手段堵路、砸交通燈、燒地鐵站、毆打異議人士。北京沒有出動一兵一卒來對付示威者。

2019年9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正式撤回修例條例;2019年10月1日,香港的中共建政70週年升旗儀式改在室內進行,並取消其他所有慶祝活動。北京都做了這麼多的讓步,可換回的是什麼?換回的是香港的示威者繼續打砸搶! !即便如此,北京依然沒有出動解放軍鎮壓香港示威者。

相比之下,美國黑人弗洛伊德之死引發的抗議才幾天,美國總統川普就要求美國國民警衛隊鎮壓示威,甚至還動用了正規軍。並且已經發生了美國國民警衛隊向示威和圍觀民眾開槍的事件。

以美國這個世界第一民主大國對待示威者的態度來衡量,中國這個獨裁國家對香港示威者的態度已經足夠仁慈了。


再做個比較:澳門的國安法2009年就頒布施行了,到現在已經11年了。這11年裡,沒有一個澳門異議人士因為反對中共而被中共利用澳門的國安法來逮捕。澳門異議人士的抗議和示威遊行也沒有因國安法而受到影響。澳門的人均GDP全世界排名第二、是香港人均GDP的近兩倍,台灣人均GDP的三倍多。我去過澳門兩次,見過澳門人的抗議示威,也見過澳門書店裡銷售的反共書刊,但澳門人並沒有因此而遭受打壓。事實上,澳門人幾乎都感覺不到國安法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所以,如果不是成心想跟中國作對的話,對國安法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4 13:37 回覆:

我的猜測是,民主是不可逆的潮流,而中國的政體是不符合這股潮流的。可以批評美國的民主似乎還不是那麼完美,但是美國在刻畫一個世界是每個人都響往的。

說來說去,就是中國的政體不符合人心!

這是我先前就說過的,這個世界訊息流通,大家都看到美國的警察打死黑人,看到美國仍然有這麼強烈的種族歧視。但是從新聞報道中,我們看到,人民對於不公平的對待,所發出的怒吼!總統還在作最後的掙扎,希望能夠選上第二任,但是阻礙重重。雖然有些人支持,因為種族歧視還是存在的,但是反對他的人也越來越多。這就是民主,每個人都可以站在自己的立場來決定總統!

這是一種趨勢。會讓大家響往的趨勢!


Stiven
2020/06/04 10:57
1997年香港回歸,基本法第23條明定香港議會要訂定國家安全法,到2020年已經23年了,還沒立法,造成香港爆動無法可管。這是誰的問題?(hsing-yen_chen@app.co.id)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4 12:05 回覆:

基本法是如何來的,為何規定香港需要國安法?

如果是讓香港變成如同大陸一樣的專制政權,這個法就很有商討的餘地了。

如果23年還沒有國安法,背後的原因,難道大家不知道?強迫制定就是在干預香港,兩制就變成一制了,還要兩制幹嘛?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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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7:48
我已經說過,無論是國安法還是逃犯引渡條例,其大部分內容與港人的自由權利無關,只有少部分有一定爭議。正確的做法本應是針對這少部分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更多的討論,找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辦法。但香港反對派現在的做法是全盤反對,哪怕是大部分正確的內容也都一棒子打死。

以逃犯引渡條例為例,客觀現實是香港和大陸之間的刑事犯、經濟罪犯遠比真正意義上的政治犯多得多。現在為了保護少數所謂的“政治異議人士”不被引渡到大陸,就放任絕大多數刑事犯和經濟罪犯在香港逍遙法外,這本身就是對普通大陸民眾最直接的傷害。

不信你數一數,香港回歸23年了,北京抓過幾個真正意義上的“香港政治犯”? (如果北京真的要抓,就算沒有引渡條例也能找別的辦法抓),而在這23年中,有多少刑事犯和經濟罪犯? ?

即便如此,北京原本也沒有催過香港,基本法23條一拖就是23年,逃犯引渡條例也不是北京先提出來要搞的,港人遊行反對後,北京也同意香港特首撤回修例條例。為了不引起更多衝突,北京甚至同意香港在中共建政70週年時,在室內而不是傳統的金紫荊廣場進行升國旗儀式。

北京已經是一退再退了,但香港反對派呢?卻依舊是步步緊逼,你可以注意到越到後來,香港上街和平示威遊行的人越少,上街的大多是以暴力方式堵塞交通、火燒地鐵、破壞商店、毆打市民的“勇武派”,擺出一副“同歸於盡”的架勢。

連香港媒體都說,北京此時推出港版國安法,某種意義上是被香港反對派逼到牆角後的“絕地反擊”。

港版國安法裡專門有打擊“恐怖主義”的內容,針對的就是那些試圖以暴力方式逼港府和北京就範的香港“勇武派”。

至於英美質疑國安法,我倒是覺得這再正常不過了,國安法一出來後,英美在香港的間諜系統會遭到最直接的衝擊,這兩個國家當然不希望這麼一個重要的間諜基地就這麼完了。

世界上一共233個國家和地區,到現在只有英、美、加、澳四個國家對港版國安法提出質疑,而這四個國家本就是同一陣營的。其他國家,包括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都沒吭聲,可見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反對,只有少部分心中有鬼的國家才嚷個不停。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4 01:22 回覆:

這叫外省人的原罪!也就是極權專制的原罪!人家不信任你!我這樣講似乎有點損,

但是你的政權權力太大就是問題!

如同我上篇所說,我看這個引渡條例沒什麼問題啊,沒有引渡,那個殺台灣女友的香港人就逃過刑責了。

在香港這個事件上,中國應該要謹慎再謹慎!總是有別的方法可以做的,要迂迴一點!


路人乙
2020/06/03 15:16

國家安全法是主權國家行為 必須以國家為前提

大陸 香港 台灣 可以是地名 也可以是國名 但目前是地名而已

第一次鴉片戰爭前 香港主權屬於大清帝國 之後屬於大英帝國

一九九七年之後 香港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注意不是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兩制下的香港訂定國家安全法有何疑義?

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前 台灣主權屬於大清帝國 之後屬於日本帝國

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    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 注意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為台灣訂定國家安全法嗎?

香港國安法與台灣何關?

附言 

民主自由 不是國家成立的目標更不是藉口 公平 正義 才是國家追求的目標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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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4:07
首先,國安立法並不是狹義上的所謂你上街喊一聲“香港獨立”就要抓你去坐牢。

國安立法的本意是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防範外國間諜。國與國之間相互有間諜,這是公開的秘密。但因為香港沒有國安法,所以如果一個外國間諜從大陸逃到香港,或者以香港為基地對大陸實施間諜活動,那大陸就對他沒辦法(你可以想像一個共諜躲在“高雄特別行政區”裡,而中華民國情治部門拿他沒辦法的情況)。

另外,鄧小平當年就說過,港人在香港可以罵共產黨,但是要做到“井水不犯河水”,也就是說你可以在香港罵共產黨,但你不能以香港為基地對大陸進行顛覆活動。

所以,國安法的另一個作用就是保證“井水不犯河水”。

舉個具體的例子:如果一個港人在香港的合法示威遊行中罵共產黨或者喊“香港獨立”,那沒問題,那屬於他的言論自由。但如果一個港人通過向大陸郵寄雜誌或者地下電台等方式,鼓動大陸民眾反共,那就屬於“井水犯了河水”。


中英聯合聲明本質上只是中英兩國的一個協議,不是法律,所以中國需要製定《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將中英聯合聲明里中方的承諾法律化。所以說《基本法》是香港各項權利的源頭,有些類似於香港的“憲法”。但也正因為《基本法》是類似於憲法的框架性法律,所以它沒有太多的具體條文,還需要基於《基本法》去製定各種具體的法律或者繼續沿用英國統治時期制定的法律。


《基本法》規定中國大陸的法律在香港不適用,同時也規定一些有必要在香港實行的全國性的法律,可以放在《基本法》附件三中,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這些法律,就必須在香港實行,否則如果香港的領海聲明和北京的領海聲明不一致的話,那讓國際社會聽誰的?

同理,國安法也屬於全國性法律,而且是國家安全層面上的,所以法理上的確可以放在《基本法》附件三中去實施。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3 15:45 回覆:

問題就在這裡,當初引起抗爭的法律就是引渡條約,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應該訂定的法律,但是為什麼引起這麼大的反應呢?

如今這個國安法也引起英美兩國的反應,認為是破壞了一國兩制,所以認真檢討起來,就是套一句民進黨當初的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台灣的大法官為了配合蔡英文的公教退休金的改革,說這個法律並沒有朔及既往。蔡英文為了在大法官釋憲中贏得勝利,故意推舉了一位深綠的大法官。所以法律可以看起來,保護了人民,但是這些掌權的人如果有私心,他們可以扭曲其中的運作。

這樣的例子很多。

所以你以國安法的細節分析,一切都正常,但是在一個專制的國家裡,法律還不是看掌權的人來解釋嗎?這是香港人害怕的地方,也是抗爭的來源。

一切都是信任問題。一個專制國家要說服別人,我是法制的,大概沒人會信!有什麼人會真的尊守法律,尤其是掌權的人?習進平不是把中國國家領導人的任期,無限制的延長嗎?有什麼人可以講說:“不行”?!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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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2:55
香港現在所有的權利,源自《基本法》,而《基本法》是中國大陸頒布的,請問如果香港的民主權利不是來自於《基本法》,那是來自於哪裡? ?

關於所謂的為德不卒,權利和義務是並行的,不能光享受權利而不願去履行義務。北京給了香港23年的時間去依據《基本法》第23條自行設立國安法,請問現在這些法律在哪裡? ?

既然香港反對派不願履行《基本法》第23條的義務,那他們又有何顏面去片面要求北京遵守《基本法》關於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承諾?

更何況從法理上說,北京的確沒有違背一國兩制的承諾,因為港版國安法是通過《基本法》附件3來實施的,這本身就是《基本法》賦予北京的權利,而且國家安全本質上也是中央政府管的事情,不在當年中英聯合聲明中承諾給予香港的自治權利之列,你可以再去仔細研讀一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3 13:16 回覆:

你對香港的狀況很清楚!

不過沒有根據基本法來通過國安法,或許這是一個侵犯民主自由的法,又有一堆港人抗議,顯然是一個很有問題的部分!至於抗議者手段過激,這個當然是不對,但是他們的心聲讓當局會再三考慮。

如果大陸沒有耐心,自己弄個國安法,顯然就是干預了香港的事務,那這是不是在聯合聲明之中,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從表面上來看,顯然是改變香港的作為,非50年不變!

對於戕害民主自由的法,香港自然而然不會立,大陸強立,應該是破壞了這個協議的。你說根據基本法來立香港的法本是中英聯合聲明之中的,是大陸應有的權利,我想大陸應該是想多了。如果這樣也可以,干脆就實施基本法就好了,何必還要有香港的法律?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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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2:46
再舉一個例子:去年修例風波時,一個中國大陸男子只是在香港的美國領事館外牆上塗寫“中國必勝”四個字,被香港法院判坐牢四周。而一個香港男子把大陸國旗扯下來損毀並扔到水里,僅被香港法院判罰社區服務200小時,連坐牢都不用。

香港法院裡的法官,大部分是外籍的。試問:如果台灣一半以上的法官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台灣民眾會怎麼想? ?

香港修例示威最激烈的那段時間,幾乎每次都有不同政見的民眾、不論是香港籍的還是大陸籍的,被示威者打得頭破血流,甚至有一個香港阿伯被示威者火燒,另一個香港阿伯被示威者用磚頭砸死。而香港示威者被打死的人數至今是零。

香港示威者連保障不同政見者的生命權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都藐視,還要全世界去同情和關注他們的民主權利,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 ?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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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2:21
香港人嚐到的所謂民主的滋味,恰恰是中共給的。

這是客觀事實,因為香港在英國統治時期的自治程度,的確沒有回歸中國後那麼高。

蘇格蘭前幾年鬧獨立,就是因為它覺得自治程度太低,被倫敦政府剝削得太多,如果倫敦把與香港同等的自治權給蘇格蘭,蘇格蘭就不會鬧獨立了。

但倫敦不會給蘇格蘭這樣的自治權,因為倫敦無法接受蘇格蘭像香港那樣不向中央交稅,也無法接受聯合王國的國家法律不能在蘇格蘭執行。

2003年的基本法23條,大部分內容的確是跟國安相關的,只有少部分內容涉嫌影響民眾的自由權利,按理說把這少部分內容加以討論、彼此做一些妥協讓步,就可以了。但香港反對派反對的是整個23條,連那些合情合理的條目也反對。

去年的修例風波,其實也是大部分內容是合理的,只有少部分內容有問題。香港反對派又是整個條例都反對。香港的勇武派先動手砸立法會,警察執法,香港反對派又大罵香港警察是黑警,甚至要求解散整個警隊。

現在的香港已經變成了一個愛耍賴的孩子,只要有一點讓它不爽,就在全世界大哭大鬧,搞得自己像個受盡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還是以修例風波為例,本來這最初就是港府單方面的提議,北京也沒說修例非得通過不可,香港反對派不但鼓動幾十萬民眾上街示威,還跑到國際社會、甚至聯合國去大罵北京政府。而那些上街和平示威遊行的民眾,沒有一個被捕(不經警方批准的非法遊行或在遊行中有暴力行為的人除外),黃之鋒、何韻詩這些在國際舞台上和中共對著幹的反對派,至今依然可以在香港自由活動。

試問,北京到底怎麼打壓香港的民主了? ?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3 12:30 回覆:

香港人在英國統治之下,固然不是民主,但是民主的觀念與基礎於焉建立。說如今香港的民主是大陸給的,就有點過了,自己沒有的東西,怎麼會給別人?

就算是大陸給的,為什麼為德不卒呢?


bluegreen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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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1:09
其實這就涉及北京和香港反對派對“一國兩制”的詮釋。

香港反對派心目中的“一國兩制”是“虛一國,實兩制”,也就是說北京除了國防和外交這兩個對外職能外,其他的什麼都不能管香港,相當於香港變相獨立(香港不用交稅給北京,國防費用也不用分攤)。這樣一來,北京只是名義上擁有對香港的主權,實際上不但連一分錢都拿不到,還要承擔保衛香港的國防和外交義務。而香港可以像一個獨立的國家一樣,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打個比方,假設高雄也獲得了像香港這樣的高度自治權,台北政府只是名義上對高雄擁有主權,但高雄事實獨立,,高雄不用向中央交稅、不用承擔軍費,中華民國國軍還有保衛高雄的義務。

這種情況下,台北中央政府要防中共,但高雄地方政府歡迎中共,而且中共間諜可以在高雄隨便出入,因為中華民國的國家法律不能在高雄實行,而高雄地方又沒有國安法。

試問:中華民國真心願意接受這種倒賠錢的國中之國嗎?
陽明山(hilo0002) 於 2020-06-03 11:58 回覆:

其實人們擔心的是,掌權的人有太大的權力,在以前皇權時代,權力大到皇帝可以一言定人生死,為了讓這麼大的權力名正言順,所以把皇帝名為天子。想想,國家安全真正敗在老百姓身上嗎?從以前到現在,都不是因為人民作亂,而改朝換代,都是,掌權的人爛用權力的結果(腐敗)。所以從來不是人民!

現在香港人嘗到了民主的滋味,要它回到以前的專制極權的時代,怎麼會願意呢?一言定生死,誰不怕?

這是亂源,誰的責任?

中國的制度只會遭遇越來越多的阻礙,因為這個訊息發達的時代,當人民被當權者欺壓太厲害,就會反抗的。而當權的人有這麼大的權力,有幾個人會謹守界限呢?

看過去的歷史,國安的問題從來不是壓制人民不夠力,而是當權派越來越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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