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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台灣的創新能力
2010/09/19 16:40:05瀏覽361|回應1|推薦3
產業是條附加價值鏈,能夠存活或產生利潤才是本身強項,也才是競爭優勢所在,台灣在直接勞動力成本上完全沒有任何優勢,當然產值雖高,但卻也只能外包到低薪資的區域去代工,並無賺面子失裡子之事,只有台灣有品牌優勢,創意優勢及科技領先優勢,才能把研發與知識工作者的產值發揮,只是台灣處處都在反對開放與製造內部分裂,又豈能安定投資者與知識工作者,來培育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呢?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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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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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2010/09/20 12:48
如果能更擴大詳細的列舉實例解說,將有助於讀者的了解和認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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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賞世間美的人、事、物...究境一探,是否真的"物以類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