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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關於「都市更新」──老將漢寶德先生的高見
2012/05/27 09:28:43瀏覽1150|回應12|推薦52

對於都市更新問題,實在不能忽視‧‧‧

在過去的衝突中,泥人實在整理不出自認為足夠的道理;因而,只能掛著,懸著心‧‧.‧

很高興,今天讀到此文;向我可敬的網友們推薦‧‧‧

作者是東海大學前建築系主任

泥土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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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更新 比都更實在

  • 2012-05-27 01:09    中國時報     【漢寶德】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王家拆屋的風波,過了一段時日,政府也表示要在短時間內檢討都市更新條例。下一步怎麼做呢?大家應該心平氣和地思考一下都更的問題。

 幾年前,乍聽政府在推動都市更新,頗感訝異。台灣有實施都更必要嗎?

 我在六○年代曾服務於波士頓的再發展局,對美國的都更略有所知。二次大戰後的美國,產生了都市衰退問題。因為小汽車成為中產市民的交通工具,促使他們向市郊的獨棟住宅區移動,遺棄了市中心附近的公寓,擁入了大批貧民進住。這就出現了貧民窟的問題。都市衰退是指低收入或無工作的民眾,無力維護居住環境品質,青少年問題也隨之而生,成為不安全的區域。為此,市政府不能不採取若干行動,以恢復市區的生機。

 以我的了解,台灣的都市並沒有這種情形。我們的都市確實有些髒亂,違章建築隨處可見,但都市的生命力是強盛的;市中心附近的地價不斷上揚,房價不斷上漲。我們的環境品質不佳是市民生活品味不足所致。當然,市區內確實也有些高齡的建築,但在三十年前建成的公寓,只要施工正常,在安全上並無問題。並不是都更的理由。

 那麼台灣都市環境髒亂,居位單元較小的問題要不要解決,又怎麼解決呢?嚴格說來,只要都市的生命力不減,這個問題政府是沒有必要插手的。市區的房價高,雖然老舊些,他們不願離開,不是不能,而是不願,政府何必管此閒事?這表示市民安於目前的生活方式。如果政府覺得有幫助他們改善環境的責任,不妨來一個建築更新計畫。在國家富裕之後,新市區的嶄新面貌,也許會引起老市區居民的興趣,有了改善居住環境的願望。這時候政府應做的不是都市更新,而是訂定獎勵辦法,鼓勵老市區的居民自動設法提升建築品質,拆除再建也好,外表整容也好,都可以在都市計畫的架構之內完成。

 都市更新與我所說的建築更新有何不同?差別在規模,在執行的方法。都市更新至少是以都市街廓的規模為單位,這就牽扯到很多公共建設的問題,當然也必須得到相當多住戶的同意,涉及到的經費龐大,由誰來籌措?做這件事是政府自找的麻煩。由於計畫規模大,不得不把大型建設公司引進來,在公權力幫助下完成。這就構成合法的官、商合作的計畫。

 如果是小規模的建築更新,則以一棟建築為單位,或鄰近建築合作為之,一切是看住戶的意見,由住戶主導。政府的獎勵,如容積率,可以交換小型建設公司的幫助。這樣做不會破壞原有的社區結構,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只是逐漸提升居住水準,刷新都市面貌。持之以恒,也許可以把台灣的大城市變成世界級的居住環境。

 都市大規模的更新是很難成功的。美國早期的更新,很幼稚的稱為「貧民窟消除」,受到社會人士的批評,才改稱為都市更新,仍然被指太過形式主義,後來才改稱與都市計畫作用相近的「再發展」計劃。即使如此,涉及社會公義的問題仍極難擺平。好心為貧民建國民住宅,破壞了都市紋理,仍被指為高密度貧民窟,甚至有非拆除不可的情形。社會問題用建築解決是不可能的。

 台灣的都更計劃,由於以建設公司營利動機為發動力,圈定更新範圍時,並沒有真正考慮到都市的機能與公共利益。因此一旦有不願搬遷的釘子戶,很難以法理來說服。如果要修改都更條例,如果不願縮小更新單位的規模,就要回歸立法宗旨,以都市全體市民的利益為目標。如果都市計畫單位無法提出再開發的公共價值,就沒有通過計畫來強制執行的法理基礎。(作者為建築學者

最新的消息

都更條例新法定罰則 建物全拆才能預售

  • 2012-06-14 18:02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戎華儀】

內政部今天(十四號)召開記者會宣布完成部版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包括七大修法重點。雖然內政部強調修法並非針對文林苑個案,不過從修法內容看來確實像是衝著文林苑而來,不過內政部表示修法不溯及既往,文林苑的爭議還是只能按照現有的規定處理。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軒然大波,內政部十四號召開記者會公布內政部版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七大修法方向。

新修正的規定刪除了現有條文中,實施都更的建商可以請主管機關徵收不同意都更戶的房屋和土地的規定,這也是文林苑案爭議中被部分專家認為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居住權的條款。

另一個則是規定,都更區域的房屋一定要全數拆除,建商才能預售,如果違法拆屋,將處新建房屋銷售金額三成的罰鍰,而且是按次處罰,拆一次就罰一次。

內政部長李鴻源:『沒有把所有人權力變更實施的都市更新案,須要在建築物全數拆除後,才可以辦理預售。違法這個原則的話,我們可以處以百分之三十的罰鍰,這是在我們第五十二條、第七十七條裡面規定的。』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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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1234567am&aid=64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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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dz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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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個人淺見
2012/07/30 01:55

都更個人淺見
 
新聞報導都更又爆爭議,起因於樂揚建設公司聲稱「依台北市政府發函要求淨空工地現場」。建管處表示,市政府並沒有發函要求工地淨空,所謂的「公函」是建商申報放樣勘驗,因為有不符規定事項,而被退件通知。

文林苑都更所引發的問題個人淺見

1 若都更範圍由建商訂定,會流於老舊應更社區因無利可圖都更無期,現今都更申請者大都在市區高房價精華地段,就是這原因,而都更範圍完全由住宅區民決定,可 能造成鄰近公有或國有土地及設施會遺漏,所以都更範圍應由住宅區民申請,都更執行單位由北市府來主導進行,成案後再發包給廠商這樣公權力可顧到,廠商也不 會有暴利,有問題不會失焦至少不會給人是否有勾結圖利等不必要的連想。
2 人民合法財產由多數決議之問題,立法本來就有暇疵,而小細節又沒注意,造成今日結局,應再檢討改進。
3 都更申請,以後是否可要求建商依法取得所有參與者同意或授權後,才發拆除或相關執照,原建商在未有都更相關法律前,不都是這樣開發的嗎?否則現行簽一戶立 即拆一戶的作法,如該案無法順利進行,勢必產生糾紛,目前建商似乎事不關己濫攤子丟給己拆戶,而己拆戶所簽都更委託約,對執行是否有時間限制,否則房屋己 拆,新屋又遙遙無期,是目前文林苑所遇到的難題,市府應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主動協調建商解決,由己拆戶及未拆戶對立的作法,問題會更加複雜,市府手握公 權力,至少還有撤照這一大法寶可以應用。
4 若有釋疑函文,應於文前及文後,加註函文釋疑項目及目的,避免遭部份引用,而對法令執行產生偏差,增加人民對政府不必要的誤會。
5 現己進行至此可說是市政府,己拆戶及未拆戶三敗俱傷,拖下去也不是辦法,難不成要等到2012.12.20世界末日才會有結果?
 

 

 

本文系冷飯再回鍋,因政府還在原地打轉,可是不知要回幾次才會解決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7-30 09:23 回覆:

謝謝提供您的觀點;

確實就所知,整個都更案的法令,設想得不夠周延

以至於個別都更戶的權益很難保障,尤其,授權出去之後,工程卻未進行時,怎麼辦

泥人也聽人提起,很累人的

泥土有感


牛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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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7/09 04:32

抱歉

原本要貼的是另篇相關文章提供您參考

複雜錯誤即直接帖上未察

造成您的困擾了

不過.....隔了幾天也找不到當時希望您點閱的文章了!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7-09 17:33 回覆:

呵,真有趣

在這炎炎夏日,如此小小的意外

很能考驗我的自得其樂呢

不會困擾,謝謝您專程說明

泥人敬白


牛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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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6/28 02:20

建築更新只是現行都市更新辦法中的一種

所謂都更並不單只是漢老師寫的那樣

但以文林苑為例其案確實有不妥之處

可媒體上吵吵鬧鬧的未必都是真相

這過程三方都說不清楚但以事件來看

我們的都更是該有檢討改進之處

漢老師寫的對但也不完全對

建築外觀拉皮整修本來也就是都更辦法裡的其中一項

不是故意挑戰學者

如果這也是一種名牌崇尚的話,那我無話可說了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29 20:46 回覆:

牛兒網友

確實僅憑一篇小文,雖是老牌的資格,也不可能說盡其中曲折

不過泥人是覺得他說出了那隨時代而發展,而人所未及之處

無形中,我們是否也該想想,來到我們的時代,自己也應該如何發展呢

謝謝回應

泥土敬白

另,您貼文末,把泥人這文的網址貼上,泥人看不懂耶‧

泥人又白


天涯孤鴻···花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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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公寓林立
2012/06/12 11:39

新舊雜陳的建築是不好看,台北的建築密度太高亦屬無奈。

台灣的一切都是向上發展,早年農村的形態已經消失,需要大的公用地就只好大家住高屋,巷道狹窄是住宅區的特色,居住品質才是重要的,都市更新其實應該由老百姓來決定。

畢竟這是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大笑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29 15:08 回覆:

是啊

「自由民主」之下,要如何讓人放棄自身的權益,是很傷腦筋的工作;

更何況還有「人權」的口號

這可能又是個與歷史文化積累有關的問題

或許應該請人研究其他國家的處理態度與其受接納的過程

泥土有感

 


li l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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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
2012/06/12 05:46

都市更新的確須要,舊老的建築安全的問題第一外觀其次.私下處理要有人帶頭並且老是有人認為分配不公平.我認識這位帶頭的忙碌到人稱7-11工程完畢人也累垮走後也沒有人感激.事情說說都很容易真要達成還是須要有政府帶領稍微好些許.所以在國外就靠私人財團.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12 07:02 回覆:

所有公眾事務,由於各方當事人的利害可能衝突,都是協調困難的;

如果確實安全有問題,官方宣導的方向就應該帶動大家共同確認其危險性,不是市容問題了。此外,這次士林文林苑事件,似乎是住戶尚未全然通過與同意,官方已經核准各戶分配坪數;使得此次該計畫若變動,權益戶可能權益大受損害,相信這設計的流程必有疏忽之處;另聽說建商往往以不要麻煩為名,向權益戶索取未有時限的先期授權同意書,造成權益戶之權益不保‧.‧.‧繁複的流程,使得權益戶很難自保,放任財團實在讓人也放心不下‧‧‧在當前島內的社會風氣中,真是難題了

泥人有感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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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於更不更新
2012/06/06 03:01

重點在於官商勾結,此「官」指的是「利」法委員。

台灣的所有禍害,幾乎全來自於民意代表,無數荒謬的法條是誰訂的?

請等著看「證所稅」吧!鐵定又是荒謬版本過關。

如果不能改善民意代表水準,談什麼都是白搭。

一切問題,追根溯源,都來自於愚民所選的豬仔代表。


沙塵人間.難滌心垢.虛擬世界.反見真情.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06 15:22 回覆:

「一切問題,追根溯源,都來自於愚民所選的豬仔代表。」

您這一論述,不能說全無根據;

不過,這和把所有問題,都說應該由上帝負責一樣,好像什麼也沒說吧

泥土有感


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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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2/06/03 12:00
都市大規模更新﹐理論很好﹐但執行上會碰到很多困難阻力 芝加哥幸虧 (?) 因為早期一場大火﹐才能全面更新﹐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03 23:04 回覆:

您們寫的台北附近的舊觀,寫得很引人喔;

謝謝您竟撥冗光臨──

就所知,日本東京的規劃,也是當年的東京大地震帶來那場的大火所導致的;

印象中,日人就是那時展開帝都復興的全盤建設計畫,才有後來現代化都市的規模。

不過最近有聽說,台北都更計畫與預防大地震有關,不知究竟如何,這是漢寶德此文中沒有提到的──不過,也是過去都市發展局沒有強調過的原因,不知究竟又是如何了

希望問題越談越清楚

泥土有感


春眠。人間如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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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22:32
說到漢寶德教授讓人想起學生時常去東海攝影,東海教堂那獨特建築讓人難忘
我以詩度量生活,以色彩豐富我的人生; 帶著夢的羽翼飛天.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01 07:04 回覆:

常聽人談起,好像叫做「路義思教堂」吧,看過他的許多攝影,哈,會不會也有您的傑作在內‧.‧.‧

東海曾經是個很有特色的學校,只是現在不知還那樣出色麼

啊,祝福大家

泥土敬白


劉十九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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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在大部分的都市更新案,就是漢教授文內所稱的「建築更新」
2012/05/31 01:12

其實台灣只不過是藉著都市更新名義,規避容積率的限制,包括文林苑都更案在內,實際上台灣現在大部分的都市更新案,都僅是相鄰的數棟老舊建物改建,也就是漢教授文內所稱的「建築更新」。漢教授文內所指的涉及改變都市風貌、街廓調整、公共建設重新安排的「都市更新」,在台灣是透過「都市計劃」再配合「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的方式來做。

但即使是漢教授心儀推薦的「建築更新」,仍然會遇到類似文林苑都更案的「釘子戶」問題,例如一棟僅有四戶人家的老舊公寓,依士林王家的標準,只要有其中一戶抵死不願改建,此棟公寓也就永無改建之機會。所以參與戶數的多寡,並不是「都市更新」(或「建築更新」)是否會遭遇阻礙的原因。

台灣目前「都市更新」(或「建築更新」)面臨的最大難題是牽涉法規龐雜(有人戲稱必須兼具建築師、律師、不動產估價師及地政士的資格,才能搞懂都市更新),一般住戶幾乎不可能自行辦理,又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機構介入整合(台北市政府曾經想出資成立都更公司,以協助民眾自行辦理都更,但被市議會批評為「與民(實際上是建商)爭利」而作罷),最後只能淪由建商任意圈地並把持整個都更過程、進度,但建商在商言商,若無暴利可圖,誰會如士林王家所願,大發善心免費幫人改建房子呢?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01 06:59 回覆:

謝謝您的觀點。

個人相信,漢教授所云,本來應該是包含在所有「都更案」的原始精神之中;

只是就像所有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間,若非念茲在茲地護持住根本的原則,往往會無形中自然產生自我揚棄的作用‧.‧.‧也就是失去了其原本的核心部分

就像我們在生活中若不注意自持,往往誤信價格因素而忽略了價值本身一樣。

感謝您的貼文回應。

泥土敬白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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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也出身哈佛的名家高見
2012/05/30 22:17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2-06-01 06:51 回覆:

是啊,一般而言,哈佛人是開放的,其教育是更尊重歷史文化的;

就像您所努力的種種。

也藉此,向您致敬‧

泥土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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