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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不需要為做假道歉
2009/12/09 23:24:07瀏覽475|回應0|推薦5

傳媒若以營利為目的,自然會依照國情為自己言行負責,中規中矩的去嬴得消費者的信任和倚賴,避免觸怒「沈默的大多數」。否則,傳媒若沒有銷路,最重要的廣告收入也就跟著銳減,最後傳媒老闆入不敷出,祇有賠錢破產了事。

傳媒若以宣傳為目的,它有特殊任務去傳達政治訊息,企圖影响改變讀者的想法立場,甚至進一步的掌控讀者的行為舉止。賠的錢其實也就是必要的宣傳花費。如果宣傳成功,就有立即的政治利益可以攫取。

消費者從經驗知道,如果無法信任一個使用假新聞、假照片的傳媒,誰還會自討苦吃的去買? 在忙碌的今天,你會不會浪費有限的時間、金錢、精神,去聽一個已知說謊者虛假的向你掏心掏肺?

傳媒如果要免費贈送也很好啊 ! 日常生活總是用的到廢紙。反正又不花你的錢,又對國家經濟有幫助,祇可惜浪費了社會有限資源。

當然, 消費者 最好的方法是 : 徹底忽視擅偽傳媒的存在,不買、不看、不談、不聽、不要,也就切斷了污染的來源。傳媒老闆沒有足夠的支持者和廣告收入,總有一天錢燒完了,也就祇好關門大吉, 這就是「沈默的大多數」以現實的市場機制反擊汚染的成果。

不錯,傳媒不需要為做假道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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