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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還是生存?論台灣薪資代表的真正意涵
2017/07/13 04:03:59瀏覽4071|回應1|推薦5

台灣薪資是否符合所謂的標準,一直以來最多人討論、爭執與歧異的話題之一。這個問題也困擾著我的腦袋瓜許久,是否能有一個所謂的客觀標準呢?

 

許多人説,那些收入根本不足以如何如何,又有人説,是現代人花錢過甚云云之類的。我想了許久,得出一個結論與想法:

 

工作,不僅是為了生存,更重要的是能夠生活。

 

所以,邏輯上來說,在每個人生的不同階段,生活型態與需求不同,所謂"最起碼的收入"會有所差異。

 

好了,我假設到這裡大家都同意我的想法,接著就照我喜歡的方式:先劃下道來,然後再一一朔源檢討。

 

先說好本篇的大態度:我們要討論的是生活,而不是生存。如居住條件,不是説可以住家裡云云,或只要多大云云。如有人願意壓縮自己的生活空間、或是能夠居家通勤,那是自身能省錢與存錢的優勢,並不代表業主可以理所當然的把個人理財優勢,視為壓縮受雇者薪資的思考來源。而我們,就是要思考,如果以能在台北"生活",姑且不算種種的專業加成,最低需要多少收入才是合理?

 

現在,就設定在:"台北市的新手全職上班族"的需求為例。

 

剛畢業開始工作的時候,需要的通常是在都市租一間套房。這個套房,是至少能夠有衛浴設備的套房,也有一定生活空間的套房,先設定在10-15坪好了。以大台北來說,這樣的空間,12000-15000是基本合理,能找到更低,那是你的本事與運氣,更不用說有老家可住。接著,也需要電話通聯。以現在智慧型手機為例,吃到飽、綁隻基礎手機費率大約700元,稍微因正常社交或工作需求延伸而多講一些,算1000元好了。

 

接著就是三餐。記得,現在的假設,是一個台北市的全職員工,以能夠專注工作,而不必壓縮自我空間來生存。我們這裡就假設他可以三餐外食,而不用多耗精神思考、想著下班要如何買菜做隔天的飯來省錢。

 

不必奢華,但也不用苛求自己:早餐時,點個柳橙汁加漢堡,另外還有一個培根蛋吐司切邊,100元差不多了吧?在商業區的午餐,約個同事去路口吃商業午套餐,200正常了吧?到了晚餐,不必在商業區吃飯了,但記得,現在很累了,我們要的是生活。所以去吃點快餐,加點些肉,200也差不多了吧?以上合計,一天就是500

 

假日的話,更想要休息。記得,如果願意自己煮飯,那是存錢優勢,但不代表有了自我理財優勢,就成為讓老闆減薪的理由。早餐一樣,午餐可以省點,晚餐可以花點,我們一樣就算500好了,那平均一個月包含平假日就是30x500=15000

 

接著是通勤--記得,我們是一個追求生活的上班族。會騎機車是省錢的優勢,但不代表老闆可以以此降低應有的自然生活薪資。以一個正常的台北上班族通勤來説,如淡水、新店等地至市中心,如能直接捷運到捷運,那單程捷運就約50,來回就差不多100。當一個以捷運上班的通勤者並不奢侈吧?加上休息偶爾需要的外出,我們一樣折算交通費,一個月100x30=3000

 

好,算到這裡,不壓縮自己的生活,住在新北套房,與台北通勤,認份、專注的上下班,三餐正常外食,有著普通的電話需求,算到這裡,普通來說,大概需要多少?

 

15000+1000+15000+3000=34000

 

嗯,三萬四的生活需求,雖然不是多了不起的數字...但簡單來說,光是算到這裡,等於未達這薪資的工作者,連生活的權力都沒有,必須壓縮自己的合理生活空間,藉此來能夠生存。

 

還沒算完呢。記住,我們現在在討論的,只是不壓迫自己必須如何如何,才能生存的模式下,需要有多少最起碼的收入/支出。

 

接著,就是水電,這點也是很合理的吧?我現在講的合理水電,包含忙碌了一天回到自己住的地方,夏天不用忍耐逼汗省電,但也不是奢侈住冰庫,就溫度在24-25度的電力,還有能夠讓自己安睡到天明;冬天不用逼自己裹汗悶絕,開個暖爐好過冬,以普通套房的合理水電費,四季下來,平均一次繳費大概3000-4000,那一個月算1500好了,夠合理吧?

 

然後第四台與網路,我們就不分開算了,直接用最省的CABLE線,一樣兩個月約3000,平均一個月1500,與水電合計就是一個月3000

 

等等,你以為人都是鐵打的嗎?除了工作休息之外什麼都不用?起碼也要約會與娛樂吧?這才是生活啊?不用出國什麼的,一周只要能跟喜歡的人看一次電影,吃一次西餐就好了。西餐或吃到飽,普通兩個人一頓大概1000,然後加電影票500等於1500。什麼?你説一整天出去玩怎辦?那是你過的奢侈,不管你,加減折掉你假日時的飲食跟交通所需,夠通融了吧?

 

你説你只想玩線上遊戲過假日?一周出一次新抽抽,抽個1500,孤家寡人,也夠克制了吧,總之宅宅現充二選一,一個月6000跑不掉。

 

記得,我們是在算生活,不是要苛待自己,只為存活的生存。其他什麼保險急病什麼稅務突發都不用算,能好好過,能讓自己專心工作就好了。

 

把之前所有列出的加起來:

 

34000+3000+6000=43000

 

一個在台北市上班的全勤者,有著新北普通套房水準,不刻意要求生活品質,只希望能工作之餘,不必勉強自己下廚,可以靠捷運上下班,周末能正常遊樂或約會的上班族,一個月平進平出的生活,需要的金額是新台幣四萬三千元整,未稅,不含突發、保險與其他奢侈活動。

 

我一點也不覺得:希望能有自己浴室的套房,不需要下廚,用捷運通勤,回家能吹冷氣看第四台,雖然依然還是以工作為主,但周末能小有娛樂的生活,是種奢求。

 

但在台灣,如果以43000為界限,多少人初入業界未達這條線?有多少的上班族,必須壓縮自己的生活品質與模式,來換取僅能生存的薪資,卻要感激不已?

 

記住,在都市有自己家可住,你願意騎車上班,你願意自己準備便當,你可以沒有娛樂,是種能讓自己存錢的優勢,但優勢並不是可以降低企業讓員工應有生活最低薪資的藉口。

 

正確態度是:工作薪資,本就該包含合理的生活資金。你願意用更緊迫的方式去將這些資金變為儲蓄,應該是你自己的選擇,而不是別無選擇。

 

好了,這裡講的是初入茅廬,該專注生活的基礎生活費用,甚至未包含任何專業附加價值。或許這時有人會說,你應該從老闆的角度去考量員工占的成本云云...我會説,如果一個企業無法負擔員工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僅以生存本能去讓對方自己壓縮,那這企業還是早早收掉的好。

 

以現實來說,其實更多企業狀況是不會這麼緊迫。只是台灣的多數企業,企業獲利的重要性與占比遠在員工應有之生活需求之上。台灣的企業,已經慣性有高度獲利比、更進而壓縮其下工作者的空間了。

 

如果有人說,企業草創初期條件不足,該怎辦?這裡也有所謂的正確態度。如需要更多人共同奮鬥,那也該以股份等做為誘因,誘使人們願意捨棄當下部分合理權利,共同參與這樣的賭注。但老實說,其實不用講到這些終極道德,光是台灣多數有能力的企業,都不願意以"生活需求"做為合理考量,那這時來要求草創初期的企業補足道德缺憾,就是過於苛求了。

 

43000,還只是一個套房捷運通勤都會上班族的最低生活需求。當你要扶養家人或有了職業主婦,你房租可能會再加個一萬以"升級"為公寓;根據你的人數,你的生活水電娛樂費可能要加倍...最後數字很可能會落在8萬。這是指一個有家庭的主要工作者,能有合理生活選擇權之所需價格。當然實際上,在台灣,這個階段的工作者,超越這條線的遠比未達這條線的人少。

 

這時你或許會問;伴侶為什麼不比照工作?我會回答:如果到第二階段的工作者,依然沒有選擇、必須要讓伴侶外出工作,那一樣只是生存,而非有合理的生活選擇權。

 

更遺憾的是,以台灣常態來說,壓縮生活選擇以求生存已經是必然。雖然台灣人不斷的尋求低薪與低幸福指數的問題點與突破點,但向來未根本的以"生活所需薪資"來考量整體應有薪資與環境,反而大風氣導向,人們多試圖以"40歲以上者必須創業",以冒險來尋求跳脫這大圈的機會。

 

無論哪種性質的工作者,走到最後,均必須以冒險創業、來突破現況,這本身就是一個相當不健康的循環。

 

合理的社會結構,應該是專業人士也能有專注於受雇而終這條路:專業受雇者能有充足的生活選擇權才是對的。創業機制依然存在,但僅有自己想創業與衝刺的人方須要走上去,而非將冒險創業變成人民唯一的路。

 

台灣或許生存的條件需求低,或許依然還有很多創業機會,或許無論如何怎樣都能活下去...但,在台灣,我們的生活選擇權太少了。我們不談什麼日本英國不丹的實質上的收入與物價比,或是抽象的幸福滿意指數,我們只知道在台灣能有的生活選擇權太少了。

 

我的焦點始終只有一個:人應該要的是生活,而不是生存。

 

這一點也不奢侈,也不該算奢求,重要的是身為人,所應有的尊重與生活模式選擇權。遺憾的是,目前看來,無論哪黨執政,台灣還是脫離不開這個誤圈。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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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l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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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17:32
伙食費500/天算多欸...害羞
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ever.~by John Ke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