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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4 04:44:06瀏覽7524|回應9|推薦70 | |
日式麵包和歐式麵包雖然同樣叫作「麵包」,兩兄弟却是完全没有交集點。歐式麵包講究外殼,講究嚼勁,吃的是發酵的那個麥香。日式麵包剛好相反,講究的是軟綿,講究的是溼潤,大部份吃的是那個奶香。 要比較這兩種麵包,問美國人不準的。美國人對吃不講究,所以問也問不出個所以然來。一直没有機會問那些從小在歐洲長大的朋友們,看他們對日式麵包的看法。吃慣了歐式麵包的人如果是第一次來吃日式麵包的話,應該是很有趣的飲食文化體驗。不知道他們來吃這種軟軟虛虛,奶香重於麥香的麵包,會不會在心裡頭吶喊:這不是麵包!這不是麵包! 身為中國人的好處是我們的飲食習慣大海納百川,接收度高得不得了。在台灣大街小巷比較常見的台式麵包應該是比較接近日式麵包的。可是我們一樣可以培養出像吳寶春這樣的歐式麵包師傅啊!我們吃軟也吃硬。巷口麵包店的台式日式麵包我們當早餐吃得很高興。可是如果遇上了好的歐式麵包,我們一樣拿來塗奶油嚼得很香。 日本人對於這種「軟式麵包」的技術實在是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了。為了讓麵包更溼潤,更軟綿,他們甚至還發明了這個65度C的湯種法。為了和美國朋友解釋「湯種」,解釋得我快捉狂。一般美國人直覺認為「湯種」就是我們作麵包常見的starter。可是starter是發酵過的,性質上比較接近我們所謂的「老麵」。「湯種」則是完全没有發酵的。後來轉念一想,roux應該是比較接近的翻譯。「湯種」主要是拿水或牛奶來先把麵粉煮過,這道手續比較像我們在作濃湯的時候拿奶油和牛奶來煮的那個roux。 為了作麵包,特別要先作roux來鎖住麵包裡的水分。吃麵包這個歐式飲食文化傳到了日本之後,也算是有了個新生命。65度C湯種麵包和歐式麵包也算是分道揚鑣,各走各的路了。從吃來看文化,有人吃軟,有人吃硬,這也是一樣麵包兩樣文化情吧! 日式麵包當然是不適合拿來當正餐的時候餐桌上的麵包。它的軟軟綿綿,說實話連拿來當作三明治的麵包都不是很適合。不過它拿來作早餐,或是點心甜點,却是再適合不過的了。 65度C湯種法聽起來很麻煩,其實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多了那道作湯種的手續。這款作麵包的湯種也不用拿奶油來炒麵粉,所以說實話比我們作濃湯時作的roux還要更簡單。 最近嚼多了歐式麵包,今天突然很想換換口味,來「吃軟不吃硬」。今天星期假日,有空來發麵,拿這個65度C湯種法來作一支抺茶紅豆土司。 既是湯種法,當然要先來作湯種囉。麵粉1/3杯,牛奶1杯。作湯種有人拿水,有人拿牛奶,用人水奶混合。我習慣全用牛奶。 開中火,邊煮邊攪。大概一兩分鐘以後變成這個樣子就差不多了。簡單吧!這樣的分量可以作兩支土司。 來看作麵包的部分,1/2杯的牛奶在微波爐稍微加熱以後,我這裡的酵母菌用了3 tsp的active dry yeast。 讓它靜置幾分鐘,它就會美得冒泡。 乾原料:2 1/2杯麵粉,3 Tbsp + 2 tsp糖,1 tsp塩,1 Tbsp + 1 tsp奶粉。吃原味的就這樣子。我今天再加了兩包抺茶粉。 加溼原料:蛋一個,剛剛加了酵母菌的牛奶,早先煮好放涼的湯種。這是一支土司的分量,所以剛剛的那些湯種用一半就可以了。 再來咧?揉啊。有機器的用機器,像我没機器的用手揉也一樣。 揉到這裡加3 tsp已經在室溫下軟化的奶油。 嘿嘿,這裡用手揉才真的是有樂趣哩。 揉到這裡拿保鮮膜蓋起來,要讓它去發第一次。看你住的地方。氣溫高一點的放室溫下發。像我現在住舊金山,一年倒頭氣溫都涼爽,我早已經放棄了在室溫下發麵的念頭了。烤箱開火開個一分鐘,熄火,進烤箱去發比快。 送進烤箱去發之後,我就出門去作我的晨騎去了。三個小時回來以後發成了這樣。這次因為抺茶粉裡也有糖,糖分高些,所以發得比較高。 發高發低没關係,反正是要消氣再發第二次的。剛剛發完的麵團用手讓它消氣,分成四份,灑些手粉,滾成四個圓球,讓它們醒個十來分鐘。 拿擀麵棍把每個圓球桿成這樣的橢圓形。 今天要加的東西。前一天自己炒的紅豆泥。一直吃不慣罐頭紅豆泥,實在是太甜了。自己炒的比較能控制甜度。而且作這種土司比較喜歡有點帶顆粒的紅豆,自己炒也比較能控制要搗到多碎。 剛剛擀開的麵團鋪上一層紅豆泥。 從下往上捲起來。 捲完後從另一個方向再擀一次。 再從下往上捲一次。 最後捲完的樣子。 四份麵團一樣的作法,烤盤塗點油,剛剛捲的四個麵團開口朝下擺進去。 這裡要讓它去發第二次。我一樣是擺回烤箱去發。三十到四十分鐘左右。今天加的料多,所以發得頗高。 表面上刷一層蛋液,進烤箱,350F烤大概30分鐘左右。 最後的成品。 這款「吃軟不吃硬」的土司也不用尋刀子去,直接拿手來撕才是真豪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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