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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道場,還是火宅?
2012/09/01 10:16:22瀏覽2356|回應8|推薦40

──〈禪宗公案之9

 

過去八個星期的每個周末,我固定拿禪宗公案當話題來討論佛法,目的是什麼?實在講,我沒那資格談「了生脫死」,這只有釋迦牟尼佛和中國歷代高僧大德,以及現在的星雲、淨空法師有能力講。我們頂多只能從公案中多少取一瓢水,看可否幫助大家洞穿人心,看穿肺腑。

 

比如說政治吧,臺灣的政治究竟是道場,抑或是火宅?這個火宅,典出《法華經‧譬喻品第三》,昔年佛陀是如此宣說的:

 

「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且道,這三界是哪三界?答曰,欲界、色界、無色界。其中,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十八天,無色界有四天,三界總共二十八天。但請記住,這個「天」指的不是時間觀念,而是空間層次。

 

比方說,兩岸中國人一向崇敬不已的「玉皇大帝」,論其始也,實在是來自佛教和印度教的說法,前者謂之「帝釋天」,後者的梵文全名是「釋提桓因陀羅」,住在須彌山頂上,是欲界天第二天,忉利天之主。

 

必須知道的是,光是忉利天所轄的範圍,就有東西南北各八天,連帝釋天的天宮算在一起,一共是三十三天。夠大了吧?

 

但再大也沒用,釋迦牟尼佛講了,設若你有福報,上升成為神仙的住在天庭,你還是會患「天人五衰」的惡疾,還是會死。可這一墮落,就沒法子再當人類了,往往就淪為三惡道從頭修起。

 

為什麼?

 

因為都當神仙了,居然還不知修行可貴,還有欲望,這個惡業可就比人類來得更重,果報當然也更嚴厲。

 

色界,無色界,也是一樣的道理,一樣因果,都是迷,不是悟;都是迷於「貪、嗔、癡」,不是悟盡「覺、正、淨」,都有雜質,不純粹。

 

這話拿到政治場域來講,看看陳水扁吧,不是當了臺灣整整八年的「忉利天王」嗎?可怎麼著,打從他第二任開始,不就出現「天人五衰」的狀況,最終搞到「不樂本座」,惶惶不安的滾進監牢的人間煉獄去?

 

這就是咱們老古人所講的「人在公門好修行」,警惕、勉勵兼而有之。讓你當官,不是讓你騎在人民頭上,不是讓你無惡不作,不是讓你中飽私囊搞貪污的。

 

且問,什麼叫「修行」?

 

實在講,修行也,沒那麼大的學問,不過就是「修正自己的行為」,發現以前犯錯了,現在改;昨天不對了,今天糾正過來,乃至前幾分鐘寫錯一個字,講錯一句話,被人基於善意好心的指出來,立刻歡天喜地的接受了,就是修行。

 

難嗎?

 

一點都不難。你肯自動自發去做了,智慧生焉;若是硬拗到底,你即便擁有博士的學位,也還是天字第一號的大白癡。

 

可話又得講回來,為什麼「人在公門好修行」如此之難,難到變成「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呢?因為事到臨頭了,你有揀擇、會揀擇、想揀擇。

 

我們看看陳水扁、林益世、以及在扁朝任內被提拔為消防署長、前天〈8月30日〉傍晚被以貪污罪羈押禁見的黃季敏,以及在宇昌案大玩「旋轉門條款」的蔡英文吧,不都犯了這種毫無廉恥可言的揀擇毛病嗎?

 

以此深入去看,人一犯貪,他揀擇的實在是「與我有利」。就這一剎那間,他的一門心思就不存在國家、社會、人民,以及自身所屬的政黨了。這個人滿腦子、全副身心,單單只存在一個「我」字,我最大,我要發財,我要金光閃閃。

 

可什麼都是一個「我」字的我來我去,當官的這輩子就算玩完了。因為把個不法所得,如陳水扁那般的搬來搬去、林益世那樣的把錢藏到池塘、藏到拜拜用的金爐,或者像黃季敏如此大買金條,莫非就不傷神、不害己身了?煩惱啊,怎麼才能不讓人察覺自己的金錢來路可疑,不是如此嗎?

 

想想看,即便運氣好的,可以在職務上全身而退,可哪一天不是在害怕有朝一日東窗會事發的?要是不走運呢,可就墮落為陳水扁這種萬死不足以贖其罪的下場了。值嗎?

 

而這正是趙州老和尚引用中國禪宗第三祖僧璨,在《信心銘》所指出的「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了。

 

當知我們若可做到不揀擇,事情就好辦多了,我們那個「小我」自會越來越小,「大我」會越來越大。以此修正自己的心念和行為到一定程度,你就會身帶正面能量,就會發光。

 

可咱們這位老和尚把話都講到如此透徹,說到「至道無難,唯嫌揀擇。才有語言,是揀擇,是明白。老僧不在明白裡,是汝還護惜也無」了,當下就有個很厲害的學僧以為抓到語病了,遂站出來問道:

 

「老和尚,您既然自己講了,不落在這種明白的境界中,那還有什麼好維護、好珍惜的?」

 

這時,只見趙州微笑一笑,說道:「我亦不知。」

 

請記住他這答覆,是和前一則公案菩提達摩的「不識」遙相呼應的。

 

人在公門好修行。

 

對一個「貪」字、一個「我」字,不做揀擇,政治就是道場,就能安居於「看似呆若木雞,實則火眼金睛」的心境中。否則,哪怕是像王健壯、南方朔、黃創夏這樣,或寫一篇政論,或胡說八道鬼扯一通,也是住在煙霧迷漫的火宅之中,動靜難安,備受世人不齒,因為既貪又蠢,蠢到不知如何逃離火宅。

 

我們不揀擇,不起分別心,政治就是日日以之修行的好道場,足以洞穿人性,看穿肺腑。有志者,曷興乎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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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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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
2012/12/17 22:02

修行  不知大德看法如何

主講:帕奧禪師  中譯:德雄比丘

        依據上座部佛法,禪修的法門可概括地分為兩大類,即止禪與觀禪。止禪是培育定力的修行方法,觀禪則是培育智慧的修行方法。這兩大類法門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止禪是觀禪的重要基礎。這就是為什麼佛陀在《相應部.諦相應》裡開示說:
        「諸比丘,你們應當培育定力。諸比丘,有定力的比丘能如實地了知諸法。」
        因此,今天要為大家介紹修行止禪以培育定力的基本方法。
        根據《清淨道論》,培育定力的法門有四十種之多。一般最常建議初學者採用的是安般念──即保持正念覺知鼻孔出口處的呼吸氣息,藉此以培育定力的修行法門。佛陀在《相應部》裡建議弟子們修行安般念,他說:
        「諸比丘,透過培育與數數修行安般念所產生的定力是寧靜而且殊勝的,它是精純不雜的安樂住處,能在邪惡不善念頭一生起時就立刻將它們消滅與平息。」
     
        將心安放在鼻孔與上嘴唇之間的四方形區域裡,輕輕地留意正在經過這區 域的呼吸氣息。《清淨道論》以守門人作為例子來說明覺知氣息的方法:看守城門的人只留心正在經過城門的行人,而不去理會已經走入城裡或走出城外的人;同樣 地,修行安般念者只留心正在經過鼻孔出口處的氣息,而不去理會已經進入體內或出去體外的氣息。在鼻孔下方的四方形區域裡,有些部位的氣息 很明顯,有些部位的氣息不明顯,禪修者可以只留意明顯的氣息。
        禪修者應該像旁觀者一樣,依照氣息自然的樣子靜靜地欣賞它,而不要去干涉它。氣息會有時粗,有時細,有時長,有時短,有時呈現各種不同的狀態,這些都是自然的現象。禪修者要做的只是保持正念,單純地知道氣息而已。
   如果禪修者的定力達到相當穩定的程度,每支香都能持續不斷地專注於氣息至少一小時,如此連續維持三天以上,通常禪相不久就會出現。所謂的「禪 相」就是修行禪定時內心專注的對象。安般念的禪相是由氣息轉變成的。當氣息轉變成白色或光亮時,那就是禪相;但是還不要去注意禪相,而應繼續專注 於氣息,因為剛開始的禪相通常還不穩定。當氣息轉變成光亮的禪相而且穩定,禪修者專注於氣息時,自然而然就專注在禪相上,這時就讓心繼續專注於禪相,而不 再去注意氣息。剛開始專注於禪相時,禪相可能持續不久。當禪相變得暗淡無光時,就再度專注於氣息,培育定力。當定力提昇,氣息再度轉變成 光亮的禪相而且心自動地專注於禪相時,就讓心繼續專注於禪相,不再理會氣息。如此一再地練習,使專注於禪相的時間愈來愈長。在此過程中,有時心與禪相融合 為一,一心只有禪相,沒有第二念,那就是安止定。進一步應當練習入於安止定中愈久愈好。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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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觀察一些推想
2012/09/02 00:23
"公門好修行",政壇權錢多誘惑,多考驗,好修道。
為什麼有些人屢屢考得過,有些人常時考不過?
"智仁勇",是如此吧。智,辨是非;仁,以心比心;勇,勇於正直和義理,勇於不隨波逐流。
念道或信道,守正不苛,是如此吧。
敬天畏神畏因果,是如此吧。
反之,安全感繫在權位金錢,便也會拿權位金錢圈圍勢力。一步錯,連鎖錯。貪與傲隨之纏入性情。慢慢,心安已不是守份守綱紀或無慾則剛了,而是誤以為有能力留後路,積錢和物資擁有,要夠寬裕享晚福等等,便將所有正向的價值觀都顛倒了;還會自圓其說自我安慰以為那些是"不得已"的運作,甚或自我催眠只為了"更高目的"用些手段而已。諸如此類,在不盡慾望裡浮沈着,時有陷入身不由己。

愛說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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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場也是火場
2012/09/01 16:52

人皆有七情六慾

只能以

法-包括自然法與法律

加以框正

讓其不逾矩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9-01 16:57 回覆:
謝謝。

仲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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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束溼薪
2012/09/01 15:54
他們都是久束溼薪 如何就得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9-01 16:11 回覆:

雖如是,姑且一說吧。

按︰久束濕薪,為梁啟超所言,典出《飲冰室合集‧自敘》。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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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唯心所現"啊!
2012/09/01 14:58
只因起心動念善惡不同,此後就做出了天人或畜生餓鬼的言行,自然就牽引自己去相應的地方去了!癡是畜生因;貪是餓鬼因;嗔為地獄因,一般貪官汙吏大都是顛倒是非貪得無厭不得即嗔,未來必將在三惡道中輪迴,阿扁現況,只算初嚐苦頭而已,更慘的還在後頭,而凡是用到髒錢的,也有共業,受報較輕而已!!是道場或火宅,果真唯人自招!!
天上欲樂更遠勝於人間,所以天人大都會耽著欲樂,不思修行積善,當五衰相現時,即因過去世尚未酬償的惡業牽引,墮落三惡道中!不過也有部分是善根深厚的,或是初果二果聖人,會在天道中修行,或是在命終前受到開導啟發後,投胎到人道中,走上修學聖道之路!!另外還有五淨居天,是證三果的聖人所居住的!而各個"天"的空間層次不同,也包括了時間不同!!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9-01 15:14 回覆:
謝謝安心兄補充。

喜歡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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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2012/09/01 13:34

這些弊案出來 最讓人無語的是 台灣幾十年的政治體制發展  搞到只有陳水扁、黃季敏、林益世這樣的人才有機會出頭 才有機會身居高位 才有機會面對到底是該迷於「貪、嗔、癡」,還次該悟盡「覺、正、淨」的大哉問! 而這些人 本來就是心術不正之流 當然想都不想就會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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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了  當然是者才對

所以對賊扁而言 他的賊心還是不死 以司法如此糜爛黑暗 他當然認為他還有機會逃脫法網東山再起 即使自己不能再選  還有兒子啊 兒子年輕又有金山銀山 無知愚民還是繼續相挺到底 他的陳氏王朝怎麼沒有機會復辟? 民進黨和媒體不也這麼認為 所以至今才不敢跟他徹底切割?

馬總統再幾年就要退出歷史舞台了  就憑國民黨現在檯面上那三個人 民進黨當然會想 2016後誰勝誰負 還不知道呢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9-01 14:17 回覆:

現在的問題,是蘇貞昌自己也很貪,貪權。郝龍斌更貪,貪著想要更上一層樓。這兩個都拿司法當階梯,猛跺個不停。

可只要一念轉了,不貪,不戀棧,此心坦蕩,陳水扁還能作亂到哪去?

惡人刁民的胡作非為,往往是因為有姑息養奸的鄉愿之流在讓路。


喜歡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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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晚「新聞夜總會」在談黃季敏
2012/09/01 13:26

黃季敏這廝 早從李登輝時代就開始發跡 他本來只是航警局的一個科長 因為為人長袖善舞 擅長公關交際  被黃主文看上 後來黃主文做李登輝的內政部長 就提拔黃季敏先到警政署當技正 沒多久再拔擢到消防署 此後都是平步青雲步步高昇

然後陳水扁上台 物以類聚 扁當然也愛用這樣的人 結果黃季敏在2004居然還公然以消防署長之職位 帶了一群義消公然幫賊扁站台 官箴敗壞至此!

馬總統上台了 本來不願繼續任用此人 他要用他台北市長任內的消防局長當消防署長 結果是王金平不斷勸說馬此人可用 所以令人遺憾地是 黃還是在馬總統任內當了兩年官 直到之後主動提出退休為止 可能是已經知道檢調再調查他 故趕緊離開職務以避風頭

銀老提出「至道無難,維嫌檢擇」可是對李、扁、林、黃諸人而言,「至道」值多少錢?

這些弊案出來 最讓人無語的是 台灣幾十年的政治體制發展  搞到只有陳水扁、黃季敏、林益世這樣的人才有機會出頭 才有機會身居高位 才有機會面對到底是該迷於「貪、嗔、癡」,還次該悟盡「覺、正、淨」的大哉問! 而這些人 本來就是心術不正之流 當然想都不想就會去選擇後者

真正認真辦事 沒有「小我」的好人 大部分也只能一輩子待在基層慢慢去「修行」 只有及少數像馬總統這樣  才有機會當上主官管,去做更多事服務更多民眾。 但是連馬總統,都不得不妥協 容忍黃、林這種人在他任內辦事 而沒有辦法用他原本要的適合人選

即便像扁家 犯下滔天大罪 到現在也就只能讓陳水扁一人收押 扁家其他人如陳幸妤 還是有能力花七千萬買豪宅繼續享受 事實上 扁家已經好幾個案子判決出來都是對扁有利的 辜仲諒那3億匯款不是判定是政治獻金,歸賊扁所有了嗎?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做壞事 獲得的報酬那麼豐厚 付出的代價卻是那麼稀薄甚至不用付出代價 從陳水扁到黃季敏當然毫不客氣 一路走到黑 就像你不能奢想老鼠進了榖倉還能克制天生獸性不去吃那些糧食。 而是要努力防範,一開始就不要讓老鼠有機會竄入榖倉!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9-01 13:59 回覆:

如何努力防範?從漢唐到明清,嚴刑竣法都用過了,貪官污吏還是層出不窮。又到了民國,,此岸的台灣,以前戒嚴年代一抓到貪污,不是無期就是槍斃。有用嗎?而其中不乏官員一開始是不貪的,可最後還是淌了混水。你怎麼防?

靠制度防嗎?制度再好,他們還是有辦法鑽漏洞,還是可以裡應外合。

與其問,為何要貪,更該問為何要行賄。不是?

雞生蛋蛋生雞的不解題,出在人性。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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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昨天被以貪污罪羈押禁見的黃季敏
2012/09/01 12:04
黃季敏收押是前天傍晚(八月三十日)的事情。

『得知遭押 黃季敏堅持看完筆錄

【中央社╱台北30日電】 2012.08.30 08:25 pm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因涉貪污案,今天傍晚遭收押禁見。他在羈押庭上得知遭押時,面無表情,堅持要把筆錄看完。』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331042.shtml

銀先生這篇文章顯然昨天(八月三十一日)寫的,登出來後昨天變成前天了。

建議更正為

“前天傍晚(八月三十日)被以貪污罪羈押禁見的黃季敏”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9-01 12:11 回覆:
謝謝,已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