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有事找我的保險公司談
2016/06/13 22:24:02瀏覽70432|回應9|推薦21

車禍發生後,有一種情況是被害人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互動模式,就是車禍肇事的一方,會跟被害人說:我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有什麼事,請你去找我的保險公司誰誰誰說...

照常理來看,除了強制險外,當事人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屬任意險的範疇),當然是件好事。畢竟車禍發生後,強制險所能理賠的項目(只限於醫療、殘廢及死亡給付)與金額有限(醫療給付最高20萬元,死、殘最高給付200萬元)。若有第三人責任險做後盾,當然有助於肇事者分散風險,兼亦確保被害人車禍發生後,能透過保險公司獲得迅速有效的理賠。

舉例來說,某甲為其自小客車投保了一千萬的第三人責任險,某日因天雨視線不佳,撞到了過馬路的老人家,老先生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肇事者某甲透過保險公司的協助,最終與被害人家屬以600萬達成和解。

這600萬元的理賠金悉數由保險公司買單,肇事者一毛錢都沒有出,這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如果沒有保險公司的協助,一般車禍當事人恐怕也很難輕鬆應付自如,可見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保額最好愈高愈好。當然保額愈高,相對地~保費也不便宜,加保前,車主自然要審慎評估、量力而為。

然而多數時候,就算一般人會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但保額可能也不會像前述的案例那麼高。一、兩百萬的保額,保費落在一千到兩千元左右,是一般人較能接受的範圍。所以就有可能發生以下的問題....

先看看沒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只有依法投保基本的強制險時,發生車禍後,肇事者跟被害人說:我有保險,有什麼事,你去找我的保險公司說...。

哈哈~見鬼了!只怕被害人可能會先到派出所提告過失傷害~再說 

再來就是加保了第三人責任險,但保額不高,此時發生車禍後,肇事者也跟被害人說:我有保險,有什麼事,你去找我的保險公司說...。

耶?~~說什麼?

這時不光是被害人有話要說,就連保險公司也有話要說啦!

親愛的保戶,很抱歉!你投保的額度恐怕不足以賠償被害人的全部損害喔!

保險公司兩手一攤.... 無奈

實務上,保險公司未必因為你花了點錢買了第三人責任險,車禍出險就照單全收喔!

首先~保險公司會就車禍造成被害人的損害,先估算強制險可以理賠到什麼程度,如有不足,才會啟動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機制,這時保險公司還要先判斷被害人在車禍中有沒有過失的成分,如果保戶是肇事者,且應負完全的肇事責任時,保險公司才會依約理賠,萬一這樣還不夠賠償被害人的損失,那剩下的或不屬於保險公司該理賠的部分~就要由肇事者(保戶)自己來吸收,由肇事者自己對被害人負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

車禍發生的原因,如果被害人與有過失,假設經由保險公司判斷肇事者(保戶)為肇事主因,被害人為肇事次因,那麼肇事者要負7成責任,被害人要自負3成,肇責比為7:3,那麼保險公司就只會對被害人負7成的理賠責任。

另一種情況,則是肇事者(保戶)與被害人同為肇事主因,也就是肇責比為5:5,那麼保險公司就只會對被害人負一半的理賠責任。

更甚者,保險公司若認定肇事者(保戶)為肇事次因,被害人才是肇事主因,那麼肇事者只需負3成責任,被害人要自負7成,肇責比為3:7,那麼保險公司就只會對被害人負3成的理賠責任。

肇事責任比例的認定與理賠金額的多寡關係密切,一旦雙方當事人或保險公司對於肇責比例的認定有疑義,又或者是對於賠償的項目或金額發生爭執,保險公司的基本立場,通常就是交由法院來公斷(哇哩~那我買保險幹嘛?!) 問題是~這樣一來,被害人勢必會對肇事者(保戶)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後續的法律程序,隨者時間的經過,被害人、肇事者(保戶)與保險公司三方,大家再來角力。

由以上的說明,大家可以了解到,車禍涉及保險理賠的問題時,不僅僅是肇事者與被害人間存有本質上對立的問題;也就是被害人希望獲得的賠償,愈多愈好;肇事者希望賠償能愈少愈好。還有保險公司與肇事者(保戶)間所存在的矛盾現象;也就是肇事者(保戶)希望保險公司的理賠愈多愈好;保險公司則是依其客觀的認知,依約(保險契約)負其認為合理的理賠責任。

別忘了保險公司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態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保險公司可不是慈善事業,將本求利才是保險公司的本質

法蘭客認識的一位律師友人曾處理過一件特殊的車禍個案。肇事者(保戶)與被害人對於車禍肇事責任的歸屬都不爭執,肇事者(保戶)認為自己應對車禍負百分之百的責任,被害人也如此認為;唯獨保險公司認為被害人有肇事次因,應自負3成責任,也就是保險公司只願意負擔7成的理賠責任,且態度非常堅決,絲毫沒有讓步的意思。想當然爾~如果你是這家保險公司的保戶,你可能也會氣炸了!怒吼

這起車禍事件的發展,最後是由肇事者(保戶)先全部賠償被害人的一切損害(算是有相當資力的肇事者),肇事者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後,再由肇事者(保戶)透過法院,來對保險公司起訴求償。當然~在訴訟過程中,車禍被害人也非常樂意為肇事者出庭作證,形成肇事者與被害人站在同一陣線,共同對抗保險公司的奇特現象。

無論如何~沒有人樂見車禍的發生,但車禍發生後,有保險公司從旁協助處理,絕對是好事一件,但千萬別把保險公司看成是萬能的上帝或有求必應的媽祖,以為買了保險就可以高枕無憂。

車禍糾紛的處理,固然要依,也要兼。畢竟這裡不是國外,你的一句話:有什麼事,請你去找我的保險公司誰誰誰說...。這會讓重視人情味的台灣人,感覺很不是滋味!

保險公司要培養出一位精明幹練的理賠人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除了保險專業的底子要充實,抗壓性要夠強外,在出險理賠時,既要顧及公司立場(或利益),也要周旋在肇事者(保戶)與被害人之間,而且動輒得咎,說實在的~這薪水也不好賺呢!切

唉唷!原來車禍處理起來~還有這麼多稜稜角角喔?

是啊!法蘭客說給你知道。微笑

法蘭客

有糾紛?找調解會!2020年1月出版

法律保護誰?(已下架)

出車禍了!然後咧?(再版)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改版中)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61513131

 回應文章

小毛
2017/06/13 00:03
你好,曰前在鄉間小路的大轉彎處,對向突快速衝出一台机車,因太快來不及反應就撞上,對家方有受傷,小路速限25,研判對方速度应有五十,對方撞擊我汽車左邊車胎附近,我工字樑斷裂,因小路未畫中線,也無監示器,責任大概會如何畫分(qa500@goshen.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7-06-18 16:35 回覆:
對方涉嫌超速,且撞擊你汽車左邊車胎附近,若你是直行車而對方是從左側道路直行或是對向直行而欲轉灣過來的車輛,因而發生碰撞的話,依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及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的路權規定,對方應負較大肇責。 
至於你的部分有無肇責?仍須視到場處理的警方綜合車禍現場各項跡證研判。

以上說明~請參酌


2016/10/19 16:26

法蘭克您好,請問一下:

八月份時我在"白線"停摩托車,人下來買早餐。

對方從小巷子開車出來,轉彎撞到我的摩托車,

因為是新車整個傷痕累累,當場對方下車把我的摩托車扶起來。

所以警察來現場時沒有定位摩托車,說現場被動過不能(在紙上)定位。

現在對方否認有撞到我的摩托車,也拒絕賠償,還出示行車紀錄器(裡面根本沒拍到我的車)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出社會買的第一部摩托車,疼得跟命一樣,撞一下就要修掉一萬六..

警察說轉彎路口十公尺內不能停車,不知道會影響嗎?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0-20 16:43 回覆:

8月份發生車禍至今,早可以向交通隊申請車禍初判表

請問初判表是如何記載的?

如果要問本案後續該如何處理較妥?希請先提供該有的資料憑判

初判內容有助於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若對方自證沒有撞到你的機車

你又無法舉證對方撞到你的機車,此一事實究竟誰說的才是真的?

關係到你能否舉證證明是對方撞到你的車及能否請求賠償等權益的問題,

請你先進一步確認,本人才好具體答覆、提供建議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0-20 16:47 回覆:
至於警察說轉彎路口十公尺內不能停車乙節
這是依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本來就不能在路口停車

所以即便將來你能證明是對方把你的車撞倒受損

你也必須承擔一部分的過失,至於過失比例多少?

可能還要進一步判斷,想全額求償,似乎比較不可能如你所願

於此併予指明

陳年華
2016/09/11 17:00
車禍體傷,是不是保險全額賠償,對方司機就沒事。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9-14 11:14 回覆:

當然不是。

車禍造成他人體傷,若有其他應負肇事責任之人,除了申請強制險理賠外,不屬於保險理賠的項目或是超過保險理賠金額上限的部分,被害人都可以向肇事者求償。例如包括車損在內的財物損害、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賠償等等。

本人有相關文章,請自行參閱:車禍被害人可請求的權利有哪些?


Bob
2016/09/01 00:41
請問我 在觀光區轉彎處路邊停車 靜止不動下被撞 ,肇事者非車主 ,但對方與2個月後將車輛過戶其名下,又於車禍將屆滿2年的最後1天提出損害賠償,且伸請法院調解,我該如何,我車損壞也沒求償,該怎麼辦 萬萬分感謝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9-01 16:38 回覆:

留言所述,似乎是指事故肇責在對方,而不在你,

請問當時事故發生時的責任歸屬為何?

若警方是以車禍案件處理,那你有申請車禍初判表嗎?

對方會起訴求償,當然是認為你要對此事負責,但事實如何?

還是要看責任歸屬

至於車輛已易手他人乙節,也要看對方內部關係而定,

(例如是否有債權讓與的問題)

若對方已起訴求償,理應你也有對方起訴狀繕本

請你針對對方起訴內容就不符事實的部分,具狀答辯

若能提出反證,當然更好

以上說明~請參酌


大鼻
2016/06/27 07:11
法蘭克您好,我於今年2月中發生車禍,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對方是油罐車司機,初判表上對方是未依號誌行駛(紅燈左轉),我方是疑似超速行駛,肇事責任大概是7:3比,住院期間對方未探視,保險公司與對方的電話也只來一兩通,上星期向對方談和解,對方說會向保險公司談就無下文了,我於昨日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我這樣會不會太急(追溯期至八月),是不是應該先找律師討論, 我怕我做的筆錄會有缺失,而且也不知道如何準備文件,目前只有列出清單及收據,我該先向警方取消傷害告訴嗎? 還是等告訴提出後再找律師也不遲,可是家人很反對我找律師,畢竟沒有什麼錢,而且我佔三成責任,那如果沒找律師,我該準備什麼?(bignose0623@hot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28 21:26 回覆:

既然已提出傷害告訴,那就不要撤告,因為撤告後,就不能再提告了了,這一點要請你注意!

雖然已提告,也沒有什麼不好,等檢察官傳你們出庭,最後還是會先請雙方去調解會調解,如果能在偵查期間能經由調解會調解達成賠償共識,到時候再撤告也不遲。

如果談不成賠償,檢察官起訴被告後,你再去法院打刑附民的賠償官司也可以,有關請求賠償的相關文章如下:

車禍受傷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6078389
車禍被害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法條依據有哪些?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48645695
車禍精神賠償的相關問題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15170216
車禍損害賠償清單要如何製作?(車禍損賠清單範例)
我想你本人並未把車禍糾紛處理系列的相關文章看過,也不認為有請律師的必要,如果賢看文章麻煩,比較有系統的理解車禍糾紛處理過程,還是請你買本拙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的專書來看,才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
以上說明~請參酌  祝  否極泰來

Kimi
2016/06/21 23:57

法蘭克你好,想請問你一件事情,我姐於去年12/31發生車禍並且小腿骨折,若想與對方提出刑事責任的話須於6/30前提告,而我們於今日(6/21)已經有去警察局提告,警察是跟我們說會再請對方來做筆錄後才會送出資料,而我們詢問警察若對方到6/30號前都不來做筆錄怎麼辦? 警察是跟我們說會通知對方三次,若對方都沒來他會直接將資料送出,我想詢問以下事情

1.我們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是否就已經在走法律程序,沒有半年內的期限了嗎?

2.若是6/30號過後對方才做完筆錄或警察才幫我們提交報告的話,我們這樣提告算有成功嗎?

麻煩解惑,謝謝。

(ws00826@hot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22 00:28 回覆:

1.我們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是否就已經在走法律程序,沒有半年內的期限了嗎?

A.有拿到報案三聯單,才算完成保案提告的動作,你可以看看手邊有沒有警方製發的報案三聯單來判斷。


2.若是6/30號過後對方才做完筆錄或警察才幫我們提交報告的話,我們這樣提告算有成功嗎?

A.如前所述。如果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恐怕有問題。那建議你們先去地檢署按鈴申告,以免錯失告訴期間。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22 00:30 回覆:
對方有沒接到警方通知或對方去不去警方那裡製作筆錄,你們可以不管。因為警方通知不到犯嫌,可依法申請拘提,甚至通緝,但前提是要完成報案手續,拿到報案三聯單,才會進入偵查程序。

嗡嗡
2016/06/20 12:09
請教一下!之前發生了車禍,我在小貨車的右後輪方向一起直行,小貨車為了超他右前方的機車往左要切但是對向有來車又切回來撞到我,一個月後研判表出來我 「無肇事因素」對方「涉嫌向右變換航向未注意其他車輛」「涉嫌肇事致人受傷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 當天都有到警局做筆錄。去了一次法院我是提告人,對方一直否認說有撞到我,現在要到調解委員會這了。我需要準備什麼?我ㄧ個月無法上班但我們公司是領現拿 當月的薪資袋可以嗎?看醫生的收據都有,因為有疤有點蟹足腫醫生說需要雷射開了醫生證明可以跟他要嗎?(傷口還沒完全康復還不能做雷射)我是一個女生夏天 不敢穿短褲傷口在兩腳膝蓋和右腳踝)就算穿長褲也害怕別人的眼光怕被看到傷口,對方又一直否認,精神賠償該要多少合理?
對方車禍當天也說他有保險會處理,對方保險在車禍發生後幾天有打電話來「說一切等研判表出來再說」再來就沒打電話來過了對方也從沒打電話來。我的保險有打電話給對方的保險他「說對方沒有出險」我的保險也打電話給肇事者「一直盧說他沒有撞到我」我該怎麼辦?(clover703652@yahoo.con.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21 23:33 回覆:
依留言所述,目前你應該是已經提告對方駕駛過失傷害,檢察官請你們到調解委員會去調解民事賠償。
至於你需要準備什麼?建議你去調解時,先行就自己因車禍所受的損害,臚列一張清單出來,並備妥相關佐證資料前網調解較好。
這部分~請參閱部落格車禍糾紛處理系列相關文章說明,本人就不再針對具體個案情形說明。
例如:車禍損害賠償清單範例。
車禍損害賠償清單要如何製作?(車禍損賠清單範例)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6992066
車禍受傷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6078389
至於精神賠償該要多少合理?牽涉的判斷要素極多,本人向來不予具體金額建議,請參考部落格相關文彰章說明:
車禍精神賠償的相關問題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15170216

最後是關於對方車禍說有保險的問題,如果對方保險公司調解時,沒有出面協助解決理賠事宜,導致調解也不成立的話,將來你就只好等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再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程序去求償。
不必理會對方說什麼,有什麼話,請對方去跟檢察官說,檢察官若不採信對方的說詞,一樣會起訴。只是打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官司時,因你說對方是貨車駕駛,所以如果對方是受僱開車而發生的車禍,有可能也要把他的僱主一併列為共同被告連帶求償。 (當然~調解時,你就可以要求僱主必須與被告駕駛一起來調解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王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6/17 21:30
感謝分享 感覺是很基本的常識 但我卻完全不清楚  學到一課了讚啦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18 21:33 回覆:
謝謝您的來訪及肯定。微笑

段小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有是去找我的保險公司說!
2016/06/16 01:21
法蘭克,~

明明是對方違規停車
碰一聲!撞到剛好他開了車門的那一扇車門。

交警來了救護車也來了,當事人只跟交警說等一下
等我的保險顧問來。

被送去醫院的我覺得我沒錯,可是保險公司卻要告
我賠車主那一扇門的修理費。那我的醫藥費誰要賠
我?他們並無談到這一點。

這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只是在我感覺裡,車主很囂張、保險公司也很扯!
這很羅森門!告就讓他告,我也沒理會。

晚安/小青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16 18:35 回覆:
嗯~現在我還感覺有股殺氣....迎面而來~~ Fox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