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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探視協議書要怎麼寫?【附探視協議書範例】
2012/01/11 13:57:37瀏覽49402|回應1|推薦73

探視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原為夫妻,民國(下同)○○年○○月○○日離婚,雙方約定所生子女◎◎◎(○○年○月○日,身分證字號:A000000000)由甲方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茲就乙方對該未成年子女◎◎◎之探視事宜,雙方達成共識,成立協議,其協議內容約定如下:

一、探視時段:每個月第2週及第4週的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20時。

二、探視地點:須於公眾場所,並於探視期間與甲方隨時以電話保持聯絡。

三、探視方式:乙方應至甲方住處親自接送◎◎◎,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接送。若乙方逾約定探視時段30分鐘未將◎◎◎送回甲方住處時,甲方得拒絕乙方下一次之探視。

四、逢寒、暑假(依學校公布為準),自學校假期開始之次日起至第○日止,共計○日,乙方得於該期間內將◎◎◎接回乙方住處生活。

五、逢◎◎◎國曆生日而生日為假日時,乙方探視時段為生日當天上午10時至下午18時;生日為平日時,乙方探視時段為生日前一天下午18時至21時;逢母親節(5月的第二個星期日),乙方探視之時段為母親節當天上午10時至下午18時。

六、如◎◎◎於探視時段因身體不適而不便出門或非探視時段因傷病就醫或住院時,甲方不得拒絕乙方之探視,其探視時間另由雙方視情況協議定之。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方:                     (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方:                     (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國 ○○ 年 ○ 月 ○ 日

【範例解說】

1.未成年子女之探視協議通常是夫妻離婚後,對於未取得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亦即未取得監護權)之一方,基於未成年子女之利益及親情倫理的考量而訂定。旨在規範《探視方》應如何與未成年子女進行會面交往之具體內容。

2.探視協議之主體為該未成年人之父母,一般協議書稱謂為甲方、乙方;當然稱謂也可以男方、女方名之。

3.協議書的開頭宜先載明男女雙方原為夫妻之關係與何時離婚之日期,雙方所生子女之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證字號及離婚後由何人(男方或女方)取得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即監護權),均要記明;最後再表明雙方同意就探視事宜達成如何之規範內容。

4.協議條款主要不離探視時段、探視地點及探視方式三部分,茲再分述如下:

 (1)探視時段

通常是由雙方共同決定,在日期方面,一般會以一個月的單週或雙週的星期幾來規範,避免探視次數過於頻繁或增加探視的不確定性;在探視的時間上,可以是一天當中的一個時段(例如本範例的情形),也可以是跨日的時段(亦即約定探視當天下午幾點至次日幾點之接送)。

 (2)探視地點

探視地點通常是指約定未成年子女接送的場所及會面的地點,實務上大多以雙方約定的公眾場所(例如:百貨公司、車站)或有監護權一方的住處作為接送或探視的地點。

至於會約定在公眾場所接送、會面的情形,通常有可能是一方或雙方已婚或住處有同居人,所以不方便在住處進行接送或會面;當然也有基於安全考量等因素,每件個案狀況各有不同,故無法一概而論。

在一些比較特殊的個案中,有時雙方還會指定須在特定地點進行探視,例如社會局提供的『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中心』或是社福團體提供探視會面的場所。這部分,讀者可參閱另一篇文章的相關說明:

有用的資訊:什麼是「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服務」?

 (3)探視方式

在探視方式的約定上,比較重要的是除了《探視方》外,什麼人可以前來接送小孩?一般雙方協議時都會限定只有探視方才可以,但有的會例外允許《探視方》的父母親也可以代為接送小孩。更有些特殊的個案是要求有社工人員的陪同才可以進行探視。所以探視的方式要怎麼約定,還是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此外,基於探視時段的約定,如果探視方不能依協議內容履行,在約定接送的時間內來接見小孩或送回小孩,有監護權的一方也可以約定違反協議的效果,一般做法是在協議書中約定有監護權的一方有決定是否要取消《探視方》下一次探視的權利,於此併予指明。

5.至於小孩因寒、暑假或遇有特殊節日或小孩生病時,探視時段是否要另行約定以及要如何約定,有時候雙方也會在協議中加以規範,以免日後發生爭議或造成協議雙方彼此的不愉快。

6.協議書的最後一段,則是制式地按一般有效法律文書所應交代及填寫的內容,由立協議書人雙方簽名蓋章、寫上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基本資料,記明日期後,將協議書分由甲乙雙方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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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6023137

 回應文章

浮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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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
2012/01/12 11:34

範例明確

解說詳細

確實有用

值得一讀

期待新書

早日出版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2-01-12 11:57 回覆:
呵...呵....
好友又來幫法蘭客打廣告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