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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6 23:28:15瀏覽128568|回應271|推薦77 | |
包租婆阿卿嫂位於電梯大樓裡的小套房連同機械車位已經出租出去了,她在同一棟大樓裡,還又另一個平面車位也想要出租,但是坊間似乎找不到只就停車位出租的契約書,希望有人能幫她訂一份合宜的停車位租約,以下就是這個租賃契約書的範本,提供給大家做為參考: 停 車 位 租 賃 契 約 書 (範例)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停車位租賃事件,雙方訂立本租賃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 甲方同意將所有座落於00縣00市00路00號00社區地下第0層平面停車位,編號:第00號車位出租予乙方。 租賃車位之附屬物件計有: □ 停車場出入搖控器1個 □ 社區門禁卡1個 停車場出入搖控器或社區門禁卡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應照價賠償。 第二條:租賃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新台幣0,000元整,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以轉帳方式轉入甲方指定之00銀行00分行,戶名:000,帳號:123-456-789之帳戶。 第四條:使用停車位之限制 本停車位僅供乙方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於租賃關係存續中將停車位轉租、出借或以其他變相方法改由他人使用,或將承租權轉讓於他人。如有違反,甲方得請求損害賠償,並得終止租約,乙方不得異議。 乙方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本停車位外,並應遵守00社區管理委員會之住戶規約及配合停車位維護保養廠商之維修保養作業規定。如有違反,造成停車位之損壞,甲方得請求損害賠償,並得終止租約,乙方不得異議。 第五條:停車位不得供非法使用 停車位不得存放易燃物等危險物品或違禁物品。若有違反,致影響公共安全或釀成災害者,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並得終止本契約,請求返還停車位,乙方不得異議。 第六條:危險負擔 本件停車位自甲方交付乙方停車場出入搖控器及社區門禁卡時起,視為甲方已將停車位交付乙方使用,停車位之利益及危險,均由乙方承受負擔。 第七條:租賃期滿 本契約租期屆滿時,除甲、乙雙方另有續租之合意,應另訂新約外,乙方應即將停車位交還,不得藉詞佔用或向甲方請求其他任何名目費用。 第八條:違約處罰 乙方於終止契約或租賃期滿之翌日起,未即時將停車位及停車場出入搖控器交還甲方或藉詞推諉避不交還時,自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按月租金新台幣0,000元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至返還之日為止(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算)。 乙方若有違反本契約之情事,致甲方權益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之責,並應支付因涉訟所生之裁判費、律師費(稅捐機關核定之最低收費標準)及其他相關費用。 契約分存 上開條款均經立契約書人甲、乙雙方同意,絕無反悔,恐口無憑,爰各立契約書人於細閱前揭各條款無誤後,特此簽章,以示共同遵守。 本契約書正本壹式貳份,分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本契約書如擬增刪修訂契約條款,應由雙方同時提出所執契約書,分於各該契約書為增刪修訂後,於增刪修訂處共同簽名或用印,並記明年、月、日。 立契約書人 甲方(出租人): (簽名或蓋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人): (簽名或蓋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事項: 甲方於 年 月 日收受乙方交付之停車位租金 元整(含管理費)無誤。 甲方簽名: 乙方於 年 月 日收受甲方交付之停車場出入搖控器、社區門禁卡各1只無誤。 乙方簽名: 其他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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