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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喬家大院之"非財勿擾關心專線"不能監聽喔?午雞款代痣?!!!!(轉)
2013/09/30 04:55:59瀏覽1501|回應2|推薦36
轉自網路

破除迷思:
最近的新聞圍繞了幾個迷思,在我們率然的說「違法」監聽前,是否先讓我嘗試破解大眾的幾個基本「迷思」之後,我們再來想想到底是不是「顯然違法」。
再來,會用電腦上網、看得到這段文字的人,我已經假設你具備至少國中以上的教育水準,知道不應只聽一部分人士的發言-否則胖虎永遠只要向老師指控你打他,老師永遠不用聽你的意見就可以把你抽打一頓-。如果你已經具備大學以上的水準,你更應該開始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能辨別事理,絕不能人云亦云。

迷思一:立法委員的手機不能監聽?
答案: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全中華民國的罪犯,大尾的如槍枝、人口販運頭子,小尾的如毒品、K他命、搖頭丸幾克幾克販賣的小盤零售商,只要你手上用是用某立委為申請人的手機號碼,你就不用怕被監聽了,放心的用這支電話聯絡吧!
立委的電話不能監聽,這是什麼鬼道理?難道立委(申辦的)手機,就不會被拿來犯罪之用嗎?不要說立委將(他申辦的手機)交給別人犯罪之用,難道立委自己沒有可能收受利益團體的不正利益?收受賄選賄款?或是如本次事件幫忙「喬」案子?這幾乎都是法有明文的犯罪行為,難道因為他是立委就不能被偵查嗎?立委只有在院會內享有言論免責權,任職期間享有非現行犯不受逮捕的憲法權利,立委並沒有「犯罪」的權利喔!(否則他只要當上立委,就可以姦淫擄掠,只要不是「現行犯」就好?)

迷思二:掛線立法院的總機會不知道?
答案:當然不知道!你說檢警調是白痴嗎?掛到立法院的線難道不知道要收手嗎?這就回到上一個迷思了,難道「立法院的電話」不會被拿來犯罪之用?(特別是貪污、行賄等案件),所以偵查對象(如本案的柯委員)所使用的電話有接到0972XXXXXX的電話來電,電話內容是「委員,那個錢拿到了喔!」就算電話只是助理告訴立委他收到立委請人轉交給他的便當錢,但是在柯委員可能涉嫌行賄的偵查期間,你聽到這段對話,難道不會高度懷疑這是錢就是「那個(行賄)錢」,而有監聽的必要嗎?

迷思三:監聽四條線很浮濫?
答案:你沒賣過毒品你當然覺得一個人用兩三隻電話就超級多。毒品交易、(各種)詐騙電話,都是用向別人「買來」的手機或是拋棄式的門號,用兩三天就丟掉,有點經驗、常識(有看過諜報片的人也可以猜到)的毒梟,都知道要一直換電話(不換手機也要換SIM卡),而且也千萬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去申辦電話,不然警察只要掛線你「名下」的電話就可以掌握你所有犯罪的證據。白痴罪犯才會這樣幹。
所以,當犯罪嫌疑人的(A)電話接到多通來自可疑電話(B、C、D、E)時,通話內容也有可疑的對話(比如說:錢收到了,貨拿到了,那個你叫阿貓拿給我的攪拌器-指搖頭丸-拿到了),檢警調當然會說服法官說,其他的可疑電話(B、C、D、E)也有監聽的必要。
迷思四:監聽一個月發現不對才下線,怎麼不一開始就下線?
答案:會有這種迷思的人,「顯然」是美國電影看太多。你以為台灣的監聽是像美國電影那樣,都會有個人24小時戴著耳機、喝著可樂、吃著漢堡、無聊的守在機器旁邊,準備隨時聽監聽電話的對話內容。得了吧!那是美國那個有錢國家才會這樣幹。臺灣檢警調哪來的那麼「美國人力」派去一一「24小時戴著耳機、喝著可樂、吃著漢堡、無聊的守在機器旁」!當然是獲得法院准許監聽之後,通知監聽機關,這個號碼獲准被監聽,讓「機器」(電腦)去側錄這個號碼所有的對話內容,「然後」一段時間之後,申請監聽的單位向執行的單位去拿監聽的錄音(光碟)回去聽(一整個月可能累積只有幾分鐘的對話內容),再作成監聽譯文(就是打成逐字稿的意思)。否則監聽四條縣一個月,就要派四個警察「24小時戴著耳機、喝著可樂、吃著漢堡、無聊的守在機器旁」一個月?別傻了。中華民國政府沒有那麼多「美國人力」。
現行實務的狀況,讓監聽的申請機關承辦人,獲准開始監聽之後,一定是要一兩週後才去拿錄音回來聽,所以到最後才發現那是立法院的「總機」而成為無效監聽,一點都不奇怪!

如果你的迷思被我破除之後,我大膽的還原一下這次的「烏龍」監聽案件:
某助理用立法院的總機(其實應該是總機自動跳號,而在來電上顯示0972的號碼)打給柯委員的正在被監聽的A手機號碼,不小心講了關鍵句(比如說:委員!錢拿到了!),讓特偵組認為這個0972的號碼的使用人(當時顯然不知道是立法院的電話,因為號碼無法一望而知)有(貪污)的犯罪嫌疑,從而特偵組、(審核監聽聲請的)法官看到這種關鍵句就「鈴聲響起」(ring the bell !!)而決定監聽這個號碼。
結果一個月後,才發現這個號碼沒有再打出電話(可能是立法院的總機沒有跳號到這個號碼),所以沒有錄到想要錄的對話。

結論來說,這是一次無效的監聽(實務上面對狡猾的毒梟,無效監聽太常見了),頂多你可以笑他是「烏龍」監聽。但只要有走完「檢察官聲請、法院准許」的法定程序,你一定不能說他是「違法監聽」(就算不當、不妥,但應該還是「合法監聽」)。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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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engshui910&aid=8754674

 回應文章

林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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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秋祭天地」動員教召!
2013/10/06 18:21

 
紅衫軍、1012 師、udn 旅、趕豬營、4連8班,林兮就位!

報到時間:10月12日14:00

集結地點:立法院‧群賢樓

任務下達:驅逐國賊立院趕豬解散國會
             

渴望和平(fengshui910) 於 2013-10-07 21:50 回覆:
大家來集氣喊王金平認錯!王金平道歉!王金平下台!

渴望和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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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痛........
2013/09/30 14:34
世界上最無恥的事情就是:我們都知道真相,他們還在那裡說謊。
世界上最最無恥的事情就是:他們知道我們知道真相,他們還在那裡說謊。
世界上最最最無恥的事情就是: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還在那裡說謊。


........................(不知作者是誰,但我感受到一樣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