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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云何為『眾生捨邪見能生為夜摩王』
2019/12/08 20:14:40瀏覽49|回應0|推薦0

標題:云何為『眾生捨邪見能生為夜摩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捨邪見能生為夜摩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一法,謂捨邪見,應勤捨離,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蓋

(一)  邪見者名一切眾生不安隱本。此顛倒見,一切因緣皆不生信。

(二)  彼不信處,一切憎惡,一切毀訾,王則應捨。若王不捨,則邪見行,一切人憎,一切不信,一切諸人皆不順行。

(三)  不順行故,一切人捨,得衰惱時,依法行天一切捨離;天捨去已,無所能為,是故王者應捨邪見。

     由此觀之,如是『三者』,即所謂眾生捨邪見能生為夜摩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夜摩天』者,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時時唱快樂故也。此天由修施、戒二種福業,勝忉利天,是以感報得生其中也。是故王若如是正見不邪,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於一切時作正利益,為一切人之所供養,一切人愛,依法行天常不捨離,一切國人如王意行,一切分別、一切心念皆悉具得。彼王心意本性不亂,能於久時王領國土,安隱無患,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捨邪見善業因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2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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