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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可因人而罰是民進黨法治觀?
2018/05/24 13:53:54瀏覽1143|回應0|推薦13

※既然同樣闖紅燈,為何管中閔要罰不能當台大校長,吳茂昆卻不罰可以當教育部長?徐國勇一再引喻失義,不愧賴內閣首席天才兵!

吳茂昆沒事管中閔呢?徐國勇:闖紅燈被抓到就是要罰

2018-05-24 12:29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教育部「拔管」案,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被視為關鍵人物之一,對於立委指控教育部長吳茂昆還沒跟學校申請就到外面兼任基金會董事,蔡碧仲說,「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同樣可以違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也強調,「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來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

徐國勇表示,基金會是公益,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不可能有營利,不能兼職指的是營利事業,前提要件不同。吳茂昆已經把相關爭議講得非常清楚,也向社會說明,吳茂昆今天也回應,有違法就下台。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但他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擔任基金會跟兼職無關。

「不可以用他人的違法,主張自己違法的正當;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來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徐國勇說,蔡碧仲所提到的應是這個概念。在法律上來說,就像一群人闖紅燈,被抓到的人,不能說其他人也闖紅燈,警察不能罰,闖紅燈被抓到,就是要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主持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記者周佑政/攝影

※專業內行人講不專業外行話,邱太三真的是學法的嗎?懷疑也!

「拔管案」電話通知開庭惹議 邱太三:親民便民啦!

2018-05-24 15:12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針對台北地檢署偵辦「拔管案」的檢察官以電話通知5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到北檢5辦作證,引發司法干預的爭議,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表示,檢察官以電話通知當事人,「是一種親民、便民的做法」,基本上,檢察官都會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邱太三表示,有些檢察官開庭時會問當事人「你要坐下嗎?」開庭前也會詢問當事人「請問何時出庭適當呢?」,就是希望當事人或證人到案時,不要受無謂的干擾,另有些法官開庭也會問證人什麼方式才會不被干擾,外界對於檢察官電話通知證人到案是干預,其實是曲解了檢察官的用心。

邱太三還表示,當然法務部也可以要求檢察官對每一位證人寄發傳票,但有些證人並不希望望被地檢署傳喚時,被家人或公司知道,不希望被以正式的傳票通知,「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會變成沒有親民、便民的措施了。」

法務部長邱太三:檢察官電話通知證人是「親民便民」。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王聖藜攝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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