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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上班責任制,下班看電視」-你沒看到的職場5大真相
2012/09/24 10:38:17瀏覽536|回應0|推薦5

圖文引用Cheers雜誌

文/Cheers雜誌 2012年9月 Cheers雜誌144期

工作與生活平衡(Work Life Balance),從來沒有像現在一樣,受企業、國家,甚至國際經貿組織的高度重視。2011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正式發表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其中兼顧工作與下班後生活的平衡,便名列11大重要指標之一。

隨職場Y世代輩出,台灣上班族嚮往的工作風格有何改變?實際的工作情況又是如何?

《Cheers》雜誌8月在網路上進行「台灣上班族工作風格大調查」,其中88.8%的人不到40歲,77%屬於35歲以下的年輕世代,透過這項調查特別可以探究台灣年輕世代的工作風格走向:

真相一:5成5上班族,一天工作10小時以上

從調查中看出,台灣上班族普遍工時偏長,54.5%的人一天工作10小時以上,但也許是已習慣這樣的長時間工作狀態,認為工時剛好的人仍佔多數(53.6%)。

真相二:嚮往自由彈性,現實工作型態卻刻板被動

至於攸關每日工作心情與品質的工作風格,工作者前5大嚮往的工作風格形容詞,分別是:「自由彈性」、「自我實現」、「團隊合作」、「展現本色」、「獨立自主」。

然而,受訪者認為最能描述他們當前工作風格的形容詞前5名,卻是:「聽命行事」、「多工並行」、「團隊合作」、「刻板僵化」、「獨立自主」,以被動、缺乏自我色彩的描繪居多,顯年輕人在現實與理想間的差距與矛盾。

真相三:厭惡責任制被濫用,最愛「打卡制」固定生活

三千多位受訪者中,有55.2%的人工作類型為「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上下班時間固定的打卡制」的人則有30.3%,「上下班時間不固定的責任制」則僅有14.6%。

多年來,「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一直被視為上班族工時破表,薪資卻沒有同步成長的「元兇」,因此多數工作者都對這種制度深惡痛絕。也因此,本次調查中最受歡迎的工作型態,竟然是「上下班時間固定的打卡制」,高達52.7%,顯見上班族內心對於工作體制的反動。

真相四:樂在工作,但不勉強自己做不喜歡的工作

雖然過半數受訪者嚮往打卡制,但不代表年輕人無法樂在工作。有67%的人表示喜歡自己的工作,且喜歡自己公司的人也有63%,顯示台灣的年輕工作者比較不會勉強自己做不喜歡的工作,因此普遍對工作及公司有一定的滿意度。

真相五:生活越充實,工作越快樂,但離不開網路及電視

另一個結果顯示,下班後的生活活躍度,之於白天的工作滿意度,其實有正向的關係。「台灣上班族工作風格大調查」結果顯示,近85%的人表示「下班後會從事自己喜歡的嗜好及活動」,進一步交叉分析後,甚至發現,這些人對工作的滿意度,又高過下班後不會從事嗜好與活動的人。

但台灣上班族下班後最常做的事,「上網」(51.7%)和「在家看電視」(50.0%)高居前2名。若以一句話形容年輕世代的工作與生活面貌,「上班責任制,下班看電視」,某種程度應該可以描繪現況。

【調查說明】本次調查於2012年7月26日至8月14日在《Cheers》網站上進行,共回收有效問卷3,127份。調查執行:《Cheers》雜誌、《天下》雜誌調查中心。

【真人真事.熱門觀點】對自己的健康/人生/家人,才有「責任制」這回事

基本上,我心靈上與精神上都極度反對「責任制」,但是我也必須坦承,在台灣這個環境中,要做到完全拒絕「責任制」不是單打獨鬥可以完成,「責任制」的影響層面已經是社會價值觀的問題,是一種「集體意識」,其可怕在於「集體意識」可以殺人於無形,讓你習慣一切折磨,到最後死得不明不白,都還以為自己是壯烈犧牲。

我有什麼資格可以放這個屁?因為我曾經是加班狂人。

本人我離開台灣前,有六、七年的時間,曾經在「加班程度相當恐怖」的「廣告公司」與「電視台/傳播圈」待過,加班對我來說真的是家常便飯,甚至在我來加拿大之前,離開公司的當天,吃完離職蛋糕、發表完離職感言之後,我還在聯絡廠商交辦事情,離職後還有人繼續打電話給我,這就是我的加班人生。

我的加班人生,從我第一份廣告公司的工作開始:「奧美廣告業務執行」。我記得非常清楚,面試的時候我被問到:「你可以接受加班嗎?」我說:「可以」。

面試官說:「即使每天到十點、十一點,週一到週五,週末假日還要來加班,這樣也可以?」奧美廣告耶!多少大傳系畢業的學生,盼望著這個面試機會,就算我加班到爆肝爆肺,我都要咬牙硬撐!我點頭、堅定地說:「我可以。」

面試官又說:「即使你老爸老媽反對你夜夜加班,你還是可以?」我回:「我會說服我的爸媽,你不用擔心。」

這是真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憑著這股堅定跟企圖心,被面試官覺得我是童養媳,可以磨可以操可以用到死,所以當年我是唯二的應屆畢業生被錄取進奧美廣告,另一個好運的同事是堂堂政大企管系,我只是區區輔大廣告系。所以當我被錄取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就算加班到死,我也要撐著。

當時我還住在基隆,每天通車往返台北與基隆,最後一班從聯合報發車是晚上11點40左右,所以我天天都在趕那班車直到我離職的那一天。我常在客運上睡到基隆站還被司機叫醒,把家當旅館的日子一年之後,我臉上長了一堆痘痘、一臉憔悴、脾氣火爆。

某天,媽媽說:「你可以不要做這份工作了嗎?有必要弄成這樣嗎?」那天早上到公司去時,一坐下來我在辦公室大哭,一整個早上三小時,我邊上班邊哭,哭到嚇死隔壁同事。

我跟我的主管說:「我媽媽……要我不要幹了。」主管點點頭,只說:「好,我知道,我會解決。」(雖然最後還是無力解決)

其實當時年紀真的還小,抗壓也不夠,只覺得自己天天無止盡的加班不知道為了什麼?一份成就感?一份薪水?還是一份熱情?但是這些,有必要犧牲我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跟我自己的健康來交換嗎?我一直都很能忍,但是當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江媽媽也不再支持我的時候,最後一到防線的崩堤,我也跟著潰堤。

哭是因為我覺得對不起父母,讓媽媽操心。但無從解決,我很困惑也很茫然,一個社會新鮮人以為社會就是長這樣:「為了出頭天,你就要加班到死、用你的身體健康付出代價、用你寶貴人生的時間付出代價。」

待續…立即前往【對自己的健康/人生/家人,才有「責任制」這回事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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