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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爾可不可以選擇安樂死?
2012/12/16 17:00:01瀏覽1030|回應1|推薦7

一年多以來,我固定的到一處仁愛之家做義工。

我不是護士,也不是護工;我不是心理師,也不是文康員。院内所有院友的餵葯打針、洗澡餵食、潔身換衣、咨詢探視、團體活動等等事項皆有他們去照料,我只是到那裏去挨間逐門的與好幾位院友聊天寒暄。

 

院友們有的是自費來此安度餘生,有的是為社會福利所收容安置的體殘智障人士;在行動方面,大多數的院友是無法像平常人般的可以四處自在行走,

因爲是集中照護,所以除了患有其他病情,以及親友的偶爾探望與伴護時院友才得以離開療養院外出,其它的時間是完全在院裏頭。院裏有一圖書室,書櫃裏大概有四、五百本各式書刊;新的書沒有,但舊書慢慢的翻看,也能打發一些無聊的時間。此外還有一間大禮堂,逢年過節有些團體會來到這兒為安排一些表演或團康活動。

 

至於平日的生活起居呢?

 

院内所有的住房分別是兩人間、四人間、或六人間。由於室内的空間有限,每個房間就像一般的醫院,院友的私人物件都是置放於床頭小櫃及小衣櫥裏面。衛生間僅有盥洗設備,沒有淋浴設備。每個樓層各有一個大浴室,每星期安排兩天,大家輪著由護工幫忙洗澡。因爲大家沒有什麽活動,不太出汗,即使是夏天,多少都還可以馬虎過去。

除開一部分無論是眼神或觸摸已完全無法與人溝通之外,目前不良於行的院友狀況多半是因爲糖尿病或是中風症而半身不遂、肢體截除,好一點的還可以使用手杖或助行器,差的就得完全靠輪椅了。有些院友的行動反應遲緩,在有尿意或便意時可能因個人移動不及,或沒有及時表達其意識,致而污穢物會弄髒衣物,並且惹得室内空氣很不好。

由於行動不便,活動量與運動量都不如我們平常人;想當然的,其胃腸蠕動也就顯然會弱了許多。正因爲如此,爲了避免可能因固質食物造成食道及胃腸的不通致而引發其它病症,所以院方提供的食物都是以打成糊泥式的流質為主;而且三頓的進食並不是有間大餐廳讓大家坐到那兒如平常吃飯。他們是每人被安置在樓層的走廊排坐,護工逐一發給每人一個飯碗,内裝一頓的分量。至於食物是什麽菜/肉攪碎拌成的?份量夠不夠?那就沒得再去挑嫌的了。

穿著方面,有的自備換洗衣衫,有的就是靠院方提供。反正在這種環境,沒有多少人會去在意穿著的好壞與美感,只要能夠保護好軀體,不會因爲溫度或各樣意外造成傷害就可以了。冬天時,院方也提供了大外套與長袖棉衫保暖。

 

簡單的講,院方提供的還能稱得上妥當呢!

 

而院方可能由於經費與資源的局限,所以在設備、人力、照護、與生活起居安排各個方面,都有些不足;如此院友的生活品質自然的就不能盡如理想。比之平常人的日子,這兒絕對讓人感到許多的不便、不好、不願。

就在過去一年多的接觸,已經有好多位院友表示他們如今最大的希望便是早早『走掉』!

我除了盡量去鼓勵他們,以及盡量把他們的思維帶出那個套框外,也稍微試著去找出爲什麽?

 

其實就是品質的因素。

—除了以上曾提到的食、衣、住、行的四大民生方面,最重要的是空氣中缺乏流動性與流通性。

 

在那兒,除了工作人員外,每位院友不論是可自己行動與否,大致上的精神狀態都是過一天算一天的態度。生活中已經沒有任何可以刺激他們的了。食衣住行只是有形的物質條件,少了、壞了、臭了等都是表象,是可以忍過去的。然而,空氣中沒有跳動的氣息,一片的沉悶;周圍的院友,有的可以交談兩句,有的根本不理不睬;湊上去搭訕一句,有意識的跟著哼一聲,沒意識的根本連眼睛都不貶。

加之,每天的24小時,除了吃喝拉撒,臥睡以外,還有超過12小時空在那裏。該如何安排打發呢?

院方沒錢也沒人力可以為院友時時安排活動,唯有靠社會組織與宗教團體到來探訪、鼓動。但對院友而言,所有的外來客人,不管是定期或是不固定的,都是來去一陣風。尤其是一些帶有特定目的來訪組織,還可能刻意以院友為道具,用來凸現該組織的愛心與善心。如此這般,即使安排了,結束了之後,空冷的空氣可能讓人更孤寂。

因爲如此,尤其是對於曾經風光過的人物,如今生活中的規律便是睡、醒、吃,睡、醒、吃,睡、醒、吃,“真正”伴隨的只有『無言的結局』。

 

廿年前有部電影Groundhog Day (【土撥鼠日】)描述了男主角Phil(菲爾)在不知道何故進到了永遠反復於同一個土撥鼠日的狀況:每天晚上入睡,次日為鬧鐘叫醒,卻又是出現同一個土撥鼠日的清晨;城裏的人們興高采烈的迎向節日的活動,周邊所有的人都是活在一個新的『今天』。唯有他卻得面對昨天、前天、大前天、再前天、更前天、……日復一日重覆出現的場景,『今天』繞著身邊發生的每一事件都是重放只是以往每個前一天的畫面,而且每一個畫面會準確到一秒鐘都不差的再出現。可怕的是,在其他人的驚訝與嘆服的眼神中,他卻完全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這個跳離『今天』,活到明天的時空。

片中的男主角在歷盡無助、失望、害怕、沮喪,還能夠有選擇自殺的機會(雖然在試過各種自殺的方式卻又會回到今天的清晨)。我相信一般的人都會做同樣的決定。但是仁愛之家的院友卻受限於自身的殘疾與行動的約束,他們連這種機會都沒有!

 

生命,對他們是何其無奈?

 

身為一個周邊人,我們可以用各樣的勵志言語去嘗試為他們解開心結,用各種的方式去帶動他們的生命力。然而我們不是菲爾,我們走不進他的時空!我們只是單純以爲『土撥鼠日』的每一刻不正是為了熱熱鬧鬧地去舉辦一個預測氣象的時日嗎?

 

為此,我想起了好幾年前曾經有人討論過安樂死的話題。

安樂死的選擇,區別為主動與被動,以及自願與非自願的兩種狀況。許多的正反爭議都是在於周邊人可否代行非自願的決定。

 

1984年,荷蘭的皇家醫學會發表了有關安樂死的指引,在十多年後的今天,仍為醫學界所採用。這指引主要有四點:

病人一定要是一個神志清醒的成年人。

病人一定要主動地和曾反覆多次要求以安樂死了結其性命。

病人一定要受到無可忍受的痛苦,而且醫學界仍然未有良好的解除痛苦的方法。

在施行安樂死之前,醫生一定要諮詢另一位不參與其事之醫生的意見。

 

再以澳洲為例。所謂的末期病患權利法承認的「合法意願」是有著非常嚴格的限制的,它至少需符合以下的條件:

當事人必須是成人,年滿十八歲。

當事人必須處於疾病末期。

當事人的意願必須在疾病末期當時為之。(換言之,事先預囑的安樂死意願沒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的痛苦必須是緩和醫療都無法除去者。(以現況來說,只有5%的病人無法有效地給予疼痛控制的治療。這個規定排除了病人以自願安樂死作為緩和醫療之外的另一項「自意」選擇的可能性。)

當事人必須一再地表達求死意願,並經過精神科醫師及心理醫師的書面認證。

 

如此,撇開對於此一爭議正反兩方的論點,但就以上兩個國家的定義而言,所有的“菲爾”們都是沒有資格選擇安樂死的。

然而當我們頻頻鼓勵“菲爾”們要正面的把心理放開,去充實自己的人生,爭取生命的意義時,我們是否也該正面的用菲爾的立場去思考這個議題呢?

 

請再參閲:

安樂死」的倫理問題 PDF 檔)

黃秀瓊:當人忍受身心極大痛苦時,可以選擇安樂死嗎

安樂死可以嗎?我們可選擇有尊嚴地去世

人有選擇生死的權利嗎

安樂死與親情的深層衝突

安樂死爭議多醫界視同殺人| 蘋果日報

68%民眾贊成安樂死醫界反對| 蘋果日報

安樂死遭駁癱男痛哭| 蘋果日報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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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彩的美加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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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9 11:53
人生走到這個階段還是要給他們一些鼓勵最好是另外有個目標這樣比較有活下去的意願.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