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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告美國》法庭可能不認為(國防授權法案反華為規定)是懲罰認知,而傾向是自由採購選擇。(上)
2019/03/12 02:45:23瀏覽425|回應0|推薦28

華為告美國政府 美專家說可能敗訴收場

2019-03-07 18:36中央社 台北7日電

 

 

 

華為狀告美國政府,中國官媒今天刊文表達支持,指美政府應提出華為如何影響美國國家安全的確切證據外媒則引述專家說,華為有理由提起遭「褫奪公權」的訴訟,但很可能以敗訴收場。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6日刊出喬治華盛頓大學(GWU)美國憲法教授杜利(Jonathan Turley)的訪問內容,分析此案背後的法理基礎杜利曾在2003年以「褫奪公權」(bill of attainder)為辯護理由贏得官司,推翻美國國會關於子女探視權的摩根法案(Elizabeth Morgan Act)。
 

杜利表示,在褫奪公權類案件中,最有力度的辯駁是存在針對個人的懲罰。公司是法人,且華為是正在美國運作的公司,華為有理由提起褫奪公權訴訟。
 

報導指出,外國企業由於美國國家安全原因而被剝奪公眾權利、進而提起訴訟的例子並不多俄羅斯網路安全公司卡巴斯基(Kaspersky Lab)曾提出類似的訴訟,但遭初審與上訴法庭駁回。
 

美國國土安全部2017年9月下令聯邦機構從政府系統刪除卡巴斯基的產品,後來美國國會將禁令寫入預算法案卡巴斯基認為這禁令相當於褫奪公權,提出訴訟但法官認為,禁用產品是出於保護政府電腦不受俄羅斯入侵,是「預防性而非懲罰性」的措施。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3683829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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