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瘦肉精與巧克力
2012/02/14 08:42:26瀏覽2454|回應11|推薦33
今天的自由時報讀者投書中刊出了聯網異言堂格主的一篇文章,這位「挺綠挺到海枯石爛」的格主在文章中大罵瘦肉精,還說:「沒有人會那麼黑心,去把一個連狗吃了都會暴斃的瘦肉精,昧著良心拿去做人體實驗!沒有實驗當然就不會有甚麼『文獻報告』,這麼簡單的道理很難懂嗎?」。

老實說,看完他的文章,我的確認為他的邏輯很難讓「人」懂!這位格主信誓旦旦,好像萊克多巴胺的毒性比氰化鉀還高。不過,既然要講科學、講實證,我們就來看看,到底萊克多巴胺是怎麼讓實驗狗暴斃的?

美國愛荷華大學五位教授曾做過研究,並刊登在去年底Veterinary Pathology獸醫病理學期刊的報告顯示,在9隻吃了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狗當中,7隻出現心肌損傷,其中更有2隻狗死亡。看起來很可怕是嗎?這一段話其實不是科學,也沒有講完,重點在後面!研究當中9隻格雷伊獵犬吃了每公斤體重1微克的培林,其中有7隻心律不整,心肌受損,有2隻更是在4天和17天後死亡,台灣的毒物科專家林杰樑強調,這劑量是人類能夠食用的1000倍!而這份報告的結論是,萊克多巴胺在『足夠的劑量下』,會將大型狗致死!

大家看懂了嗎?「狗吃瘦肉精會暴斃」這句話不是科學!重要的是「要讓狗吃多少瘦肉精才會導致暴斃」!沒錯!「劑量」才是重點!讓一隻體重只有人類二十分之一的狗,吃下人體能承受的1000倍劑量瘦肉精,會導致9隻實驗犬中的兩隻暴斃!如果換算成人類體重,再假設人與狗代謝萊克多巴胺的方式相同,我們豈不是要吃20000倍劑量的萊克多巴胺才會可能導致死亡?這應該是我們該反對瘦肉精的理由嗎?

姑且不論瘦肉精好了,今天是情人節,很多人應該會送自己愛的人一盒巧克力吧?請等等喔!大部份的人都聽過巧克力會讓狗生病,但風險有多大呢?因為巧克力含有可可鹼,獸醫師Kevin Fitzgerald博士表示,問題出在狗對可可鹼的代謝速度比人類慢多了,吃巧克力對人類的作用可能持續20-40分鐘,但對狗可能會持續數小時,狗在吃了巧克力17小時後,體內還會留存一半的可可鹼。根據默克獸醫藥典,每磅體重吃1盎司牛奶巧克力是可能致死量,但真正危險的是黑巧克力,每公斤(2.2磅)體重攝取115毫克可可鹼就會死亡。Fitzgerald博士表示,1隻22磅的狗只要吃20盎司的牛奶巧克力、10盎司的半甜巧克力、或只要2.25盎司的烘焙巧克力就會死亡;每公斤體重消化約100-150毫克的可可鹼就會有嚴重中毒反應。例如:1隻9磅的狗在吃了1盎司的烘焙巧克力、3盎司的半甜巧克力、或9盎司的牛奶巧克力後會有中毒症狀。

狗吃了過量的巧克力也會暴斃,如果依照這位格主的「雜碎麵」邏輯,我們是否也應該立法禁止巧克力的生產跟進口呢?

不管是甚麼東西,只要吃過量都會對人體有不良影響!就連開水喝太多都會水中毒,所以同理可證,呼籲大家「多喝水」的人,也是賣台集團的一分子嗎?

既然重點是「劑量」,如果要開放瘦肉精的使用與進口,就該訂出讓人信服與安心的「合理殘留量」!而不是鬼扯一堆!

瘦肉精與巧克力,吃多了,可都是會暴斃的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114179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難怪
2012/02/14 15:26

jun5238:

如果是有馬總統在吹喇叭,噗,我可以天天吃。(^^)

=====

原來天地有政氣兄喜歡吃喇叭,難怪有精神天天寫部落格。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20:52 回覆:
那得看是吃哪一種喇叭了...
吃錯會有反效果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路人兄和版主:
2012/02/14 15:11
這要看心情,如果心底害怕「聽到Makiyo,以為是馬家又有事了」,吃上一點就掛了;

如果心情輕鬆,說吳敦義是放無薪假,那要吃個兩口,還不一定掛;

如果是有馬總統在吹喇叭,噗,我可以天天吃。(^^)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20:51 回覆:
是吃萊克多巴胺還是賽德克巴萊?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天不寫部落格謝謝馬總統,就會開始手指發抖,眼冒紅絲
2012/02/14 15:09

版主:

不過他牽拖馬英九的"劑量",相信已經遠遠超過"中毒"的標準了!

=====

版主這就錯了。   天地有政氣兄甚麼事都能牽拖到馬英九,那不是中毒,那叫做上.......煙毒勒戒所處理的那種事。

當你有這種問題時,一天不寫部落格謝謝馬總統,就會開始手指發抖,眼冒紅絲......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20:50 回覆:
是有那麼點症狀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很好奇天地有政氣兄可以吃多少萊克多巴胺而沒事
2012/02/14 14:35

版主:

人的一千倍劑量能夠毒死九隻狗中的兩隻,果然劑量不是重點!
不管叫做萊克多巴胺還是賽德克巴萊, 吃多了都會死人!

======

我突然很好奇天地有政氣兄可以吃多少萊克多巴胺而沒事,他一天到晚噗的功力可能可以化去萊克多巴胺的副作用.......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4:38 回覆:
這個只有做人體實驗才能知道!
不過他牽拖馬英九的"劑量",相信已經遠遠超過"中毒"的標準了!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版主:不能"暫時停止呼吸"嗎?
2012/02/14 14:24
這招絕對有效,不過要“永久停止呼吸”,走路用跳的才行。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4:32 回覆:
那可是"中國"的玩意兒

那位格主可不屑一顧!
不知道他能不能以身作則
不穿大陸製造的衣服,不用大陸生產的名牌
不開大陸生產的高級車
不吃中國生產的任何食品
這樣要永遠停止呼吸會快一點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02/14 14:11
版主,瘦肉精重點不在劑量,而在改名字啦,請稱"萊克多巴胺"。

要談劑量,就不會不請林杰樑參加開會了。這劑量,跟萊克多巴胺與巧克力有關,如樓下說,也跟水跟空氣有關,但是真正的重點,還是在文章中那個實驗,跟萊克多巴胺是餵狗吃,還是給人吃,給大人,小孩,男女老幼,是不是病人,心血管疾病,三高的有關,

餵狗的劑量就低一點,毒人就高一點,總是要以毒死為原則,別浪費..喔,應該改過來,餵狗要多一點,有些狗看了真討厭,浪費就浪費唄。

對了,馬總統說拍馬屁等於吹喇叭,這兩天人何寥落,吹喇叭大會不是很響(^^)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4:21 回覆:
人的一千倍劑量能夠毒死九隻狗中的兩隻,果然劑量不是重點!
不管叫做萊克多巴胺還是賽德克巴萊, 吃多了都會死人!
至於你喜不喜歡吹喇叭,我沒看到,也懶得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4:43 回覆:
另外,一個冷到不行的無聊吹喇叭笑話, 能夠被民進黨從上到下, 連那位要求國光生技每顆雞蛋都要附檢驗報告的蛋頭立委陳亭妃,還有異言堂裡的一堆格主每天到處"吹"個不停! 果真是已經閒到發慌,檢討自己沒下文,吹喇叭倒是很賣力...

悲哀喔...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再加一條不准呼吸,因為氧氣在適當條件下也有毒
2012/02/14 13:18

版主:

根據WTO中SPS的科學定義...我們禁止水進口好了...
為了台灣人民的健康,防止水喝過量暴斃
大家響應呂秀蓮不吃肉類的呼籲
再加一條不喝水

=====

版主忘了嗎?    還要再加一條不准呼吸,因為氧氣在適當條件下也有毒。   空氣中有21%毒氣,那還得了?

http://baike.baidu.com/view/1459364.htm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3:48 回覆:
哈哈哈...
不能"暫時停止呼吸"嗎?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日本這個媽媽喝水送了命
2012/02/14 12:05

草山:

人體腎臟的持續最大利尿速度是每分鐘16毫升,一但攝取了超過這個速度的水分,過剩的水分會使細胞膨漲,從而引起脫水低鈉症。當飲用過量水分時,血液內的電解質因為被水分排出體外而降至低於安全水分的濃度,影響到腦部的運作,可能會致命,雖然致死的機會非常低。

======

日本這個媽媽喝水送了命。   我記得台灣也有一個例子,不過現在找不到。

http://blog.livedoor.jp/dqnplus/archives/899821.html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2:14 回覆:
根據WTO中SPS的科學定義...我們禁止水進口好了...
為了台灣人民的健康,防止水喝過量暴斃
大家響應呂秀蓮不吃肉類的呼籲
再加一條不喝水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過量喝水照樣可能駕鶴西歸:水中毒
2012/02/14 10:22
水中毒(Water intoxication)是一種因為人體攝取了過量水分而產生脫水低鈉症的中毒徵狀。

人體腎臟的持續最大利尿速度是每分鐘16毫升,一但攝取了超過這個速度的水分,過剩的水分會使細胞膨漲,從而引起脫水低鈉症。當飲用過量水分時,血液內的電解質因為被水分排出體外而降至低於安全水分的濃度,影響到腦部的運作,可能會致命[1],雖然致死的機會非常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0%B4%E4%B8%AD%E6%AF%92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0:25 回覆:
任何東西吃過量都是毒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版主:今天的自由時報讀者投書中刊出了聯網異言堂格主的一篇文章
2012/02/14 10:18

原來是陸版主呀!

這篇文章昨天在 UDN 就出現了,懶的幫他打廣告,有興趣的自己查。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14 10:24 回覆:
大家去看看他文章的邏輯也不錯啦!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