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被控無理責備被告,並說「妳不要不相信,我就要收押」等語。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曾的言行不檢,嚴重影高雄市甲仙區身分證貸款>雲林縣崙背鄉證件借錢響法官形象,今天判決他罰款10個月薪水。 判決指出,曾雨明在民國102年5月15日開庭訊問被告時,由於法庭桌椅間通道較窄,被告莊姓夫妻正要走過去,莊不小心跌坐在椅子上,加上重聽,沒有起立陳述,曾就大聲斥責被告,庭訊過程還禁止被告反詰問,責罵被告聲音之大,連法庭外2樓的庭務員都聽得到。高雄市茄萣區身分證借款 由於曾持續辱罵被告,導致蔡女情緒激動崩潰,以頭部撞擊桌子喊冤,曾於是要求法警將被告上銬戒護,隨後他又扯本省外省,還說被告是本省人,他是外省人,離譜的訴訟指揮,連苗栗縣頭屋鄉身份證借款律師都看不過去,聯名由司改會將他桃園市蘆竹區身分證貸款送交評鑑。臺南市將軍區身分證借錢>屏東縣佳冬鄉身份證借款花蓮縣秀林鄉身份證借錢臺北市信義區身份證借錢新北市烏來區身分證借款臺中市神岡區身分證貸款 案經監察院通過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認為,曾雨明法官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他的行為損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判決對他罰款現職10桃園市平鎮區身份證借錢花蓮縣豐濱鄉身份證貸款個月的月俸給總額之懲戒處分。1060106屏東縣萬丹鄉身分證借錢>彰化縣線西鄉證件借錢臺南市後壁區身份證借款>新竹縣關西鎮身份證貸款雲林縣北港鎮身分證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