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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理由可不可以成立?
2018/01/19 14:47:23瀏覽76|回應0|推薦0

為什麼夫妻要離婚?


台灣地區的家庭受到過去傳統倫理觀念影響,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觀念幾乎可以說是根深蒂固,媳婦嫁入婆家以後,要侍奉公婆、要包辦三餐,最好是辭去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不僅如此,如果遇到不懂得將心比心的惡婆婆,丈夫懂得怎麼維護妻子的權益還好,要是丈夫都認為妻子被要求是應該的、應該要讓步,那麼婚姻告吹的機率就非常高。

有不少民眾都以為,台灣的離婚率這麼高,就表示台灣的夫妻要離婚相當容易,實際上卻並非如此。或許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很多,所以拉高了離婚率,讓人誤以為就算協議離婚不成,只要改為訴請離婚就可以了,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離婚理由都同時適用於協議離婚跟訴訟離婚。很多協議離婚的理由都是彼此之間在觀念想法上不合,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情都可能被當成離婚理由,但是要當作訴離理由,卻會遭到被判決不准,或者需要另外做離婚蒐證。

一對夫妻想要離婚,不一定是有什麼重大事由影響夫妻雙方無法繼續相處,很多時候都只要彼此互相退一步,或是將心比心就能夠解決的問題。觀念稍微扭轉一下,很多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真的面臨離婚危機,或是單方面想要離婚,伴侶卻不願意配合,先到政府立案的大愛徵信社做離婚諮詢,把問題釐清,想辦法加以處理,需要做離婚蒐證就做離婚蒐證服務的委託,由專家協助處理更能解決問題。



夫妻離婚的理由很多


在台灣這個離婚率這麼高,已經高居亞洲第一,幾乎是間隔不到十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的地方,有不少人都對台灣的婚姻制度相當好奇,也不太能理解台灣夫妻想要離婚的理由是什麼?是因為台灣男女的外遇機率高?還是台灣男女對婚姻的重視程度不如以往?根據徵信調查結果發現,台灣夫妻的離婚率如此高,與台灣過去傳統倫理觀念有著非常重大的關係,尤其是婆媳問題。

夫妻離婚的理由很多,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所有的離婚理由都可以成立,畢竟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說好就好。但是如果要訴請離婚,訴離理由就必須要正當合理,做離婚蒐證證明有重大的理由影響夫妻二人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否則往往不會被判准。有離婚相關問題,就到政府立案的大愛徵信社做離婚諮詢,由專人協助排解問題,或是提供離婚蒐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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