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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三藏簡史(一)
2014/09/11 10:33:07瀏覽592|回應0|推薦0

一、佛教與三藏 ------------------------------------------------------- 

什麼是佛教呢?佛教,巴厘語Buddha sasanaBuddha古音譯為「佛陀」,有時也翻成浮屠或勃陀,今天的讀音近似為「布特」。Sasana的意思是教導、教誡、教法。所 以,Buddha sasana就是佛陀的教法、教導,簡稱「佛教」。

不過,在巴厘聖典裏多數是用「世尊的正法、律」或「如來的正法、律」來指稱「佛教」。也就是說,佛陀的教法包含了兩個部分,一部分稱為法 (dhamma),另一部分稱為律(vinaya)。「法」在後世被結集為《經藏》和《論藏》,「律」被結集為《律藏》。法跟律的關係是:法是指佛陀教導 的法義、法理、義理以及修行的方法。律是行為軌範、規則,也就是出家人的生活規範,哪些應當做,哪些不能做。因此,法跟律就是理論指導和生活規則,這就構 成了佛陀的教法。在經典裏經常可以看到:於此法、律中出家。它的意思是:依照佛陀的教法和律制來過出家的梵行生活。

佛陀在世的時候,法與律並沒有任何的文字記載,在佛陀入滅大概五百年之後才開始書寫成文。第一次書寫成文是在斯里蘭卡。我們現在所接觸到的佛陀正法、律, 是通過歷代的長老們口口相傳,再經過結集、整理成為文字經典,這些都是在佛陀入滅之後才進行的。1956年,在緬甸舉行了第六次三藏聖典結集。結集就是大 長老們聚集在一起,背誦三藏。現在所有的經典都是經過結集而來的。我們現在就來談一談結集。

二、第一次聖典結集 ------------------------------------------------------- 

我們先講第一次聖典結集。第一次結集的時間是在佛陀入滅三個月之後。根據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傳統說法,佛陀入滅那一年是西元前544年,佛曆即以佛陀入滅那 一年開始推算。今年(2008)是佛曆2552年,也就是佛陀入滅到現在已經2552年。根據南傳上座部的說法,佛陀入滅那天是陽曆5月的月圓日,約相 當於中國農曆的四月十五日,也就是現在的韋薩節(Vesakha day)。兩個月之後,即7月月圓日的第二天,僧團開始入雨安居。在雨安居的第一個月時間,僧眾對房子進行修理,準備結集的工作。從雨安居的第二個月開 始,就在馬嘎塔國(Magadha,摩揭陀國)的首都王舍城(Rajagaha)進行了聖典的結集。當時的主持人是佛陀的大弟子馬哈咖沙巴尊者 (Mahakassapa, 摩訶迦葉),一共有五百位大阿拉漢參加。這些參加者都已經斷盡煩惱,佛陀在世的時候,他們都親聞過佛陀的教法,都具足四無礙解智:義無礙解、法無礙解、辭 無礙解、辯無礙解,也就是他們通達佛陀的教法,具有很高深的智慧,對佛陀所教導的法,無論是從辭、從字、從意義上都精通瞭解。而且這五百位大阿拉漢是經過 精選的,並不是說只要你是出家人就可以來參加。當時,先由伍巴離(Upali,優婆離)尊者誦出《律藏》,然後再由阿難尊者誦出《經藏》。

為什麼在第一次結集的時候先誦出《律藏》呢?因為在佛陀入滅的時候,馬哈咖沙巴尊者並不在場,當時他正趕往古西那喇城(Kusinara)想見佛陀,結果 在半途中得知佛陀已經入滅的消息。那些還沒有離欲的比庫很傷心,但有一個老年出家人名叫蘇跋達,他聽到佛陀入滅的消息,感到很高興,說道:「賢友們,你們 不要憂愁、不要悲傷,我們已擺脫那個大沙門了,他常使我們起煩惱:『允許你們這樣,不允許這樣。』現在我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想做什麼就不做什麼。」馬 哈咖沙巴尊者聽了之後,決定在非法、非律尚未強大之前,舉行法、律的結集。

到了結集的時候,馬哈咖沙巴尊者先徵詢大家的意見:「賢友們,我們首先結集什麼?是法還是律呢?」那些大阿拉漢說:「尊者,律是佛陀教法的壽命,唯有律住 世時,教法才能夠住世!」因此大家推舉持律第一的伍巴離尊者先誦出《律藏》,然後才由阿難尊者誦出《經藏》。

三、上座部 ------------------------------------------------------- 

在這一次結集將要結束時,發生了一段小插曲。阿難尊者說:「尊者們,世尊在臨般涅盤前曾對我說:『阿難,假如僧團願意的話,在我去世之後可以捨棄微細又微 細的學處(khuddanukhuddakani sikkhapadani,小小戒)。』」於是長老們問阿難尊者說:「賢友,當時你有沒有問世尊說:『尊者,哪些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呢?』」阿難尊者回答 說:「尊者們,我沒有問世尊說:『尊者,哪些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呢?』」於是與會者各抒己見,說出自己的想法。有的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 (parajika,波羅夷)之外,其他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有些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還有十三僧始終(僧殘)之外,其他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 學處。」有些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十三僧始終、二不定之外,其他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有人說也應包括舍墮,有人說也應包括巴吉帝亞 (pacittiya,波逸提)。大家的意見不一。

這個時候,馬哈咖沙巴尊者在僧團中說:「賢友們,請僧眾聽我說:我們的學處跟在家人有關,在家人也知道:『這個對你們沙門釋迦子是允許的,這個對你們是不 允許的。』假如我們廢除了微細又微細的學處,他們將會說:『沙門果德瑪(Gotama,喬答摩)為弟子們制定的學處好像煙一樣,當他們的導師在世時就學習 這些學處,他們的導師一去世,就不再學習這些學處了。』」

當時馬哈咖沙巴尊者就在僧團中作甘馬(kamma,僧團表決會議,古音譯作羯磨),強調說:

"appannattam nappannapeyya, pannattam na samucchindeyya, yatha pannattesu sikkhapadesu samadaya vatteyya."
「尚未制定者,不應再制;已經制定者,不應廢除;只應繼續受持所制定的學處!」

這是對佛陀所制定的戒律與教法的基本原則。其實這項基本原則是佛陀在世時曾經反復強調過的,只不過在第一次結集時再由馬哈咖沙巴尊者重新提出來,並且得到 所有與會的大阿拉漢們的一致通過。因為所有參加第一次結集的比庫都是大長老,都是上座,所以他們的這一項決定就稱為Theravadathera意思是 長老、上座。vada是觀點、思想、學說;Theravada就稱為上座部、上座們的觀點、主張。上座長老們堅持以下三項原則:

1、佛陀沒有制定的戒律,沒有說過的法,我們不應當添加。
2
、佛陀已經制定的戒律,已經說過的法,我們不應當廢除,不應當隨意竄改、刪改。
3
、只應當遵行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所教導的法。

也就是說,上座部佛教認為:只有佛陀才有資格制定戒律。因為佛陀具有一切知智,還有大悲智。唯有同時具足一切知智與大悲智者,才有資格制定戒律。但是除了 佛陀之外,沒有任何一個人擁有這樣的資格,能同時具足這兩種智慧,因此我們就只有遵守的份。正因如此,堅持這三項原則的僧團就稱為「上座部」

當你們看到上座部佛教的比庫,看到我們直到今天仍然穿著這一套衣服,會不會覺得怪怪的?在臺灣,有一位尊者外出托缽,人家的小孩看到就說:「媽媽,媽媽你 看,聖誕公公來了!」我們所穿的這套衣服稱為三衣,穿衣的方法都跟佛陀在世時一樣。我們所穿的衣服要根據《律藏》的規定來進行裁剪、縫製和染色,對它的尺 寸、穿著方法都有規定。當比庫要進入俗人住區、村鎮的時候,就要像我現在一樣,包得嚴嚴密密的,只露出頭、兩隻手和兩隻腳。但是在寺院、野外和山林裏,就 可以偏袒右肩。同時,在禮佛、禮敬長老的時候,也要偏袒右肩,我想大家在讀經典的時候應該看過。當時的比庫們想要請法時,先偏袒右肩,再合掌向佛,這是依 照佛制的。還有受持離非時食,即過了正午不再吃東西,不能夠接受金錢等等,都是按照佛陀在世時所制定的戒律來行持。作為一名忠實的佛弟子,我們只有遵守的 份,而沒有改變的份。

因此,凡是堅持這些觀點、遵守這種傳統的,就稱為上座部佛教(Theravada),即上座長老們的觀點。

四、第二次結集 -------------------------------------------------------

第二次聖典結集是在佛滅一百年,即佛陀入般涅盤一百年,那時是西元前444年。地點在韋沙離城(Vesali,吠舍離),主持人是亞薩·咖甘嗒咖子(Yasa kakandakaputta),參加者是七百位阿拉漢。

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一次結集呢?因為當時住在韋沙離城的瓦基族(Vajjiputtaka)比庫們向在家人要錢。他們在每個月的齋戒日用銅缽裝滿水後,放在 比庫僧眾中,開口向前來的在家人要錢:「朋友們,你們給僧眾錢吧!僧眾們需要資財。」那個時候,有一位元從西方地區來的阿拉漢名叫亞薩·咖甘嗒咖子見到之 後,對韋沙離的居士們說:「朋友們,請不要給僧眾們金錢,金銀對沙門釋迦子是不允許的,沙門釋迦子不能使用金銀,沙門釋迦子不能接受金銀,沙門釋迦子放棄 珠寶黃金、遠離金銀。」但那些居士聽了之後,仍然將錢佈施給僧眾。

當時,瓦基族的比庫們將所乞得的錢收齊後,再平分給所有的比庫,人人有份,但亞薩尊者不肯接受。那些比庫很氣憤,指責亞薩尊者罵詈、誹謗有信心的居士,使 他們失去信心,要他向居士們道歉,並要舉他的罪。於是亞薩尊者就到其他的地方,邀請了許多長老、上座一起來到韋沙離城,共同裁決這件事情。據說當時前來參 加裁決的一共有七百位比庫。

由於人數眾多,雙方各選了四位大長老作為代表,共同判斷瓦基族比庫們的行為到底符不符合佛陀的教導。當時,在僧團會議中一共討論了十件有關瓦基族比庫認為 是允許的戒律問題。比如將鹽貯存在器皿中,無鹽時可以食用;太陽過了正午二指量還可以繼續進食等,但最主要的問題還是關於接受金錢這一件事。因為那個時候 佛陀入般涅盤才一百年,還有一位受具足戒已經有120瓦薩(vassa,戒齡)的地上僧中長老名叫薩拔咖彌(Sabbakam?),他還是阿難尊者的弟 子,於是請他作為僧中的長老。結果,大長老們一致認為瓦基族比庫所作的這十種行為是邪法、邪律,偏離導師的教導。當時,參加集會的長老們平息了此事後,決 定再結集法與律,於是花了八個月時間重新結集了三藏。

然而,瓦基族的比庫們不肯接受上座僧團的如法決議,他們另外糾集了一萬個出家人,說:「他們既然把這些行為說成是邪法、邪律,但是我們人數更多,我們另行作表決。」於是他們另立僧團,另行編輯自己的三藏。

從那時開始,佛教僧團開始有了部派的分歧。當時,由於參加第二次結集的是以長老、上座為主,因此稱為「上座部」(Theravada);而瓦基族方面由於人多勢眾,因此稱為「大眾部」(Mahasanghika)

佛教僧團在之前的一百年是和合的,在教理上是一味的,到佛滅一百年開始有了分歧。上座部堅持保守佛陀的教法,維持佛陀教導的傳統;大眾部則認為佛法可以因 時因地作一些修改,大家在原則上開始產生分歧。上座部仍然說:「我們應當堅持佛陀的教導,不得隨意竄改!」而大眾部則說:「佛陀的教導可以因時因地做變通 和發展。」這種原則性的分歧到了後來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大家不在一起共住,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井水不犯河水。

五、第三次結集 ------------------------------------------------------- 返回目錄

佛滅二百多年,出現了一位聞名的大王,名字叫阿首咖(Asoka,阿育王)。他統一了整個印度,當時的版圖甚至比現在印度的版圖還要大,包括現在的巴基斯 坦、尼泊爾、喀什米爾等地方。阿首咖王早年是個暴君,到處征戰,也殺害了自己的很多兄弟,最後奪得王位。但是後來他受到佛教出家人的感化,信了佛教。阿首 咖王信仰佛教之後,投入很多財力跟精力弘揚佛法,於是成為佛教史上非常有名的護法大王。

阿首咖王大力弘揚佛法、護持佛法,對比庫們非常恭敬,每天都供養大量食物給佛教出家人。很多外道苦於生計,連吃飯都成問題,於是他們也剃了光頭,穿上袈 裟,冒充比庫來接受供養。這些外道冒充比庫之後,並不是想認真學習佛法,卻把自己的見解和修行方法也帶到佛陀的教法中來。他們用自己的觀點、方式來解釋佛 法,仍然修行外道的那一套方法。由於佛陀的正法受到擾亂,當時比庫們就不願意跟這些假僧人在一起誦戒,一起共住。

阿首咖王知道這件事情後很生氣,想要從中進行調停,結果弄巧反拙。因為當時那些外道實在太多了,據說有六萬人之眾。由於涉及的人數很多,是一件很大的事 情,沒有一位大威德、大神通的長老是無法鎮伏的。於是阿首咖王到阿厚崗嘎山(Ahoganga pabbata)中迎請了當時有名的摩嘎離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目犍連子帝須)大長老前來整頓僧團。Moggali是他母親的姓,putta是兒子的意思;古印度人常常會把父母親的姓名也放進名字裏,即某 某人的兒子。這位大阿拉漢名叫帝思(Tissa),因為他母親姓Moggal?,所以叫摩嘎離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

在淘汰外道、整頓僧團之後,摩嘎離之子帝思長老在當時的首都巴嗒厘子城(Pataliputta)主持舉行了第三次聖典結集,並以阿首咖王為外護。這次聖 典結集一共有一千位阿拉漢參加。在這一次結集中,完整地誦出了《律藏》、《經藏》和《論藏》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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