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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本質與愛
2005/10/30 18:58:34瀏覽494|回應0|推薦2

悟空對『宗教與信仰』探討得很『自然』,最後『宗教的精神』與『信仰』,很巧妙的是分開成兩個系統不同。宗教的精神,是『歌頌生命的本質意義之純粹』,而『信仰』卻是『愛』的一種,是在生命中加註彩繪的各種行動與心動。愛情,(對神對人對物)會隨時空地物人或神,因緣而改變,因為『自己生命所處的狀態』不同,人,會重新定義自己內心的『信仰──愛』,所以『信仰會改變』『愛國會改變』『忠於人』『忠於情人』都會改變,很少有不變的。人,不會生在這裡,去愛一個『沒有另外心靈目的的地方或人』,信仰與愛一樣,都有『最起碼保平安』的目的,所以,信仰『借心』傳遞『宗教精神』進而達到『宗教精神,也就是人的生命本質』,也因為『生命本質精神』借由『愛或信仰』去傳遞,讓人類『由對神的愛,推展小愛進而大愛,創造與進步、溝通與合理、互相尊重、互助合作、互相疼惜,進而共利共同生存在和平中』,生命的本質與愛,是不可分的一體兩面。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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