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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大頭
2007/05/14 21:55:29瀏覽427|回應0|推薦2

       筆記本正面

四月八日,小蓮開車想載我和她三妹逛海邊和觀光區的手工藝品店,人太多,找不到車位,掃興而返。四月九日上午她不死心,再次載我們去,運氣很好,可找到車位了。

我一直不好意思說,我血液中濃濃的糊塗細胞,使我在這次買東西時成了名符其實的冤大頭。

冤大頭,教育部線上國語享典的解釋是:譏稱顢頇受欺而枉費錢財的人。顢頇(音蠻憨):形容不明事理,糊裡糊塗。

話說我並不是個頂愛買東西的人,尤其是在觀光區買東西,總覺得自己不夠精明,一定會買貴,一定會後悔。

果不然。

我看到一個筆記本用的墨綠色絨布套,滿別緻的,忍不住再三欣賞。心想不貴的話就買下,拿給女紅很棒的小雪和正迷上女紅的小A瞧瞧,弄不好逗起她們靈感可以做幾個更漂亮的。價格牌就放在旁邊,眼睛不好,凑近瞧瞧幾多錢;17加幣。心裡換算了一下……好貴呀。再想想,如果可以讓她們「學」一手的話,還算划算。

拿了筆記本去結帳,掏出才換的五十元大鈔交給櫃檯裡的時髦洋辣妹,然後……然後我一手拿內裝筆記本的簿紙袋和收據,一手拿少少的找零,腦子怎麼也轉不過來;怎麼找回這麼少?是小姐算錯了?

搞不清狀況的低頭看看收據,哇!哇呀呀,39.55……我的媽呀——



看到收據的數目沒?嗚……

趕緊回頭再去看看價格。沒錯,是17元,但是是下方簡陋筆記筆的價格,我看中的「高貴」簿子的價格牌倒在一側,我壓根沒看到。好了,這下慘了,我買了本今生都不曾買過的超級筆記本!



冤大頭4(筆記內頁)

我想我可以退回,但我還是默默地咬著牙放進了大包包裡;是臉皮薄不好意思退(用什麼理由?)也是把它當成肉中剌,每看一眼就提醒自己——肉痛,是因為糊塗。

20070514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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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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