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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美--有感伊斯蘭建築
2011/01/07 06:22:47瀏覽2112|回應12|推薦84

(圖:Samarkand,Uzbekistan 撒馬爾罕,烏茲別克斯坦)


據說偶像崇拜, 在伊斯蘭教中, 是最不可饒恕的罪惡。先知默罕穆德說, 表現人類和動物是真主所獨享的特權, 凡膽敢侵犯這種特權者, 在裁判日將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這條訓示令我怵目。雖不是以繪畫,雕塑人物為生, 但從小塗鴉捏土至今, 也不知冒犯過阿拉多少回。嚴格說來, 審判日那天, 我應該會被視作「目騷為亂」, 所謂「造型人」﹝Musawwirum ﹞這個十惡不赦的類別。不論其他, 光是這條戒規,就註定我沒法兒皈依伊斯蘭了。


昔日的畫工受聘於統治階級, 貴族, 宗教領袖, 作品除了裝飾功能外,主要的目的, 無非企圖強化普羅信眾對權威的服從。而最有效的方法, 大概就是訴諸形象的神化吧?語言的造神, 只有在視覺上,聽覺上, 獲得某種程度的滿足後, 才能有效地沈入意識中,並根深蒂固接受者的信念。眾所週知的西方藝術型態的演變, 自希羅, 中世紀, 乃至文藝復興, 莫不基於此主調, 服膺此目的。從亞里斯多德的自然模仿說, 羅馬新柏拉圖學派的普羅丁提出了神之散射說, 到達文西, 米開朗基羅的人本創造…… 藝術的表相, 無論主題正反,均帶著崇高的理念, 幫助人理解自身, 並藉由高於人性的神力, 企望獲得美的救贖。繪畫的技術, 表現手法, 因應當時的民智, 進退微調其形式, 直到達文西「 看見」了光, 並試圖將之表現在畫布上。之前, 「光」只能是神與聖所獨享的, 有別於凡夫, 只有在祂們的頭上, 方得配戴。當藝術家抓住了光的那一刻, 亦是人類文明突飛猛進, 與神競技的開始。


造像的藝術, 很容易懂。即使被繪塑的對象, 應該是神。無論此神, 長了幾個頭, 多了幾隻手, 有多奇, 有多怪, 觀者多能自記憶庫中搜索認出這是手, 這是頭, 這是某幾類動物的有機合成, 理性者進而能解析其圖像的象徵意義, 因為從沒有人能真正創造出純然的不存在。模仿正常人體比例所造的像, 更是平易了, 那是我們熟悉已極的七情與六欲。無需解釋, 我們懂得了釋迦與蒙娜莉莎的笑, 毋庸置疑, 那是一男一女牽動了臉部肌肉的動作。至於其中蘊含了何種慈悲與祕密, 千百年來, 無數的宗教家, 文學家, 藝評家,史學家, 乃至科學家, 婦產科醫師, 牙醫師……都可有驚人的理論與解析。


我深深地同情那些受戒規制約, 壓抑繪塑人物本能的穆斯林藝術家。精確設計幾何圖形本應是數學家的責任, 而不是藝術家該做的事。此言絕無冒犯對數字有天賦的人士, 數學是哲學之母, 衍生的邏輯科學, 全方位地進化了人類的文明。然而對大多數人而言, 理智愈發達, 文明愈先進,天賦的直觀直覺能力, 不可避免地, 會愈趨鈍化。人類直覺的本能, 常被等同於神性,這是理性之外, 不能以言語理解的範疇。當此神性被壓制, 人心就容易失卻辨識假智的能力, 而心被五光十色的資訊給填滿時, 人就很難感到真正的快樂了。由此推論,規矩的數學幾何, 一方面理性了人類, 進化了其語言的辯証能力, 一方面,在某種程度上, 卻扼殺了人的直覺。當一個宗教以幾何抽象圖案為其藝術表現形式時, 它所要達到的目的究竟為何?


宗教信仰源於人類對生命的困惑, 對死亡的恐懼, 以此衍生的藝術便需要帶有撫慰的作用, 讓信徒有所依恃,並獲得希望與快樂。基督受難圖, 敘述的是死亡, 卻能傳遞復活與永生的訊息; 佛陀涅盤圖表達的是脫離生死輪迴的喜悅。似乎不經過死亡這道最後關卡, 無以對比表達出獲得真正永生的快樂。


真正的快樂是何種狀態?那應是種平靜, 輕快,持續的愉悅, 類似光的清朗吧?許多人描述了瀕死經驗時, 幾乎都提到看見了光, 並立刻感到平靜的喜樂。在光中, 有人見了耶穌, 有人認出了阿彌陀佛, 有人感覺那是阿拉, 或已逝的親人。有些科學家, 企圖合理化此現象,他們認為, 或許人之將死, 極度恐懼時, 可能會自行啟動腦中某種腺體機制, 並產生足以安慰自體的影像來克服那恐怖。亦有人認為那是因彌留之際, 瞳孔放大接收了光線之故…..沒有人能夠證實這些徒然的理論, 因為真正離去者, 是無法再述所謂的瀕死經驗的。

限制信眾不得刻畫自身及描摹其他動物的伊斯蘭教義, 一度曾讓我頗困惑。七世紀時的默罕穆德先知, 為何如此絕然遠離一般統治者所慣用的手段來立威造神?不藉描述死亡的造像,如何才能使其信眾接收永恆快樂的訊息?


難道祂預見了當人看見了光, 立體化了自身, 啟蒙後的偶像毀敗情景?當人藉描繪神, 而至僭越了神性, 自以為無所不能時, 或許就是毀滅的開始了吧?如此一來, 何不就從一開始, 即禁止去繪塑所有知覺動物的形象?如果真是這個原因, 那麼伊斯蘭可能會是未來世界僅存的文明了, 其他爲宣揚福音教義而訴諸圖像的宗教, 或多或少都帶了自我毀滅的因子,宗教相互傾軋時,神殿可以改裝, 但偶像一定被砸; 破除偶像崇拜運動興起時, 有臉的神, 常遭殃。晚於其它主流宗教的先知穆罕默德記取了教訓, 對朝三慕四的多變人心設了防。


由真神大能所創的有生命的動物, 只可能會誘致某些天賦者企圖以之搜索神之樣貌,洩漏天機。神之樣貌, 不容褻瀆與假飾, 所以必須壓制造形人, 以防僭越。或許, 當初先知獲得神啟之際, 他也應見到類似瀕死經驗者所描述的那輕柔喜悅的光。只不過他沒看到任何形像, 才由此認定真神之不可描述?


也或許, 先知的禁令是基於悲憐喜愛造型的人, 爲保其心地潔淨, 常感單純的喜樂,而不得不出此下策?迫使藝術家拿起規矩方圓時, 他們的心也就不野了。奔放的想像力, 只有神才能擁有;被假智激發的七情與六慾, 常人沒法擋, 只有神才能控制。當信眾注視著那繁複的幾何圖形時, 很難再容其它雜念,腦袋就會被迫放空, 如同彌留之際的瞳孔放大,不是說室虛才能光入?穆罕默德 莫非也識此禪機?


我也不由得地懷疑, 穆罕默德可能深諳並服膺柏拉圖的美學理論:絕對的美只可能存在於幾何形體、純粹的色彩、單純的聲音中, 美是一種抽象。如此伊斯蘭藝術應是一個進化最完美的宗教藝術了。

一切只是臆測。一個蒙娜麗莎就可以挑起無數個不嫌煩的想像, 沒有影像的藝術, 豈不更引人入神?在撒馬爾罕(Samarkand) 的清真皇陵群前,酷熱的陽光下,無數各式的藍釉磚片,靜靜地閃耀出水的清涼。在此, 抽象幾何的圖形不可解地迷醉我的視覺,不需「目騷為亂」來造像揣度,我直覺了祂的美, 一種乾淨, 輕靈的喜悅。沒有故事, 我的腦袋放空, 有光進來。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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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卿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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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4 13:57

很奇怪,我已将此篇取消"置顶“数次,它却不断地跳回去。就由它去吧。

我信奉耶稣基督,喜爱的却是天主教,尤其是隐修派,十分敬服。

耶诞快乐!!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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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絕偶像應該是從猶太教來的
2011/01/18 02:57

猶太教可能是第一個主張棄絕偶像的宗教,這在舊約裡多次提到。不過猶太人只是不畫神像,並不禁止描繪其他的形體。

忽然想到一點:古時候中國人不是有忌諱,不能提皇帝名字。有些地方的人不喜歡照相,怕把魂魄攝去。伊斯蘭教不過把各地方的忌諱更加強一些而已。

想不通的一點是那麼不喜歡形象的地方,怎麼會發展出肚皮舞這種藝術?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18 05:08 回覆:

很有趣的問題。簡覆如下。

1. Idolatry 偶像崇拜和Iconology造像學間是有差異的。前者反一神以外的崇拜,後者則常寓以豐富的symbolic imagery 象徵形像。

2.三大一神教,猶太,基督和伊斯蘭系出同門,Islam是最年輕的小弟弟。宗教發展常彼此假託借用,以之充實或修改本身教義,才能更富競爭性。

3.宗教的傳播與盛行多需靠當時帝權,政教合一下,宗教儀軌或禁忌就須符合當權利益。"神秘化"區分人與神的手段,中外古今皆然。

4.肚皮舞據稱源於埃及。盛行於中東沙漠地帶,我以為可用生物學角度解釋。除了後宮以之挑逗爭寵外,以此舞"助性",可刺激繁衍後代。沙漠資源缺乏,氏族間殺伐嚴重,人口多寡,尤其是男丁數量決定優勢,故有一夫多妻的傳統。妻妾間競舞,或可藉此鍛煉"肚皮",跳得最好的那人,即被寵幸。跳這種舞,有助強化母體健康,或可確保"基因"的傳承。


詩鴿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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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宗教藝術
2011/01/10 10:52
是危險與不客觀的,
妳應該加上~~我認為伊斯蘭.....

幾何圖形呈現出來的寓意倒像我在講電話時,
手邊紙筆無意的塗鴉
跳出偶像崇拜, 連抽象的聯想不可以的!!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10 11:25 回覆:

嚇...不驚,不驚。這篇非比較宗教,真要我寫也行滴。文學可比較,宗教當然也可比,只消從某個固執的腦袋,跳到另個封閉的心靈,就有得比了。

印度蒙兀兒王朝,有個名君叫阿克巴大帝,就嚴重挑戰了伊斯蘭死硬教條派,發展了以波斯傳統的人物細密畫。他所持的論點就是:

當藝術家在描繪動物時,就會在模仿神造物的過程中,深刻體會阿拉的神奇大能。

伊斯蘭教派紛歧,有極端,有溫和。大體盛世時,較開放。國際敵意高深時,教義派就會強勢。別一竿子打翻噢!


o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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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美
2011/01/09 17:18

妳的衣服

跟牆上的瓷磚是不是一套的?

好搭喔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10 03:02 回覆:

ono, 你終於吐出象牙了....可是又不知哪兒怪怪的...

我非常喜歡這件尼泊爾買的衣服,到哪兒都帶著它。我文" 在吳哥窟,我遇到一位天使" 所附的照片,穿的就是這件。那時我險些墜崖,有位男士救了我,貼得如此近,這衣紀念了那刻神奇的接觸,有天使的祝福。自此,我視它為寶衣。哪天舊得不能穿了,會供起來。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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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倩妹是您本人!
2011/01/09 14:41
唉!我真是瞎了狗眼...
不能這麼說,對不起ㄚ篤。
有眼無珠。
明豔動人..
抱歉!該用 電老大的帳號,老婆在旁,不能說些更諂媚的話!MySpace
Victor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10 02:54 回覆:

如果我先生對其他女人說諂媚的話,我會賞他"一目九拳,一拳九斤重"(典故見ono文章“黑裙入您網")....

相當欣賞您的誠實與道德勇氣,不畏強拳.....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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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拍的倩妹!
2011/01/08 14:05
得來回看兩三回,才略懂。
靜思後,看到美女照片,又是一片空!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09 03:36 回覆:

比起您家阿篤,所有"美女"相形見絀。既無其永駐青春,就得培養內涵了。(文章比人好看吧?)

新年新體會:

"靜思"充實內在,自發喜樂。

"放空"人際牽扯,自得逍遙。

人生何其短,我願盡享美好--這是我在世一遭的唯一最重要職責。共勉。


中州楚佩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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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搞得都能很深刻
2011/01/07 15:17
“宗教信仰源於人類對生命的困惑, 對死亡的恐懼”

此句大赞同。宗教的源泉有两个,一为恐惧、一为懒惰。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08 02:52 回覆:
哈哈!同意。"懶惰"--就是把一切交給神。

通霄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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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字
2011/01/07 10:26
Sorry that I cited your writng partially wrong, it should be: 當人類的文明突飛猛進 . . . .。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07 10:41 回覆:

噢,連我自己都沒發現呢.謝謝您的回饋。


通霄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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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神競技
2011/01/07 10:20

「當人類抓住光的那一刻,人類的藝術突飛猛進,是與神競技的開始」─ 引自你的大作。New York Times 最暢銷書作者 Karen Armstrong在她 A History of God 一書中 說: 當人類完全啟蒙之後,就會超越神,超越神之後, 自己必須尋求生命的意義。

藝術可以導致啟蒙 。 你的觀點, 與Karen Armstrong的說法 有異曲同工之妙。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07 10:38 回覆:

karen Armstrong是我相當尊敬的神學家,她曾當過6年修女,後來還俗,在大學教書。她對三大一神教有相當深刻的研究與見解,思想開放,不定於一尊。

您提到的這書出版於1994年,我以為是她一系列書中最好的一本,我曾反覆閱讀多次。思想契合,文章自然會呼應吧?


阿鍾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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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 ~~
2011/01/07 09:57

我只相信我自己 !

天堂 ~ 洋鬼子的

地獄 ~ 太擁擠

刁卿蕙(ctiao) 於 2011-01-07 10:24 回覆:
西方極樂世界,是給佛教徒的,那兒聽說洋鬼子不多。地獄的確擁擠,還好分十八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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