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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注意過界線嗎?
2020/12/15 10:05:49瀏覽1047|回應8|推薦25
身為諮商心理師的我,一向認為自己是個注重界線的人,直到幾年前發生了一件事,讓我腦子裡重新亮起了警鐘:原來還有很多時候,我一不小心就跨越了人際界線而不知啊!

這件往事雖然已經過去了好多年,那情景依然歷歷在目,可見它帶給我的震撼有多大!事情是這樣的:有一陣子我著迷於經營自己的部落格(Blog),每天更新自己的文章、欣賞其他網友的作品、與網友們互動………,玩得不亦樂乎。更有趣的是,這個部落格平台的作者年齡偏高,不少作者是旅居海外的華人,有人返台探親時,就是志同道合的網友呼朋引伴「網聚」的時候,在生活中增加了不少樂趣。

有一回,一位長年旅居美東的部落格作者回台灣了,她想跟我見面,我徵得她的同意,約了另外兩個她也熟悉的網友,到一家頗負盛名的文青咖啡廳喝下午茶。四個中年婦女見了面,頻率接近,相談甚歡,甚至有一點「相見恨晚」的感覺。點餐的時候,每個人都選了自己愛喝的飲料,還有一份甜點。這家咖啡店據說最受歡迎的就是老闆手工自製、頗有特色的各式甜點,MENU上的照片每一樣都讓人垂涎三尺,難以做決定。那時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大概是想起以前聚餐時共享甜點的美好經驗,我熱情地嚷著:「我們點不一樣的,等一會兒來share(分享)嘛!」兩位網友立刻附和了我,而那位美東回來的網友卻皺了皺眉頭,她直率地說:「可是,我只想吃自己點的。」我立時如遭電擊,發現了自己的莽撞。

長久以來,我和自己的老友聚餐或喝下午茶,因為是幾十年的老朋友了,把一塊精緻的甜點瓜分得四分五裂、弄得盤子裡邋邋遢遢的,大家分而食之,非但沒有人介意,反而像是一種親暱的表現,氣氛無比愉快溫馨;可是,這次是剛剛見面的網友,哪怕在網路上交流了無數次,見了面也聊得很投機,但畢竟身心各方面都沒有那種熟悉感和親密感,貿然邀請對方共食,實在是很不恰當的。

有些人可能不習慣與不熟的人分享食物,有些人可能對品嚐完整的美食有一種執著,有些人甚至在意的是衛生的問題,那都是很合理的,也是每個人的權利。我不能一廂情願地認為大家都喜歡興高采烈地分享甜點,也不該因為在網路上愉快地以文會友,經常親熱地互稱「親愛的XX」,就以為初見面的網友可以「一見如故」,而忘記了該給初識的朋友預留距離與界線。回想起來,我非常感謝那位網友當時直率地說出來,而不是忍耐著、「少數服從多數」跟大家分享甜點,然後帶著不愉快的感覺回家。

說起來,這雖是一件小事,但它非常鮮明地提醒了我:我常常自以為把持得很好的的界線,其實還是有失誤的時候。願以這個真實的例子,跟所有關心自我成長的朋友們分享。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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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154614838

 回應文章

內湖婦女支持培力中心
2023/10/04 14:27
Rachel諮商心理師,
您好!
請教如何邀約授課?(lide_Chang@csstpe.org.tw)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3-10-06 12:34 回覆:
您好!

謝謝邀約,不過近年我已經不做演講與授課工作,實在抱歉!

若有邀約需求,可洽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人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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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16:50
人情世故  4個字道盡生活中的點滴  拿捏很難  出自真心便可無愧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26 18:38 回覆:
您說得太對了!人情世故真的很難拿捏;但只要是真心,便可問心無愧,更何況我這樣細細地把自己拿來剖析呢?!

◆◆網路謬誤◆◆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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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09:03

大腦活動特別發達?若大腦要為那種小事而發達,恐怕十個大腦都不夠用。

妳提議分享共食,這只是個提議,有人不附議,那就任其自然。

好吧!若妳事先知道她的個性,知道她不喜共食,妳是否就壓抑妳的本性,不提分享共食之議呢?何以要妳抑己適她?而非她抑己適妳呢?

真的,這只是件小事,就是「我提議,妳不附議」而已。這種事,一天要碰上好幾回吧?竟耿耿於心數載之久,真有其必要耶?耿耿數秒可也。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26 09:13 回覆:
「何以要妳抑己適她?而非她抑己適妳呢?」這很容易回答:因為她是客,而我是主啊!讓客人遷就主人,豈非失禮?

我並沒有「耿耿於心數載之久」,只是前些日子想起要寫一系列談「界線」的文章,才從腦子裡挖了這件事出來啦!

確實是件小事,我們就別舌戰了吧?可乎?

◆◆網路謬誤◆◆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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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06:37

反正人有千萬種,毎個想法不同。活著已經夠痛苦了,若尚要顧慮到每一個人,乾脆遺世獨立。

遇到這種事,就說一句:「我們分食妳獨享」就好了,想那麼多幹啥?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26 08:23 回覆:
先生,您似乎劃錯重點了!呵呵~

我寫此文的用意是在闡述「不要將親密的共食視為理所當然」,並檢討自己在人際界線上仍有判斷失準的地方,如此而已。

至於「想那麼多幹啥」,您不知道幹我們這一行的就是大腦活動特別發達嗎?

VS Alway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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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9:33
不好意思,回覆時系統出錯,截圖回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17 22:04 回覆:
唉!不能更同意你了!

你說「彼此體貼不傷情感」,這也就是拙文的的「關鍵字/句」:要體貼到什麼程度?太體貼未免委屈了自己,不體貼則滿場氣氛尷尬,這中間的分際著實難以拿捏啊!

VS Alway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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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9:30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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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8:07

你誤會大了,我沒說是你啊,是指一般現象。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17 21:58 回覆:
哎呀呀!真是誤會大了!(臉紅中)

大概是安大爺那篇〈老婆〉給我的印象太過深刻,我看了那三句話,心裡只浮現了:「果然是,說話很直呀!」→→就自動對號入座了。抱歉抱歉!

由此可見,無論是文字或是語言,都無法準確地傳遞人類的思想,這裡頭的誤區甚多,不可不慎哪!安大爺見諒~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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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10:45

合群與尊重之間,確實存在一條線,分寸難定,

甜點是小事,隱私才是大事,勿論他人非,誠屬不易。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20-12-16 18:15 回覆:
謝謝來訪且駐足。

最後三句有點不懂耶!我這篇文章可有論人隱私?我自認已經寫得非常隱諱,恐怕連當事人都看不出來我寫的是她。「勿論他人非」?我不是通篇都在檢討自己嗎?又何來「論人非」?懇請解惑!